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銀證券114年度預算案於「營業成本-金融保險成本」項下編列「證券自營費用」731萬2千元,較113年度減少73萬8千元(減幅9.2%),主要為辦理證券自營業務之所需經費。經查:
(一)盡職治理可督促機構投資人善盡資產擁有人或管理人責任,提升公司治理之品質
為持續推動公司治理改革,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下稱金管會)於109年8月25日推動「公司治理3.0-永續發展藍圖」,期望透過強化董事會職能、提高資訊透明度、強化利害關係人溝通、引導機構投資人盡職治理、深化公司永續治理文化等面向,鼓勵企業落實公司治理,提升永續發展,並營造健全ESG生態體系,強化資本市場國際競爭力。
據臺灣證券交易所(下稱證交所)發布之「機構投資人盡職治理守則」,機構投資人投資或履行受託人責任時,宜基於資金提供者之總體利益,關注被投資公司營運狀況,並透過出席股東會、行使投票權、適當與被投資公司之董事或經理人等經營階層對話與互動等方式參與公司治理,此係該守則所稱機構投資人之「盡職治理」,透過該守則之架構與指引,可督促機構投資人善盡資產擁有人或管理人責任,提升公司治理之品質。目前計28家證券商簽署機構投資人盡職治理守則遵循聲明。
(二)臺銀證券入選證交所評比之111年機構投資人盡職治理資訊揭露較佳名單,惟112年並未入選,允宜配合113年修正標準檢討改善
為提升機構投資人盡職治理實務及相關資訊揭露品質,證交所組成機構投資人盡職治理守則諮詢委員會,建立公開評比機制,定期辦理盡職治理資訊揭露較佳名單之評比,並自110起公布該年度辦理盡職治理資訊揭露較佳名單。111年度包含臺銀證券在內共9家證券商入選,惟該公司112年度並未入選,主因係於「ESG議題參與相關組織案例」、「重大議案結果不滿意之後續行動規劃」及「逐公司、逐議案揭露投票情形及說明反對理由」等3項目未達標,臺銀證券表示113年間對於該3項目均予以加強,並參考同業及國際投票顧問服務機構ISS及Glass Lewis 2023年臺灣投票政策要點,修正「臺銀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行使持有股票之投票表決權方式注意事項」,另截至113年8月底止,累計參與45家股東會之投票,均明確表達該公司對於議案之立場。
嗣證交所及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於113年7月舉辦「113年度機構投資人盡職治理資訊揭露評比作業宣導說明會」,會中說明113年評比標準,概分為構面一「政策與遵循聲明」及構面二「實務與揭露」,另新增2項、修正9項及合併2項,合計13項評比項目。是以,臺銀證券允宜遵循113年最新發布之機構投資人盡職治理資訊揭露評比標準,據以辦理相關作業。
綜上,證交所配合金管會推動公司治理3.0永續發展藍圖,提升機構投資人盡職治理實務及相關資訊揭露品質,定期辦理盡職治理資訊揭露較佳名單之評比,臺銀證券入選證交所評比之111年機構投資人盡職治理資訊揭露較佳名單,惟112年並未入選,允宜配合主辦機關113年修正之評比標準檢討改善,以提升相關資訊揭露品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