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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電信總局、中央氣象局九十四年度單位預算評估報告

交通部電信總局、中央氣象局九十四年度單位預算評估報告

日期:93年10月 資料類別:預算案評估 編號:93034
  • 壹、電信總局

    • 一、施政績效以企業成果為年度目標,欠缺因果邏輯,應另擇施政作為相關項目
    • 二、我國行動電話尚未充分發揮高科技功能,主管機關允宜督促發展
    • 三、應加速推動行動電話號碼可攜服務,以保障消費者權益
    • 四、行動業者催帳糾紛,反映主管機關未落實保障消費者權益,允應檢討改進
    • 五、捐助電信技術中心,應加強監督管考其建置進度與業務,以符政府捐助目的
    • 六、固網建設義務前後不同,宜就電信產業長期發展與公平競爭等考量,有明確政策方向
    • 七、「罰金罰鍰」收入建議參考以前年度實現數,予以酌增
    • 八、證照費收入應按新訂標準編列歲入
    • 九、執行電信國家型科技計畫,宜扮演更積極角色並結合相關應用
    • 一0、科學支出「電信科技應用」應有整體前瞻性上位指導計畫,避免零星辦理分散資源
    • 一一、推動「我國IPv6建置發展計畫」,核發新位址成長趨緩,宜加強推廣應用
    • 一二、已超額進用身心障礙者,又重複編列差額補助費,建議刪減之
  • 貳、中央氣象局

    • 一三、宜以客觀之預報準確率,做為具體衡量提升氣象服務水準之績效指標
    • 一四、強地動觀測進入第三期計畫,除強震測報時效外,宜加強其他具體目標與進度控管
    • 一五、位置極接近我國之颱風發布時間與國際有落差,宜有妥適對策,以免延及防災準備
    • 一六、降雨特報分級名稱類似,民眾不易快速掌握概念,允宜斟酌改進
    • 一七、氣象博物館宜依使用者付費原則運作,並檢討開放時間不便民之處
    • 一八、農業實驗站既編栽種費用,應將農作收入編列歲入「其他雜項收入」項目
    • 一九、依法執行專用觀測站相關校驗規定,宜檢討兼具監督與校驗服務角色混淆之虞
    • 二0、允宜尋求可能議價空間,期撙節權利使用費,減輕國庫負擔
    • 二一、建立颱風資料庫網頁服務系統,分委辦與按日按件計資酬金,應檢討撙節
    • 二二、工作計畫「應用氣象研究」列為科學支出,卻非以科技研究為主,允宜檢討
    • 二三、氣候變異與劇烈天氣監測預報系統發展計畫長達八年,應加強年度檢討以符實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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