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福基金114年度預算案編列「公彩回饋推展社福計畫」所需經費13億6,508萬4千元,較113年度14億6,679萬7千元減少1億171億3千元,主要係公彩回饋金分配額度減少所致。有關近年運用公彩回饋金補助社福計畫,部分類別申請計畫多屬非延續型,又獲補助單位執行情形屢有查核缺失等節,謹敘明如後:
(一)近年補助公彩回饋推展社福計畫案件中,社會救助及社工類、老人福利類多屬非延續性案件,恐與公彩回饋相關規定之精神未盡相符
為合理分配及運用公益彩券發行機構繳付財政部之回饋金,財政部訂定「公益彩券回饋金運用及管理作業要點」(以下簡稱公彩回饋運管要點),其中第4點第1項第2款針對回饋金運用於推展社福事項方面,列舉用途包括,社福相關事項之創新、實驗、整合及中長程服務計畫;弱勢族群之藥(酒)癮者之安置教養服務;社工等專業人力提供服務方案;經濟弱勢家庭脫困服務方案;辦理原住民族福利服務;協助弱勢族群排除就醫障礙等。基此,衛福部社家署依年度施政重點,針對社福基金用途之一「公彩回饋推展社福計畫」訂定申請主軸(配合年度施政重點)項目及基準,作為公、私立機關(構)、團體申請補助案件之依據。依社福基金提供資料,該基金近年就公、私立機關(構)、團體之實際補助案件依其內容大抵可區分為社會救助及社工、保護服務、心理健康、家庭支持、兒少福利、婦女福利及綜合、老人福利及身心障礙福利等8類,110至112年度實際補助案件介於936件至956件間,實際補助金額自16億1,690萬3千元逐年降至14億1,998萬7千元,113年度截至6月底補助件數896件,補助金額13億5,383萬9千元。進一步觀察各類別案件之補助情形,除家庭支持類、兒少福利類、保護服務類及身心障礙類案件外,其餘類別案件在補助件數或金額大抵呈增加趨勢(詳表1)。
倘由獲補助案件之性質觀之,110至112年度間各類案件大抵以主軸案件居多數,惟於各類補助案件中,包括社會救助及社工類、老人福利類係以非延續性案件為主(詳表2),參據公彩回饋運管要點第4點第1項第2款規定,有關推展社會福利事項之用途係強調創新、實驗、整合及中長程服務計畫,主要考量相關社福業務之推動往往需推動一段期間後,始能評估其成效。獲補助案件倘非屬延續性質案件,通常亦非主軸性質,對主管機關推動重點工作之協助相對有限,恐與公彩回饋相關規定強調中長程服務計畫之精神未盡相符。
表1 公彩回饋推展社福計畫110至113年6月底補助案件統計表 單位:件;%;新臺幣千元
年度
項目
110
111
112
113
整體補助案件
補助件數合計數
938
936
956
896
補助件數占比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補助金額合計數
1,616,903
1,451,539
1,419,987
1,354,839
補助金額占比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社會救助及社工類
補助件數合計數
221
249
257
263
補助件數占比
23.56
26.60
26.88
29.35
補助金額合計數
193,343
209,248
204,420
252,834
補助金額占比
11.96
14.42
14.40
18.66
保護服務類
補助件數合計數
102
110
92
99
補助件數占比
10.87
11.75
9.62
11.05
補助金額合計數
167,347
217,728
210,769
242,458
補助金額占比
11.96
14.42
14.40
18.66
心理健康類
補助件數合計數
66
73
84
81
補助件數占比
7.04
7.80
8.79
9.04
補助金額合計數
83,079
104,432
112,675
115,253
補助金額占比
5.14
7.19
7.93
8.51
家庭支持類
補助件數合計數
119
61
67
73
補助件數占比
12.69
6.52
7.01
8.15
補助金額合計數
368,094
173,959
179,293
190,433
補助金額占比
22.77
11.98
12.63
14.06
兒少福利類
補助件數合計數
90
87
84
60
補助件數占比
9.59
9.29
8.79
6.70
補助金額合計數
157,593
143,292
133,599
93,623
補助金額占比
9.75
9.87
9.41
6.91
婦女福利及綜合類
補助件數合計數
45
43
49
54
補助件數占比
4.80
4.59
5.13
6.03
補助金額合計數
97,862
76,072
84,492
83,284
補助金額占比
6.05
5.24
5.95
6.15
老人福利類
補助件數合計數
62
84
94
95
補助件數占比
6.61
8.97
9.83
10.60
補助金額合計數
132,703
110,227
114,904
121,170
補助金額占比
8.21
7.59
8.09
8.94
身心障礙福利類
補助件數合計數
233
229
229
171
補助件數占比
24.84
24.47
23.95
19.08
補助金額合計數
416,882
416,581
379,835
255,784
補助金額占比
25.78
28.70
26.75
18.88
說 明:113年度為截至6月底統計數據
資料來源:社福基金提供,本中心彙整。
表2 公彩回饋推展社福計畫110至113年6月底補助案件類型分析表 單位:件
年度
類別、性質
110
111
112
113
社會救助及社工
主軸
201
231
242
248
非主軸
20
18
15
15
延續性
109
114
111
122
非延續性
112
135
146
141
保護服務
主軸
70
85
69
79
非主軸
32
25
23
20
延續性
85
77
75
69
非延續性
17
33
17
30
心理健康
主軸
62
67
77
74
非主軸
4
6
7
7
延續性
40
33
40
50
非延續性
26
40
44
31
家庭支持
主軸
98
48
54
60
非主軸
21
13
13
13
延續性
79
50
48
52
非延續性
40
11
19
21
兒少福利
主軸
82
81
77
52
非主軸
8
6
7
8
延續性
38
50
42
29
非延續性
52
37
42
31
婦女福利及綜合
主軸
29
32
38
43
非主軸
16
11
11
11
延續性
29
25
13
27
非延續性
16
18
36
27
老人福利
主軸
22
34
57
59
非主軸
40
50
37
36
延續性
29
27
28
43
非延續性
33
57
66
52
身心障礙福利
主軸
143
144
148
94
非主軸
90
85
81
77
延續性
174
176
184
124
非延續性
59
53
45
47
說 明:113年度為截至6月底統計數據
資料來源:社福基金提供。
(二)近年獲補助案件查有若干共同缺失,部分缺失類型件數略有增加
為確保獲補助案件能依相關法令執行並符合核定補助本旨,社福基金就該等案件之補助款辦理實地查核作業,查核項目包括計畫之預算執行情形、執行進度及執行績效情形。依社福基金提供資料,110至112年度查核主要共同缺失包括,報表與經費勾稽不符、未於期限內核銷、支用金額超限、未檢附憑證或紀錄資料、釐清經費報支性質、未依規定設專戶或專戶經費動支異常、未依核定項目核實支用等項,其中包括未於期限內核銷、釐清經費報支性質、未依規定設置專戶或專戶補助經費動支異常,以及未依核定項目核實支用等項截至112年度仍有缺失案件10件以上抑或呈增加趨勢之情形(詳表3),為確保相關補助款項獲妥善運用,允宜就違失情節較嚴重之獲補助單位加強督考與促其改進,並將常見查核缺失內容製成案例,加強宣導,避免違失一再發生。
表3 110至112年度公彩回饋金補助款查核主要共同缺失一覽表
單位:件
年度
缺失類別
110
111
112
報表與經費勾稽不符
16
21
9
未於期限內核銷
16
9
13
支用金額超限
20
13
4
未檢附憑證或紀錄資料
8
23
4
釐清經費報支性質(含應補正經費支出性質說明)
12
5
11
未依規定設置專戶或專戶補助
經費動支異常
6
6
13
未依核定項目核實支用
5
9
8
其他
36
41
28
說 明:表內「其他」包括未提示勞動契約或登載薪資水準、未依規定計算或繳回孳息、計算錯誤溢領補助經費等。
資料來源:社福基金提供,本中心彙整。
綜上,社福基金近年運用公彩回饋金推展社福計畫,其中社會救助及社工類、老人福利類等獲補助案件多屬非延續性案件,恐與公彩回饋運管要點強調中長程服務計畫之精神未盡相符;在公彩回饋金補助款查核作業方面,部分類型之共同缺失近年並未有顯著改善,允宜強化補助案件之審核及查核作業,俾提升公彩回饋金運用效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