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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平交易委員會及反托拉斯基金114年度預算評估報告

四、近年多層次傳銷事業違規件數未見下降,且疑似違法吸金案件頻傳,允宜檢討現行法規宣導政策之推動成效,並配合行政院打詐政策研謀精進,俾維多層次傳銷市場交易秩序 日期:113年10月 報告名稱:公平交易委員會及反托拉斯基金114年度預算評估報告 目錄大綱:壹、公平交易委員會 資料類別:預算案評估 作者:羅玉姍

公平會114年度「綜合規劃及宣導業務」編列201萬1千元,較113年度預算數193萬8千元增加7萬3千元(增幅3.77%),辦理地區性宣導說明會、編印、製作公平交易法與多層次傳銷管理法相關文宣資料、辦理與地方機關協調聯繫會議等事項。經查:

(一)近年多層次傳銷事業違規件數未見下降,且疑似違法吸金案件仍待改善

彙整109年至113年7月底止多層次傳銷事業案件處分概況(詳表1)及公平會移送檢調機關偵辦多層次傳銷事業疑似違法吸金案件(詳表2),並說明如下:

1.109年至113年7月底多層次傳銷事業違規件數除110年度及113年1至7月未超過20件,其餘年度均為27件以上,5年度累計違規件數達115件,其中未處罰鍰之案件(僅予警示函)22件,罰鍰於10萬元以下之案件數54件,2者占累計違規件數比率為66.09%;另以違反多層次傳銷管理法之違規件數觀之,近5年以違反第7條(報備內容變更未於實施前報備)47件為最多,第6條(未報備先營業)及第16條(不得招募無行為能力人為傳銷商)違規件數亦超過10件。

2.以公平會統計109年至113年7月底移送檢調機關偵辦疑似違法吸金案件概況及偵辦情形(詳表2)觀之,屬變質多層次傳銷案件為1件,其他違法吸金案件則有23件,並以112年度其他違法吸金案件10件最多,迄113年7月底尚在調查程序中案件數仍有16件,又24件疑似違法吸金案件中為公平會主動調查件數9件,其餘15件係經檢舉發現,已逾半數,允宜加強多層次傳銷管理法之宣導,以提高民眾對法規之認識及對疑似違法吸金行為之警覺心。

表1 公平會109年至113年7月底多層次傳銷事業案件處分概況表

單位:件

年度

違規

件數

違規多層次傳銷事業案件處理情形

近年違反多層次傳銷管理法主要條次

命令停止或改正行為

停止營業

勒令歇業

其他

處以罰鍰(新臺幣萬元)

10

以下

11- 100

101-

500

109

31

6

0

0

0

0

19

10

2

第6條(18件)

第7條(47件)

第16條(12件)

110

19

2

0

0

0

0

13

6

0

111

33

9

0

0

4

8

16

8

1

112

27

5

0

0

0

13

4

10

0

113

5

1

0

0

0

1

2

2

0

合計

115

23

0

0

4

22

54

36

3

說  明:部分事業併處以罰鍰及命令停止或改正行為等處分情形達2項以上,故各原因加總超過違法件數。

資料來源:公平會提供。

表2 109年至113年7月底公平會移送檢調機關偵辦多層次傳銷事業疑似違法吸金案件表 單位:件

年度

態樣

總移送

件數

發現方式

簽結∕不起訴件數

尚在調查程序中件數

檢舉

主動調查

109

變質多層次傳銷

1

0

1

1

0

其他違法吸金案件

3

0

3

3

0

110

變質多層次傳銷

0

0

0

0

0

其他違法吸金案件

4

1

3

2

2

111

變質多層次傳銷

0

0

0

0

0

其他違法吸金案件

4

4

0

1

3

112

變質多層次傳銷

0

0

0

0

0

其他違法吸金案件

10

8

2

1

9

113

變質多層次傳銷

0

0

0

0

0

其他違法吸金案件

2

2

0

0

2

合計

變質多層次傳銷

1

0

1

1

0

其他違法吸金案件

23

15

8

7

16

資料來源:公平會提供。

(二)允宜檢討現行法規宣導政策之推動成效,並配合行政院打詐政策研謀強化,以維多層次傳銷市場交易秩序

1.為倡議多層次傳銷管理法,公平會近年分別就一般民眾及多層次傳銷事業各舉辦說明會,其中對於一般民眾主要為多層次傳銷法令規範之宣導,針對多層次傳銷事業或擬從事多層次傳銷之事業或個人,則說明多層次傳銷管理系統線上報備操作及應注意事項,109年至113年7月底合共辦理8場說明會(一般民眾4場、多層次傳銷事業4場),參加人次計476人次,114年度預計投入7萬元,擬辦理2場(一般民眾及多層次傳銷事業各1場)130人次說明會。

2.為展現政府打擊詐欺犯罪決心,行政院前於112年6月間修訂「新世代打擊詐欺策略行動綱領1.5版」,以「識詐-宣導教育面」、「堵詐-電信網路面」、「阻詐-贓款流向面」及「懲詐-偵查打擊面」等四大面向進行防堵,其中公平會主要負責「識詐」及「阻詐」,其具體措施,前者為辦理多層次傳銷管理法之宣導活動時,納入防制詐騙、吸金相關議題,後者為防制不肖犯嫌利用多層次傳銷進行投資虛擬通貨,依據多層次傳銷管理法規定,不允許多層次傳銷事業推廣銷售虛擬通貨,該會後續將多層次傳銷事業是否投資虛擬通貨列入業務檢查重點。

3.鑑於近年多層次傳銷事業違規件數未見下降,且疑似違法吸金遭公平會移送檢調機關偵辦之案件亦未減少,復為貫徹行政院推動之「新世代打擊詐欺策略行動綱領1.5版」,允宜檢討現行法規宣導政策之推動成效,並配合行政院政策研謀精進,俾維多層次傳銷市場交易秩序。

綜上,公平會114年度賡續辦理對民眾及多層次傳銷事業有關多層次傳銷管理法之宣導,惟近年多層次傳銷事業違規件數未見下降,且疑似違法吸金遭公平會移送檢調機關偵辦之案件亦未減少,允宜通盤檢討現行法規宣導政策之推動成效,並配合行政院「新世代打擊詐欺策略行動綱領1.5版」推動方向研謀強化,俾維多層次傳銷市場交易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