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金控114年度預算案於合併損益「其他營業收入」之「投資性不動產收入」科目編列3億6,744萬2千元,較113年度預算案3億5,912萬9千元增加831萬3千元,增幅2.31%;較112年度決算數(3億1,803萬5千元)增加4,940萬7千元,增幅15.54%。經查:
(一)近年度合併「投資性不動產收入」決算數均未達預算目標
參據近年投資性不動產收入之預、決算情形(詳表1),決算數由108年度2億6,552萬4千元增至112年度3億1,803萬5千元,增幅19.78%,惟最近3年度(110至112年度)預算達成率均未及8成。據臺灣金控說明:
1.110年度:係商用不動產市場因利率仍處於相對低檔,市場釋出物件減少,且保險業投資性不動產尚須符合即時利用並有收益之認定基準,較難有適當標的投資,致投資性不動產部位未達預算目標;且配合辦理新冠肺炎租金減讓,致投資性不動產收入減少。
2.111年度:因保險業投資不動產須符合即時利用並有收益之認定基準,其中最低合理報酬率受央行於111年間4次升息影響,由2.095%提高至2.72%,致商用不動產市場釋出且符合最低合理報酬率之物件稀少,不易覓得合適標的投資,爰新增投資性不動產部位金額未達計畫目標;另因配合政府政策,111年持續對受疫情影響之承租戶提供紓困措施等所致。
3.112年度:因央行於112年3月5次升息影響,最低合理報酬率亦隨之由2.095%提高至2.845%,致商用不動產市場釋出且符合最低合理報酬率之物件稀少,不易覓得合適標的可供投資,故投資性不動產收入未如預期。
(二)114年度合併損益之投資性不動產收入預算數雖較113年度略增,惟近3年決算達成率均未達8成,允宜妥適投資與管理
據臺灣金控說明,112年度係商用不動產市場受利率因素影響,市場釋出物件減少,且保險業投資性不動產尚須符合即時利用並有收益之認定基準,較難有適當標的可供投資,致投資性不動產部位未達預算目標。鑒於114年度預算案編列是項收入3億6,744萬2千元,較113年度預算案僅略增831萬餘元,約增加2.31%,爰允宜加強注意投資性不動產市場商機,妥適投資與管理,提高投資性不動產收入,俾有效達成營運預計目標。
表1 近年臺灣金控合併損益之「投資性不動產收入」預、決算情形表
單位:新臺幣千元
年度
108
109
110
111
112
113
114
預算數
329,300
399,256
388,450
411,193
446,716
359,129
367,442
決算數
265,524
249,182
295,585
311,051
318,035
-
-
達成率(%)
80.63
62.41
76.09
75.65
7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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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臺灣金控各年度預、決算書。
綜上,臺灣金融114年度預算案編列合併損益之投資性不動產收入預算3億6,744萬2千元,雖較113年度預算數略增831萬餘元,惟該項收入108至112年度之決算達成率僅介於62.41%至80.63%之間,均未達預期營業目標。該金控公司允宜強化投資性不動產之投資與管理,俾達成營運預計目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