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保協會114年度預算案於「業務支出-保護費用」之「保護業務人員維持」工作計畫編列1億1,802萬元、「業務支出-業務及管理費用」之「行政業務人員維持」工作計畫編列3,629萬7千元,人員維持費用合計1億5,431萬7千元,較113年度之1億3,469萬7千元增加1,962萬元(增幅14.57%);另「業務支出-保護費用」之「犯罪被害人保護推廣」工作計畫編列1,517萬4千元,較113年度之822萬2千元增加695萬2千元(增幅84.55%)。經查:
(一)113年起專任人員總編制員額擴增至184名,惟新進人員中逾2成已離職,容待檢討改善人事管理制度
112年度犯保協會之專任人員原編制員額為70名(總會14名、分會56名),嗣因應犯保法部分修正條文自該年7月1日起施行,爰增加46名專任人員,編制員額合計116名(總會19名、分會97名),該等新進人力中有3名未通過試用期,另截至113年8月底止已有15名離職;復113年度犯保協會之專任人員再增加68名員額,編制員額合計達184名(總會29名、分會155名),此次新進人力中有1名未通過試用期,另截至同年8月底止則已有13名離職。是以,如以112及113年度新增114名及截至113年8月底離職人數28名核算,離職率達24.56%,經洽據犯保協會表示,新進人員離職原因通常係工作適應不良、專業能力不符、高度心理壓力及組織文化適應困難等因素所致,惟仍宜檢討改善人事管理制度,俾利留才及攬才。
(二)協會網站及社群媒體之傳播媒介觸及成長率未如預期,預計於114年度增編犯罪被害人保護推廣經費,有待妥為規劃運用俾發揮效益
犯保協會112年訂定效益指標之一為「傳播媒介觸及成長率」,其目標訂為:該協會全球資訊網瀏覽人次、Facebook粉絲專頁觸及人數及電子報發送人數成長15%,然相關數值卻均較111年度下降,推廣成效須再持續改善精進。又該協會114年度「犯罪被害人保護推廣」工作計畫之預算大幅增編至1,517萬4千元(詳表1),其中以主(承)辦及協辦或參加宣導活動之經費為最大宗,合計達1,028萬1千元,占比67.75%,主要係辦理或參與表揚大會、馨生公益市集、年貨大街及感恩音樂會等活動所需,雖有助提升協會能見度,惟仍須強化與犯罪被害人及其家屬需求之連結;另該協會規劃於總會補充人力專職辦理行銷推廣,爰傳播媒介或多媒體宣導項目之預算數為80萬9千元,係113年度之4.9倍,為各項目中增幅最鉅者,宜妥適規劃資源配置,善用各類社群媒體或多元傳播型態,加強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相關宣導事宜。
表1 113及114年度犯罪被害人保護推廣工作計畫預算編列情形表
單位:新臺幣千元
辦理項目
113年度預算數
114年度預算數
主(承)辦宣導活動
2,250
5,329
協辦或參加宣導活動
2,744
4,952
短時或單點業務宣導
73
91
網絡聯繫交流
89
44
傳播媒介或多媒體宣導
164
809
編印、採購及發送宣導文宣品
2,902
3,949
合 計
8,222
15,174
資料來源:犯保協會提供。
綜上,犯保協會專任人員通常具有法律、社工或心理之專業背景,可提供犯罪被害人及其家屬專業協助,並與保護志工分工進行各項保護服務。因應犯保法施行,專任人員編制員額自70名逐步擴增至184名,惟112及113年度所進用人力之離職率達2成以上,允宜檢討改善人事管理制度,並營造友善職場環境,俾利留才及攬才;又該協會於114年度大幅增編犯罪被害人保護推廣經費,允宜配合擬訂相關績效指標,俾評估執行效益,並妥為規劃推廣重點,透過多元化之行銷管道或媒介,強化社會大眾對於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之認識,及提高對於各類保護服務議題之關注程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