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button ~ ~ button 標題: 關鍵字: 查詢 衛生署非營業基金九十四年度預算評估報告 日期:93年12月 資料類別:預算案評估 編號:93074 壹、健康照護基金 一、醫療發展基金僅辦理利息補貼業務,且累積賸餘龐大,應裁撤繳庫並改以公務預算辦理 二、對已核准多年而尚未貸款之醫療院所宜重新檢討其計畫,以避免與實質狀況不符 三、醫療發展基金外包費用預算編列偏高,建議刪減一五0萬元 四、全民健康保險紓困基金貸款逾期未償還金額日增且催收困難,有待檢討改善 五、藥害救濟基金委託代辦費偏高,未符立法本旨,宜檢討減列二00萬元 六、門診戒煙治療計畫成效不佳,宜檢討改進 七、菸害防制及衛生保健基金旅運費預算編列過於寬鬆且不當,建議減列九00萬元 八、菸害防制及衛生保健基金補助地方政府經費,宜訂定績效評估機制 九、菸害防制計畫編列援外經費五三六萬元,顯有不妥,建議全數刪減 一0、預防接種受害救濟基金之委外費用偏高,建議減列四0萬元 貳、製藥工廠作業基金 一一、製藥工廠自行製造銷售之藥品不多,惟配置人力偏多,宜檢討以精簡人力 一二、安全存量應適當訂定,並視銷售與庫存量而產製藥品,以避免生產過多或不足 參、醫療藥品基金 一三、醫療藥品基金之各醫院收入不敷支出,均仰賴政府補助,宜有效開源節流 一四、部分署立醫院占床率偏低且有逐年降低情形,宜檢討改善或轉型 一五、門診醫療收入不敷醫療成本,宜加強成本控管,以達到收支平衡目標 一六、平均住院成本率雖較上年度有改善,惟部分醫院仍屬偏高,宜作有效控管 一七、醫療藥品基金近年來固定資產建設改良及擴充預算執行率偏低,應檢討改進 一八、「醫療折讓」等預算編列偏低,應核實估算,以避免影響經營結果之表達 肆、醫療服務業開發基金 一九、基金未發揮功能,形同虛設,且業務與衛生署業務重疊性高,應檢討其存廢 附件 備註 一、預算中心研究成果(不含專題研究報告)俟立法院院會三讀通過後始予對外公開。 二、配合本院開放國會2.0,預算中心研究成果自第10屆起改提供開放資料格式,定期對外公開。 訂閱 確認 (請使用立法院電子信箱) (訂閱項目) 法制局研究成果 預算中心研究成果 請填寫電子信箱及勾選想要訂閱項目(可多選),填寫完畢後按下確認即可。 (若訂閱上有任何問題,請聯絡資訊服務處,盡快為您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