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保基金114年度預算案編列「保費收入」7,992億9,436萬7千元,較113年度預算數7,519億1,714萬9千元,增加473億7,721萬8千元(增幅6.30%)。經查:
(一)近5年,112年度查獲高薪低保人數僅次於108年度,查獲低報金額則為最高
為健全健保保費收繳基礎,健保署定期辦理投保金額查核,112年度健保署查獲第1類及第2類被保險人高薪低保人數合計11萬4,671人,近5年(108至112年度)來僅低於108年度,且112年度該2類人高薪低保金額合計17億5,121萬元,平均每人高薪低保1萬5,272元,為自108年以來最高(詳表1)。
表1 健保第1類及第2類被保險人補收保費(高薪低保)統計表
單位:人;新臺幣萬元
年度
第1類被保險人
第2類被保險人
第1、2類合計
低報人數
高薪低保金額
低報人數
高薪低保金額
低報人數
高薪低保金額
人均高薪低保金額(元)
108
117,610
76,559
13,008
22,508
130,618
99,067
7,584
109
111,979
64,317
2,683
558
114,662
64,875
5,658
110
48,212
43,658
1,788
441
50,000
44,099
8,820
111
39,853
41,808
10,847
31,436
50,700
73,244
14,447
112
79,764
132,817
34,907
42,305
114,671
175,121
15,272
合計
460,651
456,406
說 明:109至111年度受COVID-19疫情影響,部分查核項目暫緩辦理。
資料來源:審計部112年度全民健康保險基金財務收支及決算審核通知。
(二)108至112年度有部分投保單位及被保險人連續5年低報投保金額,惟健保署建置之預警系統僅限對第1類被保險人
依健保法第89條規定略以,第1類被保險人之投保單位、第2類被保險人,短報投保金額者除追繳保險費外,並按其短繳之保險費金額處以2倍至4倍之罰鍰。
審計部於112年度中央政府總決算附屬單位決算及綜計表審核報告指出,108至112年度第1類及第2類投保單位及被保險人重複低報投保金額2至5次者,投保單位介於2萬4,223家至336家間(詳表2),其中336家投保單位、174位被保險人連續5年遭查核發現低報投保金額,惟健保署僅調整投保金額而未裁罰,無法發揮嚇阻效果。另健保署僅建立「第1類受僱者投保金額預警系統」,透過數據分析疑似低報投保金額之投保單位,對其進行輔導,惟第2類被保險人亦有低高薪低報情事,卻未建立建置相關預警機制,尚待研議建置。
表2 108至112年度投保單位及被保險人重複低報投保金額表
單位:家;人
重複次數
投保單位
被保險人
2次
24,223
42,033
3次
3,602
5,336
4次
450
533
5次
336
174
說 明:表列數據係健保署查獲第1類及第2類投保單位及被保險人低報投保金額情形之合計數。
資料來源:112年度中央政府總決算附屬單位決算及綜計表審核報告-非營業部分。
綜上,112年度查獲被保險人高薪低保金額為自108年度以來最高,且部分投保單位及被投保人連續5年高薪低保,然健保署僅對第1類被保險人建置預警系統,亟待檢討改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