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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所屬九十四年度單位預算評估報告

財政部所屬九十四年度單位預算評估報告

日期:93年10月 資料類別:預算案評估 編號:93012
  • 壹、國庫署

    • 一、彩券盈餘依法應供國民年金之用,卻移作擴大發放敬老津貼之財源,核非允當
    • 二、以前年度歲計賸餘無實質資金可資移用,造成國庫資金調度異常吃緊
    • 三、歲出預算「國債付息」支出一、三四一億二、九九七萬七千元,建議酌予減列
    • 四、「地方政府統籌分配稅款短少補助」中之二四億元,應由資本支出改列為經常支出
  • 貳、賦稅署及各區國稅局

    • 五、人事費項下獎金科目編列績效獎金一六五萬五千元,核與規定不符
    • 六、「地方政府土地增值稅款短少補助」九○○萬元,應改列「經常支出」
  • 參、財稅資料中心

    • 七、建置「電子發票推動計畫」,無具體細部計畫,無法評估,爰建議刪除或酌予刪減
  • 肆、關稅總局

    • 八、外銷沖退稅制度已無實益,徒增稽徵成本,應檢討儘速全面取消
  • 伍、財稅人員訓練所

    • 九、該所訓練對象業已改變,預算總說明及重要施政計畫未隨同修正,核非允當
  • 陸、國有財產局

    • 一○、公有地租金優惠調整措施,並未適法,卻未依法提出質疑,有欠妥適
    • 一一、國有土地被占用情形仍嚴重,應積極處理及收回,並強化資產之有效利用
    • 一二、「國有財產業務|國有財產接收保管」科目,編列國外旅費六五萬九千元,建議刪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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