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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福利特別收入基金(社會福利基金、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基金、長照服務發展基金)及國民年金保險基金114年度預算評估報告

肆、國民年金保險基金 日期:113年11月 報告名稱:衛生福利特別收入基金(社會福利基金、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基金、長照服務發展基金)及國民年金保險基金114年度預算評估報告 目錄大綱:肆、國民年金保險基金 資料類別:預算案評估 作者:黃彥斌

為保障國民因老年、身心障礙及死亡等事故發生後之基本經濟安全,政府依國民年金法於97年開辦國民年金保險,並設立國民年金保險基金(以下簡稱國保基金),該基金為預算法第4條第1項第2款所定之作業基金,並編製附屬單位預算。國保基金114年度預算案編列業務收入1,316億320萬9千元,較113年度1,227億7,882萬7千元增加88億2,438萬2千元(增幅7.19%),主要係因調高保費費率致保費收入增加;業務成本與費用1,317億7,454萬5千元,較113年度1,228億5,097萬3千元增加89億2,357萬2千元(增幅7.26%),主要係老年年金領取人數上升致保險給付增加;業務外收入1億7,133萬6千元,較113年度7,214萬6千元增加9,919萬元(增幅137.49%)主要係依法辦理呆帳收回增加所致;本期餘絀與113年度同為零。謹就國保基金114年度預算案評析如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