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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港建設基金九十四年度預算評估報告

航港建設基金九十四年度預算評估報告

日期:93年12月 資料類別:預算案評估 編號:93060
  • 一、商港服務費收入考量自由貿易港區因素等,宜酌予減列一億三、五00萬元
  • 二、計息資金及存款利率略低,利息收入宜酌予增列五、八00萬元
  • 三、台汽公司積欠款項,除未按期繳納利息外,近年來亦未計息,未盡合理
  • 四、補助各項業務計畫應有效督促,結餘款宜儘速收回,並增列雜項收入
  • 五、新增補助西濱快速公路八里林口段拓寬計畫仍有諸多問題,亟待釐清
  • 六、新增補助高雄市部分未盡符合地方自治原則及自訂行政規則,宜依法行政
  • 七、收取服務費未全數用於港口建設,致我國海運競爭力衰退,宜致力港埠建設及發展
  • 八、一般行政管理費用除依商港服務費徵收金額調整外,宜撙節消耗性支出
  • 九、鉅額資金閒置,解繳國庫亦欠妥,宜考量港口建設實需修法妥適處理
  • 一0、長期貸款與基金用途不符,且懸列多年,宜儘速清理收回
  • 一一、部分長期墊款不符基金用途,亦懸列多年,宜促請各機關歸還,以符法制
  • 一二、商港服務費實施至今未滿三年,惟欠費金額不低,宜加速清理,以維護政府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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