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保公司114年度預算案編列「利息收入」19億5,213萬4千元,較113年度之16億7,170萬6千元增加2億8,042萬8千元(增幅16.77%);另該公司「委任投資及受託投資款項」114年度估列2,241億元,係其受託運用與管理之金融業特別準備金。經查:
(一)近年該公司可運用資金之投資項目仍以中央銀行定期存款及政府公債為優先,另永續發展債券占比仍低,有待賡續擴充投資範疇
存款保險條例第8條規定略以,存保公司之資金,除備供經常費用開支,及相關法定用途外,應投資於政府債券、存放中央銀行或以經該公司董事會同意之方式運用。是以,該公司之資金運用方式雖具有彈性,惟須經董事會同意以嚴格控管風險。據存保公司提供資料顯示,經董事會同意之資金運用項目包括投資商業本票、金融債券(含銀行擔保公司債)、公司債、銀行優利存款(含NCD)、台灣50ETF、短期(6個月內)以新臺幣計價利率連結之結構型商品及臺灣50指數成分股中非屬銀行及金控公司之其他公司發行之永續發展債券等項目,資金運用範疇已逐步擴增,亦輔以訂定投資風險控管指標及投資限額,以掌控投資風險。揆存保公司110至112年度可運用資金配置情形(詳表1),仍以中央銀行定期存款及政府公債為主,112年度兩者合計投資金額1,216.02億元,達近年最高。
另鑒於氣候變遷對環境生態及經濟產業造成之衝擊情形,將對企業永續發展帶來重大影響,存保公司自111年起導入ESG投資槪念,截至113年8月底永續發展債券投資金額約58億元,雖較112年底之31億元增加,惟占可運用資金1,759億元之比率僅3.3%,有待賡續擴充永續投資範疇。
表1 110至114年度可運用資金配置情形概況表 單位:新臺幣億元
項目/年度
110
111
112
113
114
1.存放央行-定期存款
600.00
600.00
600.00
600.00
600.00
2.銀行(優利)存款(含NCD)
20.91
0.08
0.55
24.98
-
3.持有至到期日金融資產-流動
737.86
879.99
1,013.05
1,133.65
971.79
(1)公債
505.06
545.69
616.02
699.09
-
(2)商業本票
10.99
-
-
-
-
(3)金融債
77.54
114.90
128.41
141.40
-
(4)公司債
144.27
219.40
268.62
293.16
-
(5)台灣50 ETF
-
-
-
-
-
4.附賣回票券及債券投資
-
-
-
-
-
5.附買回票券及債券負債
-
-
-
-
-
合 計
1,358.77
1,480.07
1,613.60
1,758.63
1,571.79
說 明:本表除113年度為截至8月底實際數、114年度為預算案數外,餘為各年底審定決算數。
資料來源:存保公司提供。
(二)近年可運用資金平均餘額及實際收益率均呈上升趨勢,惟114年度目標收益率之訂定略顯保守
存保公司110至112年度可運用資金平均餘額,由1,320億5,622萬元,逐年上升至1,568億5,347萬3千元,增幅18.78%(詳表2),而同期間之資金運用實際收益率亦呈上升趨勢,且均達成目標收益率,分別較預期增加0.03、0.23及0.29個百分點。存保公司114年度目標收益率訂為1.24%,雖較113年度之1.16%略有成長,惟對照113年8月底之實際收益率已達1.35%,存保公司114年度目標收益率之預估似略顯保守。
表2 110至114年度可運用資金投資績效概況表 單位:新臺幣千元
年度
平均可運用資金
利息收入
實際收益率
目標收益率
(預期平均利率)
110
132,056,220
1,207,865
0.91%
0.88%
111
144,068,092
1,501,933
1.04%
0.81%
112
156,853,473
2,016,489
1.29%
1.00%
113
168,504,098
1,524,644
1.35%
1.16%
114
157,178,621
1,952,134
-
1.24%
說 明:1.114年度「平均可運用資金」及「利息收入」為預計數。
2.113年度「平均可運用資金」、「利息收入」及「實際收益率」為截至8月底實際執行數。
3.平均可運用資金係由各投資運用項目之每日帳面金額加總平均後而得。
資料來源:存保公司提供。
(三)存保公司受託辦理金融業特別準備金之運用與管理,該準備金持續累增,至112年底規模已近2千億元,惟投資績效表現容有精進空間
金融業特別準備金運用管理辦法第2條第2項及第6條規定略以,該準備金之運用與管理,由金管會委託存保公司辦理,且應注重安全性、收益性及流動性。按存保公司自106年5月起受託運用與管理金融業特別準備金,該年底準備金規模為199億元,截至112年底金融業特別準備金之規模則已達1,983億元,如與111年度之1,588億元相較,增幅為24.87%。又該公司考量保險賠款特別準備金及受託運用管理之金融業特別準備金之可運用資金規模持續增加,故於111年10月增設財務處,期提升資金運用管理效益及強化交易風險控管機制,然國營事業112年度工作考成總報告關於存保公司部分,待改進事項即指出金融業特別準備金該年度投資報酬率僅1.06%,低於112年度各主要年期公債平均殖利率1.11%。是以,存保公司受託運用與管理之金融業特別準備金,除本於安全性及流動性之原則外,宜積極研謀提升投資績效。
綜上,存保公司資金運用範圍除投資於政府債券、存放中央銀行外,亦可經該公司董事會同意之方式運用,且該公司於111年10月成立財務處,並配置專責人力並職司相關財務運用管理事項,允宜依董事會核准之資金運用範疇,配合金融市場情勢,研訂合宜之目標收益率,並於兼顧安全性及流動性之原則下,機動調整投資標的及組合,賡續實踐永續投資理念,逐步提升自有資金及受託管理金融業特別準備金之投資績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