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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監所作業基金九十三年度預算評估報告

法務部監所作業基金九十三年度預算評估報告

日期:92年12月 資料類別:預算案評估 編號:92183
  • 壹、綜合部分

    • 一、對收容人勞作金收支提列未充分揭露,有違資訊公開原則
    • 二、內部設施金運用過於簡略,宜充分揭露且不宜調降資本支出比率
    • 三、內部設施金之固定資產購置,宜充分揭露
    • 四、收容人謀生技藝訓練課程與受訓人數,預決算未揭露無法評估效益
  • 貳、業務收支部分

    • 五、管理及總務費用之加班費未依減縮措施編列,宜減列一三萬五千元
    • 六、辦理技能訓練設備所需經費,宜列監所作業基金支出
  • 參、固定資產之建設、改良、擴充部分

    • 七、關於固定資產之購置,以自有資金支應,尚稱允當
  • 肆、資金運用部分

    • 八、資金運用計畫宜加強技能訓練經費與設備投資,宜依一般公認會計原則編製
  •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