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照基金114年度預算案於「完善長照服務輸送體系計畫-長期照顧服務機構法人管理及住宿式長照機構發展計畫」項下就「獎助布建住宿式長照機構公共化資源計畫」(以下簡稱公共化資源計畫)、「獎助布建住宿式長照機構資源計畫」(以下依計畫實質內容簡稱公私協力計畫)所需經費分別編列25億9,961萬元、4億8,319萬元;另於「完善長照服務輸送體系計畫-獎助居家式及社區式服務機構資源布建」項下就「山地原住民地區及離島地區多元照顧服務模式發展計畫」(以下簡稱多元發展計畫)所需經費編列4,855萬元。有關就長照資源不足地區推動住宿式及社區式服務等相關計畫,多數新建工程案件進度有延宕之情形,謹敘明如次:
(一)近年針對長照資源不足地區所推動之相關計畫
長照基金在長照十年計劃2.0之架構下,推動各類長照資源之布建工作。在住宿式長照資源之強化方面,自107年度起,協助既有老人福利機構轉型以長照法人資格設立住宿式長照機構,以提升服務品質並強化機構公共管理及社會公益性,已核定13案計提供1,092個床位。此外,為滿足長照資源不足地區之民眾對長照服務之需求,長照基金結合公私部門資源持續推展住宿式、社區式長照資源,相關計畫內容謹簡述如次:
1.公共化資源計畫:為使長照住宿床位資源不足區域之民眾得獲取優質平價之服務,經考量全國行政區域之人口數、資源不足數、供給床數(80床以下)及機構之永續經營等條件進行盤點區域之長照資源,衛福部自108年度起,計3次公告公共化計畫(公告獎助區域,詳表1),由公部門(包括市縣政府、公立醫療與社福機構)率先至民間投入意願不高之資源不足區域布建住宿式長照資源。
2.公私協力計畫:鑒於公共化資源計畫公告後,部分長照資源不足區域仍未有公部門申請興建住宿式長照機構,衛福部於112年度參考醫療網之次醫療區域劃分機制,盤點全國各行政區域之住宿式長照供需情形,排除推估需求人數未達營運規模之行政區域(包括山地原鄉、離島鄉鎮),將剩餘區域以1小時車程可達距離劃分住宿資源網區,就各網區供需落差達100床以上之行政區域列為獎助區域(詳表2)。
3.多元發展計畫:針對公私協力計畫獎助區域未納入之山地原鄉、離島鄉鎮,衛福部於112年度規劃以專案計畫獎助設立小規模多機能長照機構、推展全時家托服務等替代措施提供夜間喘息服務,以滿足在地失能者對夜間照顧之需求。
(二)截至113年8月底,公共化資源計畫之多數案件核定已逾4年,惟多有工期延誤情形;公私協力計畫核定計5案,均尚未取得籌設許可;多元發展計畫之核定案件屬創新服務模式者相對有限
依長照基金提供資料,截至113年8月底,公共化資源計畫已核定37案(均為110年11月以前核定),扣除因建物老舊不堪修繕、土地可能牴觸文化資產保留法規、無潛在廠商有意經營等因素而撤案之3案(處)(包括衛福部彰化醫院申辦之彰化縣埔鹽鄉86床、高雄市政府申辦之高雄市旗津區75床、臺東縣政府申辦之臺東縣長濱鄉75床),目前持續推動34案(處),僅有1案(處)已結案(高雄榮民總醫院申辦之高雄市三民區178床),其餘33案(處)多數核定已逾4年,其中尚待結案者屬於已撥第一期款者計有25案(處),屬於已撥第二期款者計有8案(處)(含已提供服務之花蓮縣富里鄉、台東縣成功鎮等2處長照機構) (詳表3);公私協力計畫已核定5案(處),均屬新建工程案件且尚未取得籌設許可;多元發展計畫則計核定8案,其中7案係採新設社區式長照機構、既有日照中心增設夜間臨時住宿服務,另1案則屬創新原鄉長照服務模式,係考量原鄉原住民民族特性,推動失能長者家庭之社會支持性環境計畫(詳表4),亦即較具原鄉特色、屬於創新長照服務模式之案件數仍相對有限。鑒於原住民族地區、離島地區之長照服務機構適用場地取得不易,加以原鄉、離島地區有其社會發展脈絡及文化特殊性,該等地區與一般地區所適用之長照服務模式或有差異,允宜因地制宜,不拘泥於既有服務模式,鼓勵在地機構、組織發展適合當地需求之創新服務方案,俾及時嘉惠在地有長照服務需求之民眾。
綜上,為滿足長照資源不足地區民眾對長照服務之需求,長照基金持續結合公私部門資源,推展住宿式、社區式長照資源。截至113年8月底,公共化資源計畫之多數案件核定已逾4年,惟多有工期延誤情形,允宜積極督請各申辦單位依計畫期程如質如期結案;公私協力計畫之核定案件數仍相對有限,允宜適時檢討誘因機制,俾有效引進民間資源投入拓展長照服務;多元發展計畫之核定案件中多數仍遵循既有服務模式,允宜因地制宜,考量原住民族、離島地區之社會文化特性,鼓勵在地機構團體發展適合當地需求之創新服務模式,俾提升整體長照服務之涵蓋率。
表1 第一至三次公告之公共化資源計畫獎助區域表
項目
行
政區
(第一次公告)
長照住宿式服務
資源不足地區
(第二次公告)
鄰近及離島地區
(第三次公告)
長照住宿式服務資源
尚待布建區域
鄉鎮市區
處數
鄉鎮市區
新增
處數
鄉鎮市區
生活圈處數
合 計
88
15
52
臺北市
信義區
1
松山區
1
-
-
新北市
貢寮區、金山區、泰山區
3
瑞芳區
1
平溪區、雙溪區、貢寮區(以上同一生活圈);石碇區、坪林區(以上同一生活圈);金山區;烏來區
4
桃園市
觀音區
1
-
-
復興區
1
臺中市
大安區、大肚區、后里區、神岡區、龍井區
5
清水區、沙鹿區
2
大安區、和平區
2
臺南市
柳營區、後壁區、六甲區、大內區、將軍區、北門區、新市區、安定區、山上區、玉井區
10
-
-
安定區(1個生活圈);左鎮區、龍崎區(以上同一生活圈);南化區
3
高雄市
旗津區、永安區、彌陀區、梓官區、杉林區
5
岡山區
1
新興區(1個生活圈);永安區、彌陀區(以上同一生活圈);甲仙區、杉林區(以上同一生活圈);田寮區(自成1個生活圈);茂林區、桃源區、那瑪夏區(以上同一生活圈)
5
基隆市
中山區
1
-
-
-
-
宜蘭縣
頭城鎮
1
-
-
大同鄉
1
新竹縣
關西鎮、橫山鄉、寶山鄉、北埔鄉、峨眉鄉
5
-
-
寶山鄉、北埔鄉、峨眉鄉、五峰鄉(以上同一生活圈);尖石鄉
2
苗栗縣
後龍鎮、卓蘭鎮、大湖鄉、公館鄉、銅鑼鄉、南庄鄉、頭屋鄉、三義鄉、西湖鄉、造橋鄉、三灣鄉、獅潭鄉
12
-
-
卓蘭鄉、大湖鄉、銅鑼鄉、三義鄉、西湖鄉(以上同一生活圈);公館鄉、頭屋鄉、造橋鄉、三灣鄉(以上同一生活圈);獅潭鄉、泰安鄉(以上同一生活圈)
3
彰化縣
埔鹽鄉、大城鄉、二水鄉、線西鄉、芳苑鄉、埤頭鄉
6
田中鎮
1
線西鄉、大城鄉、二水鄉
3
南投縣
集集鎮、鹿谷鄉、水里鄉
3
-
-
集集鎮、魚池鄉(以上同一生活圈);水里鄉、信義鄉(以上同一生活圈);國姓鄉、仁愛鄉
4
雲林縣
大埤鄉、東勢鄉、麥寮鄉、莿桐鄉、臺西鄉、四湖鄉、口湖鄉、水林鄉
8
北港鎮、虎尾鎮
2
莿桐鄉(自成1個生活圈);東勢鄉、臺西鄉、四湖鄉(以上同一生活圈);口湖鄉、水林鄉(以上同一生活圈)
3
嘉義縣
梅山鄉、義竹鄉、鹿草鄉、六腳鄉、太保市、東石鄉、布袋鎮、新港鄉
8
竹崎鄉
1
布袋鎮、鹿草鄉、大埔鄉、阿里山鄉
4
屏東縣
里港鄉、林邊鄉、南州鄉、車城鄉、滿洲鄉、枋山鄉
6
高樹鄉、東港鎮
2
里港鄉(自成1個生活圈);林邊鄉、南州鄉(以上同一生活圈);車城鄉、滿州鄉、牡丹鄉(以上同一生活圈);霧臺鄉、瑪家鄉(以上同一生活圈);泰武鄉、來義鄉(以上同一生活圈);獅子鄉、枋山鄉(以上同一生活圈)
6
花蓮縣
鳳林鎮、光復鄉、豐濱鄉、瑞穗鄉、富里鄉
5
玉里鎮
1
瑞穗鄉、萬榮鄉、卓溪鄉
3
臺東縣
成功鎮、關山鎮、大武鄉、東河鄉、長濱鄉、鹿野鄉、池上鄉、太麻里鄉
8
-
-
池上鄉、海端鄉、延平鄉(以上同一生活圈);鹿野鄉、東河鄉、長濱鄉(以上同一生活圈);達仁鄉、大武鄉(以上同一生活圈);金峰鄉(自成1個生活圈)、綠島鄉、蘭嶼鄉(以上同一生活圈)
5
澎湖縣
-
-
馬公市、湖西鄉
2
全縣同一生活圈
1
連江縣
-
-
-
-
全縣同一生活圈
1
金門縣
-
-
烈嶼鄉
1
全縣同一生活圈
1
資料來源:長照基金提供。
表2 公私協力計畫之獎助區域表
類別
市縣
完全無住宿資源區
9個生活圈
(24個鄉鎮市區)
住宿床位資源不足區
11個資源網區
(56鄉鎮市區)
臺北市
-
大安區、內湖區、信義區、中山區、松山區、文山區、士林區、中正區、萬華區、南港區、大同區、北投區(以上同一資源網區)
高雄市
甲仙區、杉林區(以上同一生活圈)
鳳山區、小港區、新興區、三民區、前鎮區、林園區(以上同一資源網區)
新北市
平溪區、雙溪區、貢寮區、石碇區、坪林區(以上同一生活圈);金山區(自成1個生活圈)
金山區、三重區、蘆洲區、淡水區、林口區、泰山區、五股區(以上同一資源網區);新莊區、永和區、樹林區、中和區、土城區、板橋區、新店區、鶯歌區(以上同一資源網區)
臺中市
-
神岡區、豐原區(以上同一資源網區);西屯區、龍井區、沙鹿區、大肚區、大雅區(以上同一資源網區)
雲林縣
東勢鄉、臺西鄉(以上同一生活圈);口湖鄉、水林鄉(以上同一生活圈)
麥寮鄉、口湖鄉、水林鄉、臺西鄉、虎尾鎮(以上同一資源網區)
新竹縣市
-
新竹市東區、新竹縣竹北市(以上同一資源網區)
苗栗縣
卓蘭鄉、大湖鄉、銅鑼鄉、三義鄉、西湖鄉(以上為同一生活圈);公館鄉、頭屋鄉、造橋鄉(以上同一生活圈)
公館鄉、銅鑼鄉(以上同一資源網區)
嘉義縣
鹿草鄉(自成1個生活圈)
-
桃園市
-
八德區、蘆竹區、大園區、大溪區、中壢區(以上同一資源網區)
基隆市
-
中山區、安樂區(以上同一資源網區)
南投縣
集集鎮、魚池鄉、水里鄉(以上同一生活圈)
-
說 明:每一生活圈以1案為限,每一資源網區則不以1案為限,完全無住宿資源區與住宿床位資源不足區,如兩者重複,則以優先布建完全無住宿資源區。
資料來源:長照基金提供。
表3 截至113年8月底公共化資源計畫尚在推動中之案件概況表
單位:床;新臺幣千元
序號
資源布建行政區
核定
床位數
核定經費數
核定日期
推動進度
1
新北市(瑞芳區)
135
202,500
109.07.29
統包履約中
(已撥第一期款)
2
桃園市(觀音區)
200
461,274
108.11.29
設計規劃中
(已撥第一期款)
3
臺中市(后里區)
200
462,620
108.11.05
施工履約中
(已撥第二期款)
4
臺南市(柳營區)
100
215,000
108.11.05
招標發包中
(已撥第一期款)
5
臺南市(新市區)
200
513,688
108.11.05
招標發包中
(已撥第一期款)
6
臺南市(玉井區)
200
431,034
108.11.05
設計規劃中
(已撥第一期款)
7
臺南市(六甲區)
100
185,030
108.11.29
設計規劃中
(已撥第一期款)
8
臺南市(安定區)
200
447,457
110.06.30
設計規劃中
(已撥第一期款)
臺南市小計
800
1,792,209
9
高雄市(三民區)
178
267,000
109.05.12
已結案
10
高雄市(岡山區)
110
236,500
109.05.12
設計規劃中
(已撥第一期款)
高雄市小計
288
503,500
11
基隆市(信義區)
110
134,829
109.07.29
招標發包中
(已撥第一期款)
12
彰化縣(埤頭鄉)
150
279,691
109.07.29
施工履約中
(已撥第一期款)
13
彰化縣(田中鎮)
150
322,500
109.07.29
設計規劃中
(已撥第一期款)
彰化縣小計
300
602,191
14
南投縣(鹿谷鄉)
100
215,000
108.11.29
招標發包中
(已撥第一期款)
15
雲林縣(斗六市)
200
300,000
109.07.29
設計規劃中
(已撥第一期款)
16
嘉義縣(新港鄉)
101
294,615
108.11.05
招標發包中
(已撥第一期款)
17
嘉義縣(六腳鄉)
100
227,278
108.11.29
招標發包中
(已撥第一期款)
18
嘉義縣(竹崎鄉)
200
410,354
109.07.29
統包履約中
(已撥第一期款)
19
嘉義縣(布袋鎮)
200
441,554
110.09.27
設計規劃中
(已撥第一期款)
嘉義縣小計
601
1,373,802
20
屏東縣(內埔鄉)
100
100,000
109.05.12
施工履約中
(已撥第二期款)
21
屏東縣(里港鄉)
200
417,504
110.06.30
施工履約中
(已撥第二期款)
22
屏東縣(車城鄉)
150
279,440
110.09.01
工程履約中
(已撥第一期款)
屏東縣小計
450
796,944
23
花蓮縣(豐濱鄉)
30
39,542
108.11.29
招標發包中
(已撥第一期款)
24
花蓮縣(富里鄉)
100
112,791
108.11.29
已提供服務
(已撥第二期款)
25
花蓮縣(鳳林鎮)
180
226,135
108.11.29
施工履約中
(已撥第二期款)
26
花蓮縣(玉里鎮)
104
154,505
109.07.29
施工履約中
(已撥第二期款)
27
花蓮縣(壽豐鄉)
200
461,229
110.05.20
招標發包中
(已撥第一期款)
花蓮縣小計
614
994,203
28
臺東縣(成功鎮)
26
31,495
108.11.29
已提供服務
(已撥第二期款)
29
臺東縣(關山鎮)
99
245,210
109.07.29
已撥第一期款
30
臺東縣(大武鄉)
75
177,375
110.09.27
已撥第一期款
臺東縣小計
200
454,080
31
澎湖縣(湖西鄉)
80
120,000
109.07.29
施工履約中
(已撥第二期款)
32
澎湖縣(馬公市)
200
420,000
110.09.27
設計規劃中
(已撥第一期款)
澎湖縣小計
280
540,000
33
連江縣(南竿鄉)
100
150,000
110.11.26
設計規劃中
(已撥第一期款)
34
金門縣(金湖鎮)
81
136,817
110.05.17
設計規劃中
(已撥第一期款)
合計
4,659
9,119,969
已撥第一期款者計有25案(處);已撥第二期款者計有8案(處);已結案者計有1案(處),合計34案(處)。
說 明:表內推動進度(撥款期程)依衛福部公告之公共化資源計畫內容,捌、經費請領、核銷及撥付程序分別為:(一)已撥第一期款者:係指申請單位(公部門,以下同)與衛福部簽訂契約後,申請單位將獲撥予契約獎助經費之15%,並應於第一期款撥付後3年內完成第二期款應辦理之相關事宜;(二)已撥第二期款者:係指申請單位於取得長照機構籌設許可且完成工程發包後,函送建築師簽章之工期證明、施工計畫與報表等文件予衛福部確認後,申請單位將獲撥予契約獎助經費之40%;(三)已結案者:係指申請單位已取得長照機構設立許可,得對外營運。
資料來源:長照基金提供,本中心彙整。
表4 截至113年8月底多元發展計畫已核定案件概況表
單位:床;新臺幣千元
序號
資源布建行政區
核定項目
申請
床位數
核定金額
核定日期
推動進度
1
新北市(烏來區)
1.日照中心增設夜間臨時住宿服務;
2.穩健營運獎勵金
5
2,900
113.04.01
營運中
2
高雄市(茂林區)
1.日照中心增設夜間臨時住宿服務;
2.穩健營運獎勵金
3
2,700
113.03.27
營運中
3
屏東縣
(牡丹鄉)
日照中心增設夜間臨時住宿服務
4
200
113.04.24
營運中
4
屏東縣(來義鄉)
日照中心增設夜間臨時住宿服務
2
200
113.04.24
營運中
5
屏東縣
(春日鄉)
新設社區式長照機構
住宿2床與日照28人
22,600
113.04.24
設計規劃
6
屏東縣
(獅子鄉)
穩健營運獎勵金
2,400
113.04.24
營運中
7
宜蘭縣
(大同鄉)
穩健營運獎勵金
2,400
113.03.13
營運中
8
屏東縣
(來義鄉、泰武鄉、瑪家鄉、三地門鄉及霧台鄉)
創新原鄉長照服務模式(失能長者家庭之社會支持性環境計畫)
1,000
113.4.24
執行中
資料來源:長照基金提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