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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福利特別收入基金(社會福利基金、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基金、長照服務發展基金)及國民年金保險基金114年度預算評估報告

六、賡續委辦113保護專線,惟近年諮詢服務、通報案件量均逐年縮減,允宜在滿足民眾通報求助需求之前提下,適度整合既有服務專線資源,俾提升相關經費之運用效益 日期:113年11月 報告名稱:衛生福利特別收入基金(社會福利基金、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基金、長照服務發展基金)及國民年金保險基金114年度預算評估報告 目錄大綱:貳、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基金 資料類別:預算案評估 作者:黃彥斌

家暴及性侵防治基金114年度預算案就辦理113保護專線(以下簡稱113專線)集中接線服務,於「暴力防治三級預防計畫」之「服務費用-專業服務費」科目項下就勞務承攬人員64人所需費用編列5,316萬元。有關113專線近年諮詢服務、通報案件量均呈縮減趨勢,謹簡要敘明如次。

依衛福部主題網站專區項下就113專線之介紹,該專線係提供民眾就面對家庭暴力、性侵害或性騷擾之困擾、兒少、老人或身心障礙者受到身心虐待、疏忽或其他嚴重傷害其身心發展之行為等情事,提供單一窗口,委託民間團體辦理(目前係由財團法人台灣世界展望會受託辦理),聘請專業社工人員受理通報或求助諮詢服務。

在113專線之經費運用方面,110至112年度預算數自4,043萬元逐年增至4,856萬元,同期間決算數亦自4,027萬5千元逐年提高至4,856萬元,預算執行率介於99.68%至105.79%間,113年度預算數5,376萬元,截至6月底實際數3,039萬4千元,預算執行率56.54%。至於在服務成果方面,諮詢服務案件數自110年度12萬4,329件逐年遞減至112年度9萬8,029件,113年截至6月底僅5萬2,846件;通知地方政府權責單位案件數則自110年度2萬4,233件降至112年度1萬8,195件,113年截至6月底僅1萬2,333件;家暴案件透過113專線通報次數自110年度2萬275件逐年滑落至112年度1萬5,414件,113年截至6月底僅9,876件;家暴事件透過113專線通報比率亦自110年度10.92%逐年減至112年度7.49%,113年截至6月底則僅7%(詳表1)。

表1 110至113年度113專線經費運用及辦理成果統計表 單位:新臺幣千元;%;件

年度

項目

110

111

112

113

預算數

40,430

44,026

48,560

53,760

決算數

40,275

46,575

48,560

30,394

預算執行率

99.68

105.79

100.00

56.54

諮詢案件數

124,329

110,194

98,029

52,846

通報地方政府

權責單位案件數

24,233

20,690

18,195

12,333

家暴案件透過

專線通報次數

20,275

17,929

15,414

9,876

家暴案件透過

專線通報比率

10.92

9.3

7.4

7.0

說 明:1.預、決算數均僅包括辦理專線之勞務承攬費用。

2.113年度係截至6月底統計資料。

資料來源:衛福部提供,本中心彙整。

按公部門設置專線目的主要係方便民眾透過單一窗口獲取諮詢服務或通報,然伴隨政府資訊公開逐步被落實,資訊管道之多元性,促使民眾知的權利獲得進一步保障。113專線雖另受理家暴、性侵害、性騷擾及其他嚴重傷害身心發展之案件申訴及轉介與地方政府權責單位,惟查目前各市縣政府均已設立為民服務專線,受理民眾24小時或政府機關上班時間之諮詢、申訴等業務,相當程度取代113專線相關功能,且由於113專線就民眾申訴之部分案件仍係通報市縣政府權責單位協處,爰113專線近年服務諮詢、通報案件數逐年下滑,應與近年民眾獲取政府資訊與申訴管道之多元性有關。

綜上,家暴及性侵害防治基金近年委託民間團體辦理113專線服務,鑒於近年諮詢服務、申訴案件數逐年下滑,且民眾獲取資訊及申訴案件管道更趨多元,該基金主管機關衛福部允宜適時研議整併既有專線之可行性,俾撙節開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