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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九十三年度預算評估報告

行政院九十三年度預算評估報告

日期:92年11月 資料類別:預算案評估 編號:92121
  • 一、央行股息紅利繳庫數九二七億餘元以累積盈餘繳庫,明顯違反本院決議,宜檢討改進
  • 二、中美基金美援貸款本年度已清償完畢,在業務大幅萎縮,時代任務已完成,宜裁撤
  • 三、「行政院組織法」二十三年來未修正,致黑機機及冗員充斥,使政府組織再造流於空談
  • 四、我國科技發展呈現多頭馬車現象,「行政院科技顧問組」係屬黑單位,宜裁撤
  • 五、跨部會之任務編組過多,凌駕各部會經常業務運作機制,造成行政資源重複浪費
  • 六、工友進用員額違反事務管理規則所訂之上限,宜檢討改進
  • 七、不管部會之政務委員、飛安會主委等,均非機關首長,不宜支領特別費
  • 八、行政院院長特別費居各院院長之首,似有未妥,宜檢討改進
  • 九、行政院院長之行政機要費與特別費性質相似,應比照總統不支領特別費,以為表率
  • 十、行政院各首長、副首長實際支領特別費金額超過預算編列數,宜檢討改進
  • 十一、行政院副院長及政務委員兼職兼領多份特別費是否適法,宜全面檢討並法制化
  • 十二、約聘僱人員之進用違反規定,且裁減比例未符本院決議,宜檢討改進
  • 十三、聘任顧問名目及人數已趨浮濫,宜加檢討,並將名單公布於網站,以昭示全國
  • 十四、部分飛航安全委員會人員之進用職稱,違反其組織規程規定,宜檢討改進
  • 十五、行政院飛航安全委員會租用辦公室面積過大,有浪費國家公帑之嫌
  • 十六、各聯合服務中心之設立,不符中央法規標準法規定,依預算法規定不得編列預算
  • 十七、行政院於業務費內編列千萬元工讀生之人事費,於法不合,宜檢討進用之必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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