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長照服務發展基金
日期:113年11月
報告名稱:衛生福利特別收入基金(社會福利基金、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基金、長照服務發展基金)及國民年金保險基金114年度預算評估報告
目錄大綱:參、長照服務發展基金
資料類別:預算案評估
作者:黃彥斌
為完善長期照顧服務輸送體系,強化長照機構服務、緩和失能及提供連續性照護服務,提升機構及社區預防性照顧服務量能,衛福部依長期照顧服務法(以下簡稱長照服務法)第15條規定,於106年6月設置長照服務發展基金(以下簡稱長照基金)。長照基金114年度預算案編列基金來源758億2,587萬1千元,基金用途879億391萬5千元,基金來源用途相抵後,差短120億7,804萬4千元,與113年度預算短絀51億5,038萬3千元相較,增加短絀69億2,766萬1千元,主要係增列長照服務給付及支付經費所致。謹就該基金114年度預算案評析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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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