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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存款保險股份有限公司114年度營業預算評估報告

二、近年「金融保險收入」預算數均有低估之情,且預、決算數差異漸增,允宜參酌往年實績等因素縝密編列,俾合理反映公司財務情況 日期:113年11月 報告名稱:中央存款保險股份有限公司114年度營業預算評估報告 目錄大綱:二、近年「金融保險收入」預算數均有低估之情,且預、決算數差異漸增,允宜參酌往年實績等因素縝密編列,俾合理反映公司財務情況 資料類別:預算案評估 作者:劉宜姈

存保公司114年度預算案編列「營業收入-金融保險收入135億6,877萬9千元,較113年度之128億2,327萬9千元增加7億4,550萬元(增幅5.81%)。經查:

(一)營業收入預算之估列,依規定應參酌過去實績、市場趨勢等因素縝密編列

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編製辦法第3條第1項規定略以,營業基金預算之編製,應本企業化經營原則,設法提高產銷營運量,增加收入,抑減成本費用。另「附屬單位預算共同項目編列作業規範」第壹、甲、二點之規定略以,營業收入之產銷營運量應依據盈餘(或虧損改善)目標,並參酌過去實績、市場趨勢、擴充設備能量、提高設備利用率與人員效率等因素,縝密編列。按該公司營業收入主要來源為金融保險收入,包括保費收入與利息收入2類,為達成持續累積保險賠款特別準備金之目標,允應依上揭原則核實估列。

(二)近年「金融保險收入」之預算數均有低估,且與決算數之差距漸增,不易真實反映實際營運狀況

以近年存保公司之「金融保險收入」預、決算情形觀之(詳表1),109年度決算數為115億6,368萬7千元,達成率為109.39%,嗣逐年增加,至112年度決算數已達144億8,741萬6千元,達成率為118.89%,顯見「金融保險收入」之預算數均呈低估情形,且與決算數差距有漸增趨勢;其中又以「利息收入」之低估情形較為明顯,111及112年度均已超逾4成。關於112年度決算數較預算數增加之原因,洽據存保公司表示,「利息收入」部分主要係因市場利率走升,另「保費收入」部分係因要保機構項目存款及平均費率較編製預算時之預估值高所致。

114年度「金融保險收入」預估營運值為135億6,877萬9千元,雖較113年度之128億2,327萬9千元增加7億4,550萬元,惟仍低於112年度決算數144億8,741萬6千元。其中「利息收入」部分,因存保公司預期我國央行仍持續採取升息及升準之緊縮性貨幣政策,將帶動市場利率走升,故預估114年度預期平均利率為1.24%,惟112年度之實際平均利率已達1.29%,顯見存保公司關於「利息收入」預估目標仍偏保守,且與實際營運狀況略有差距。

表1 109至114年度「金融保險收入」科目之預、決算情形表

單位:新臺幣千元;%

年度

科目名稱

預算數

決算數

決算數較預算數增減情形

達成率

109

金融保險收入

10,570,851

11,563,687

992,836

109.39

利息收入

1,033,210

1,200,250

167,040

116.17

保費收入

9,537,641

10,363,437

825,796

108.66

110

金融保險收入

11,004,992

12,230,490

1,225,498

111.14

利息收入

959,886

1,207,865

247,979

125.83

保費收入

10,045,106

11,022,625

977,519

109.73

111

金融保險收入

11,253,186

13,161,539

1,908,353

116.96

利息收入

1,039,867

1,501,933

462,066

144.44

保費收入

10,213,319

11,659,606

1,446,287

114.16

112

金融保險收入

12,185,846

14,487,416

2,301,570

118.89

利息收入

1,421,021

2,016,489

595,468

141.90

保費收入

10,764,825

12,470,927

1,706,102

115.85

113

金融保險收入

12,823,279

10,185,274

-

-

利息收入

1,671,706

1,524,644

-

-

保費收入

11,151,573

8,660,630

-

-

114

金融保險收入

13,568,779

-

-

-

利息收入

1,952,134

-

-

-

保費收入

11,616,645

-

-

-

說 明:113及114年度為預算案數,其餘年度為法定預算數;109至112年度決算數為審定決算數,113年度決算數統計至8月底止。

資料來源:存保公司各年度預決算書,及存保公司提供。

綜上,國營事業係以企業化經營為原則,應設法提高營運量及增加收入,其中營業收入應參酌公司營運實績、市場趨勢等因素縝密編列。惟近年存保公司「金融保險收入」預算數均有低估,且預、決算差距之金額及比率均有漸增之情形,至112年度預、決算金額差距之比率已近2成;又114年度所訂定之「金融保險收入」預算目標,與112年度決算數相較,恐仍有低估之虞,容有檢討精進空間,俾合理忠實反映公司營運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