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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福利特別收入基金(社會福利基金、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基金、長照服務發展基金)及國民年金保險基金114年度預算評估報告

二、辦理公彩回饋推展社福計畫,其中部分類別申請計畫多屬非延續型,對政府推動之輔助效果恐相對有限,另獲補助單位執行情形屢有查核缺失,允宜督促其精進改善 日期:113年11月 報告名稱:衛生福利特別收入基金(社會福利基金、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基金、長照服務發展基金)及國民年金保險基金114年度預算評估報告 目錄大綱:壹、社會福利基金 資料類別:預算案評估 作者:黃彥斌

社福基金114年度預算案編列「公彩回饋推展社福計畫」所需經費13億6,508萬4千元,較113年度14億6,679萬7千元減少1億171億3千元,主要係公彩回饋金分配額度減少所致。有關近年運用公彩回饋金補助社福計畫,部分類別申請計畫多屬非延續型,又獲補助單位執行情形屢有查核缺失等節,謹敘明如後:

(一)近年補助公彩回饋推展社福計畫案件中,社會救助及社工類、老人福利類多屬非延續性案件,恐與公彩回饋相關規定之精神未盡相符

為合理分配及運用公益彩券發行機構繳付財政部之回饋金,財政部訂定「公益彩券回饋金運用及管理作業要點」(以下簡稱公彩回饋運管要點),其中第4點第1項第2款針對回饋金運用於推展社福事項方面,列舉用途包括,社福相關事項之創新、實驗、整合及中長程服務計畫;弱勢族群之藥(酒)癮者之安置教養服務;社工等專業人力提供服務方案;經濟弱勢家庭脫困服務方案;辦理原住民族福利服務;協助弱勢族群排除就醫障礙等。基此,衛福部社家署依年度施政重點,針對社福基金用途之一「公彩回饋推展社福計畫」訂定申請主軸(配合年度施政重點)項目及基準,作為公、私立機關(構)、團體申請補助案件之依據。依社福基金提供資料,該基金近年就公、私立機關(構)、團體之實際補助案件依其內容大抵可區分為社會救助及社工、保護服務、心理健康、家庭支持、兒少福利、婦女福利及綜合、老人福利及身心障礙福利等8類,110至112年度實際補助案件介於936件至956件間,實際補助金額自16億1,690萬3千元逐年降至14億1,998萬7千元,113年度截至6月底補助件數896件,補助金額13億5,383萬9千元。進一步觀察各類別案件之補助情形,除家庭支持類、兒少福利類、保護服務類及身心障礙類案件外,其餘類別案件在補助件數或金額大抵呈增加趨勢(詳表1)。

倘由獲補助案件之性質觀之,110至112年度間各類案件大抵以主軸案件居多數,惟於各類補助案件中,包括社會救助及社工類、老人福利類係以非延續性案件為主(詳表2),參據公彩回饋運管要點第4點第1項第2款規定,有關推展社會福利事項之用途係強調創新、實驗、整合及中長程服務計畫,主要考量相關社福業務之推動往往需推動一段期間後,始能評估其成效。獲補助案件倘非屬延續性質案件,通常亦非主軸性質,對主管機關推動重點工作之協助相對有限,恐與公彩回饋相關規定強調中長程服務計畫之精神未盡相符。

表1 公彩回饋推展社福計畫110至113年6月底補助案件統計表 單位:件;%;新臺幣千元

年度

項目

110

111

112

113

整體補助案件

補助件數合計數

938

936

956

896

補助件數占比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補助金額合計數

1,616,903

1,451,539

1,419,987

1,354,839

補助金額占比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社會救助及社工類

補助件數合計數

221

249

257

263

補助件數占比

23.56

26.60

26.88

29.35

補助金額合計數

193,343

209,248

204,420

252,834

補助金額占比

11.96

14.42

14.40

18.66

保護服務類

補助件數合計數

102

110

92

99

補助件數占比

10.87

11.75

9.62

11.05

補助金額合計數

167,347

217,728

210,769

242,458

補助金額占比

11.96

14.42

14.40

18.66

心理健康類

補助件數合計數

66

73

84

81

補助件數占比

7.04

7.80

8.79

9.04

補助金額合計數

83,079

104,432

112,675

115,253

補助金額占比

5.14

7.19

7.93

8.51

家庭支持類

補助件數合計數

119

61

67

73

補助件數占比

12.69

6.52

7.01

8.15

補助金額合計數

368,094

173,959

179,293

190,433

補助金額占比

22.77

11.98

12.63

14.06

兒少福利類

補助件數合計數

90

87

84

60

補助件數占比

9.59

9.29

8.79

6.70

補助金額合計數

157,593

143,292

133,599

93,623

補助金額占比

9.75

9.87

9.41

6.91

婦女福利及綜合類

補助件數合計數

45

43

49

54

補助件數占比

4.80

4.59

5.13

6.03

補助金額合計數

97,862

76,072

84,492

83,284

補助金額占比

6.05

5.24

5.95

6.15

老人福利類

補助件數合計數

62

84

94

95

補助件數占比

6.61

8.97

9.83

10.60

補助金額合計數

132,703

110,227

114,904

121,170

補助金額占比

8.21

7.59

8.09

8.94

身心障礙福利類

補助件數合計數

233

229

229

171

補助件數占比

24.84

24.47

23.95

19.08

補助金額合計數

416,882

416,581

379,835

255,784

補助金額占比

25.78

28.70

26.75

18.88

說  明:113年度為截至6月底統計數據

資料來源:社福基金提供,本中心彙整。

表2 公彩回饋推展社福計畫110至113年6月底補助案件類型分析表 單位:件

年度

類別、性質

110

111

112

113

社會救助及社工

主軸

201

231

242

248

非主軸

20

18

15

15

延續性

109

114

111

122

非延續性

112

135

146

141

保護服務

主軸

70

85

69

79

非主軸

32

25

23

20

延續性

85

77

75

69

非延續性

17

33

17

30

心理健康

主軸

62

67

77

74

非主軸

4

6

7

7

延續性

40

33

40

50

非延續性

26

40

44

31

家庭支持

主軸

98

48

54

60

非主軸

21

13

13

13

延續性

79

50

48

52

非延續性

40

11

19

21

兒少福利

主軸

82

81

77

52

非主軸

8

6

7

8

延續性

38

50

42

29

非延續性

52

37

42

31

婦女福利及綜合

主軸

29

32

38

43

非主軸

16

11

11

11

延續性

29

25

13

27

非延續性

16

18

36

27

老人福利

主軸

22

34

57

59

非主軸

40

50

37

36

延續性

29

27

28

43

非延續性

33

57

66

52

身心障礙福利

主軸

143

144

148

94

非主軸

90

85

81

77

延續性

174

176

184

124

非延續性

59

53

45

47

說  明:113年度為截至6月底統計數據

資料來源:社福基金提供。

(二)近年獲補助案件查有若干共同缺失,部分缺失類型件數略有增加

為確保獲補助案件能依相關法令執行並符合核定補助本旨,社福基金就該等案件之補助款辦理實地查核作業,查核項目包括計畫之預算執行情形、執行進度及執行績效情形。依社福基金提供資料,110至112年度查核主要共同缺失包括,報表與經費勾稽不符、未於期限內核銷、支用金額超限、未檢附憑證或紀錄資料、釐清經費報支性質、未依規定設專戶或專戶經費動支異常、未依核定項目核實支用等項,其中包括未於期限內核銷、釐清經費報支性質、未依規定設置專戶或專戶補助經費動支異常,以及未依核定項目核實支用等項截至112年度仍有缺失案件10件以上抑或呈增加趨勢之情形(詳表3),為確保相關補助款項獲妥善運用,允宜就違失情節較嚴重之獲補助單位加強督考與促其改進,並將常見查核缺失內容製成案例,加強宣導,避免違失一再發生。

表3 110至112年度公彩回饋金補助款查核主要共同缺失一覽表

單位:件

年度

缺失類別

110

111

112

報表與經費勾稽不符

16

21

9

未於期限內核銷

16

9

13

支用金額超限

20

13

4

未檢附憑證或紀錄資料

8

23

4

釐清經費報支性質(含應補正經費支出性質說明)

12

5

11

未依規定設置專戶或專戶補助

經費動支異常

6

6

13

未依核定項目核實支用

5

9

8

其他

36

41

28

說 明:表內「其他」包括未提示勞動契約或登載薪資水準、未依規定計算或繳回孳息、計算錯誤溢領補助經費等。

資料來源:社福基金提供,本中心彙整。

綜上,社福基金近年運用公彩回饋金推展社福計畫,其中社會救助及社工類、老人福利類等獲補助案件多屬非延續性案件,恐與公彩回饋運管要點強調中長程服務計畫之精神未盡相符;在公彩回饋金補助款查核作業方面,部分類型之共同缺失近年並未有顯著改善,允宜強化補助案件之審核及查核作業,俾提升公彩回饋金運用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