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button ~ ~ button 標題: 關鍵字: 查詢 台灣電力公司九十三年度營業預算評估報告 日期:92年12月 資料類別:預算案評估 編號:92208 壹、業務計畫 一、徵收電費,區分夏月與非夏月之期間恐非適宜,建議考量予以調整 二、時間電價僅嘉惠大用戶,台電公司恐未善盡告知一般用戶可選用事宜之責任,實有不當 三、目前能源政策未依八十七年全國能源會議決議辦理,恐對我國長期經濟發展有所影響 四、身為國內惟一綜合電業,卻無法對各項燃料之存量有效掌握管理,恐有疏失 五、宜檢討修訂「促進電源開發協助金執行要點」,俾增加支出有效性與公平性 六、經濟部所屬事業快裝快卸獎金管理辦法訂定不當,宜檢討廢除 七、該公司快裝快卸獎金收支科目歸列不當,並有高編支出之嫌,宜予調整 八、辦理促進電源開發協助業務相關行政費用支出數,應在該協助金額度內列支 九、核能發電後端營運基金經濟部並無所有權,應回歸為台電公司之分預算 一0、經濟部不當訂定核後端基金回饋要點,有關支出有牴觸法理之嫌 一一、不當投資中興紙業及唐榮公司之商業本票,恐有損害公司利益之虞 一二、本年度購入電力大幅增加影響公司經營績效,該公司宜早提昇各電廠效率俾為因應 一三、「資產報廢損失」金額龐大,且近年大幅增加;宜予積極控管 一四、台電公司借調經濟部十一名人員,增加公司用人成本,實有不當 一五、本年度預計新進人員超過該公司離三進一原則,宜考量酌予刪減 一六、應積極作好防颱措施,避免「災害損失」數額擴大,影響獲利 貳、營業收支 一七、「營業外收入|財務收入|利息收入」宜酌增二、七二0萬餘元 一八、「營業外收入|其他營業外收入|盤盈」科目編列過高,宜酌減二、六00萬元 一九、「利息費用」之控管影響公司經營效益甚巨,恐有高估,宜酌減一二億元 二0、用人費用編列過高,宜酌減一.六七億元,另資本支出部分亦宜予酌減二.二億元 二一、編列員工久任獎金與公司精簡政策相矛盾,宜請經濟部及該公司積極檢討辦理 二二、台電公司輸電設施之長期規劃恐未週延,影響營運獲利甚巨 二三、「輸電費用」部分支出有高編情形,宜酌減一.六一億元 二四、「配電費用」中部分項目有高編情形,建議酌減一一.九六億元 二五、「其他營業成本」部分項目有高編情形,建議酌減一.二億元 二六、「行銷費用」部分項目有高編情形,建議酌減二.八二億元 二七、電費抄收外包支出編列數顯不合理,宜減列一.七五億元,並宜研謀降低成本方式辦理 二八、「管理費用」科目有高編情形,建議酌減0.九二億元 二九、宜檢討考量「電力設備器材國產化推行委員會」之存在效益 三0、「研究發展費用」分擔經濟部能源研究發展基金費用鉅大,宜嚴予審視相關績效 三一、「研究發展費用」分擔能源會用人費用,於法無據 三二、該公司除自辦及分攤能源會研究外尚有鉅額委外研究經費,成長比例極大,恐有不當 三三、員工訓練所支出龐大,宜積極研謀轉型,俾有效改善經營績效 三四、「保警費用」支出龐大,降低管理績效且未符體制,宜予改善 參、生產成本 三五、未有效增加燃料使用效率,火力發電燃料費短編數恐將大幅影響該公司經營績效 三六、「火力發電費用」部分科目編列過高,顯不合理,宜予酌減二.一億元 肆、轉投資及重大建設事業 三七、核四工程支出總金額龐大,恐需續編預算始得完工 伍、補辦預算 三八、興達電廠灰塘興建室內煤場計畫及土地變賣事宜未依本院決議辦理,顯有不當 附件 備註 一、預算中心研究成果(不含專題研究報告)俟立法院院會三讀通過後始予對外公開。 二、配合本院開放國會2.0,預算中心研究成果自第10屆起改提供開放資料格式,定期對外公開。 訂閱 確認 (請使用立法院電子信箱) (訂閱項目) 法制局研究成果 預算中心研究成果 請填寫電子信箱及勾選想要訂閱項目(可多選),填寫完畢後按下確認即可。 (若訂閱上有任何問題,請聯絡資訊服務處,盡快為您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