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保協會114年度於「業務支出-保護費用」編列被害人處遇服務相關計畫之預算數如下:被害人法律訴訟補償服務部分為3,147萬7千元、被害人急難救助保護服務部分為2,335萬9千元、被害人家庭關懷重建服務部分為5,803萬3千元、被害人身心照護輔導服務部分為5,268萬4千元,合計1億6,555萬3千元,較113年度之2億488萬6千元減少3,933萬3千元,減幅19.20%。經查:
(一)112年度實質開案率已提升至7成以上,惟死亡案件之平均開案日數卻較往年略增,宜研謀改善
犯保協會及分會依犯保法第15條及第16條推動保護業務,視犯罪被害人及其家屬之需求,提供生理、心理、醫療、經濟、申請犯罪被害補償金、安置、訴訟程序、生活重建、協請警察機關提供安全保護及相關經費補助等其他符合犯罪被害人及其家屬需求之協助。
依據犯保協會統計(詳表1),112年度新收案件為4,370件,開案件數為2,552件,實質開案率為72.1%,較111年度之63.1%增加9個百分點,已有明顯提升;惟如以平均開案日數觀之,整體而言112年度平均開案日數37.2日,較111年之39.8日減少2.6日,其中重傷、性侵害、家庭暴力、人口販運及兒童少年案件之平均開案日數均呈明顯減少,與111年度相較,112年度分別減少16.1日、10.2日及27.4日,然死亡案件之平均開案日數卻未減反增,增加4日。考量死亡及重傷案件屬保護業務之核心案件,宜強化個案之追蹤管理,對照110及111年度死亡案件平均開案日數各為44.6日及43.9日,112年度增至47.9日,為近3年最高,容有精進空間。
表1 111至113年度犯保協會收案及開案情形統計表
單位:件;%;日
項目/年度
111
112
113
收案
4,037
4,370
3,087
開案
2,272
2,552
2,050
死亡
1,500
1,627
1,236
重傷
322
379
361
性侵害
418
514
436
家暴、人口販運、兒童少年
32
32
17
實質開案率
63.1
72.1
80.9
死亡
56.7
66.4
71.2
重傷
75.2
85.7
81.1
性侵害
87.6
86.8
86.3
家暴、人口販運、兒童少年
64.0
58.2
89.5
平均開案日數
39.8
37.2
36.1
死亡
43.9
47.9
42.9
重傷
39.9
23.8
27.7
性侵害
25.4
15.2
25.1
家暴、人口販運、兒童少年
41.6
14.2
8.9
說 明:113年度統計至8月底止。
資料來源:犯保協會提供。
(二)南投分會112年度經費執行率未盡理想,爰該分會114年預計擴充辦公廳舍,允宜妥為規劃並控管執行進度
犯保協會之組織架構包含總會及22個分會,參照112年度決算書所列示各單位之經費執行率,總會及基隆等19個分會之執行率均達9成以上,嘉義及連江分會則未及9成,另南投分會僅75.9%,為各分會中執行率最低者,且保護費用及行政費用2類之執行率各為75.6%及77.2%,均未盡理想;經洽據犯保協會補充說明,主要係因南投分會112年度新進人員陸續到職,需經實習試用等階段,故略有影響服務量能,嗣業已安排資深專任人員調任至該分會,期改善新進人員接案能力。又因應專任人員之編制員額增加至184人,臺北分會等6個分會考量有擴充辦公空間之需求,前於113年度業已編列相關預算支應辦公廳舍租賃費用及購置所需辦公設備,而南投分會經評估實際需求後,預計於114年度編列預算辦理,相關租賃事宜、建置及採購作業有待妥為規劃,並控管執行期程,以如期如質完成新辦公場域之建置,俾利相關保護服務工作之進行。
綜上,依犯保法第7條規定:「犯罪被害人與其家屬應享有符合人性尊嚴、非歧視之保護服務及相關權益保障措施。」犯保協會針對被害人及其家屬之處遇規劃法律訴訟補償、急難救助保護、家庭關懷重建及身心照護輔導等4大面向,並由各分會專任人員及保護志工提供個案相關保護服務。據該協會統計,112年度實質開案率業已較修法前明顯提升,惟死亡案件之平均開案日數卻略有增加,允宜強化個案追蹤管理,以提升保護服務之時效性;另針對南投分會經費執行率欠佳,及其辦公空間之尚待增設等情,亦宜加強督導辦理,以賡續精進服務品質,落實個案權益保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