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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及所屬九十四年度單位預算評估報告

行政院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及所屬九十四年度單位預算評估報告

日期:93年10月 資料類別:預算案評估 編號:93030
  • 壹:行政院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

    • 一、行政院設立公報編印中心,未有法律授權,且預算編列於研考會,違反預算法之規定
    • 二、行政院設立人權保障推動小組,未有法律授權,且預算編列於研考會,違反預算法之規定
    • 三、光碟事件未作民調送本院法制委員會及公告社會大眾周知,違反本院決議
    • 四、進用約聘僱人員未依行政院規定及本院決議辦理,宜積極檢討
    • 五、多項計畫及預算照抄上年度,未遵照預算籌編原則及預算編製辦法有關零基預算規定辦理
    • 六、部分國營事業績效不彰,業績逐年下滑,研考會應確實落實國營事業之工作考成
    • 七、任務編組單位過多,影響機關正常業務之運作
    • 八、委託研究之研究結果採行比率過低,造成公帑浪費,宜刪減相關經費
    • 九、現有工友員額超過規定標準,宜請檢討改善
  • 貳:檔案管理局

    • 一0、國家檔案已完成編目建檔者偏重政治案件,應兼容並蓄全方位建檔,不宜偏頗
    • 一一、業務與其他機關重疊,為應政府組織再造,可與業務性質相近之機關合併
    • 一二、業務計畫、工作計畫及分支計畫之設置違反歲出機關別預算科目設置要點之規定
  •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