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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交部主管九十三年度預算評估報告

外交部主管九十三年度預算評估報告

日期:92年11月 資料類別:預算案評估 編號:92136
  • 壹、外交部本部

    • 一、藉公開預算之名,行機密預算之實,操縱機密預算比率
    • 二、機密預算宜加強審核條約及貸款之經費編列,公開預算機密部分應移列機密預算
    • 三、因擔保或協定形成外債,未曾揭露,違反預算法公開原則
    • 四、行政院各部會對外簽訂條約,未依憲法規定送立法院審議
    • 五、配合政府再造宜積極檢討裁撤或合併駐外館處,發揮外交效益
    • 六、「財產收入︱財產孳息」科目年年短編,宜覈實增列歲入預算並減少債務舉借額度
    • 七、「其他收入︱雜項收入」科目年年短編,宜覈實增列歲入預算並減少債務舉借額度
    • 八、「一般行政」工作計畫人事費未覈實編列,有刪減空間,以降低舉債額度
    • 九、部分計畫「一般事務費」用途別科目編列不實,宜減列經費並樽節開支
    • 一0、「外賓訪華接待」工作計畫編列禮車及中正機場接待室租金異常,為避免浮編宜減列
    • 一一、「外交領事人員訓練」工作計畫教育訓練費未覈實編列,宜減編
    • 一二、「駐外機構業務」工作計畫部分用途別與駐外單位預算有裁減空間,宜減列以符實情
    • 一三、香港事務局觀光組設立無法源,宜刪減經費
    • 一四、「國際會議及交流」計畫經費賸餘數偏高或用途不明,宜減列並移列機密預算
    • 一五、「國際會議及交流—出國訪問」計畫執行欠缺透明,有違行政程序法資訊公開原則
    • 一六、「國際技術合作」計畫表達欠缺透明度,違反行政程序法與預算法公開揭露原則
    • 一七、「國際關懷與救助」計畫基於執行結果未公開與歷年賸餘數偏高,宜減列
  • 貳、外交領事事務局

    • 一八、與各國間簽證待遇或相互免收簽證規費非對等狀態,亟主動尋求改善
  •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