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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有關推動性別平等之重要決議事項-各機關辦理情形彙總報告

三、小結 日期:114年3月 報告名稱: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有關推動性別平等之重要決議事項-各機關辦理情形彙總報告 目錄大綱:三、小結 資料類別:預算案評估 作者:陳燕玲

本院審議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有關推動性別平等重要決議事項之推動情形,經參酌各機關於114年度單位預算案所提具前述重要決議之辦理情形,多已依本院決議持續辦理中,或依決議向本院各委員會提出書面或專案報告等進行說明。茲就各機關仍待賡續加強推動之事項,簡要評估說明如下:

(一)我國性別落差指數之國際評比名次雖有所成長,惟其中「經濟參與和機會」次指數之性別落差仍未見改善,仍待檢討消弭

世界經濟論壇(World Economic Forum, WEF)自 2006年起以「經濟參與和機會」、「教育程度」、「健康與生存」及「政治參與」4項次指數之14項變數衡量各國性別差距實況,並據以發布性別落差指數(Gender Gap Index, GGI)。依行政院性別平等處114年1月所編印之2025年性別圖像,我國GGI編算結果為0.774,與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OECD)2024年社會習俗性別指數(Social Institutions and Gender Index, SIGI)報告評比之147個國家比較,排名第29名,較2023年上升5名;然若就各次指數觀察,我國以勞動力參與率、薪資、工作所得、民意代表、主管及經理人員、專技人員為變數編算之「經濟參與和機會」次指數,2021年尚有0.736,惟於2024年下降至0.727,性別落差有擴大情形,相較於亞洲國家,我國表現則落後於新加坡(0.779)、菲律賓(0.775)及中國大陸(0.737),仍待檢討消弭。

(二)有配偶者育有年幼子女之就業率仍存在相當之性別差異,女性就業率亦隨年幼子女數增加而下降,婦女難兼顧家庭與就業之情形仍待持續積極改善

行政院自107年度起推動「我國少子女化對策計畫」(107至113年),納入性別平等(平衡就業與家庭)、減輕家庭育兒負擔、提升嬰幼兒照顧品質等政策理念,以改善婦女難兼顧家庭與就業,影響生育意願及勞動參與率等困境,然據行政院主計總處113年人力運用調查報告,113年5月「15至64歲有配偶者」就業率為72.66%,其中女性62.37%,低於男性84.34%,進一步就其最小子女年齡觀察,在最小子女未滿15歲以前,女性就業率未及8成,男性則逾9成,其中最小子女未滿3歲之女性就業率為67.01%,男性98.11%,兩者差距31.10個百分點。又按子女數觀察「15至64歲有配偶者」之就業率,受其年幼(15歲以下)子女數影響,育有1名年幼子女者,女性就業率為74.54%,至育有3名及以上年幼子女者就業率降至68.39%,男性則均維持於9成以上,顯示女性仍負擔較多育兒工作,家務平均分攤之成效尚待研謀策進。

(三)公部門女性參與決策比率較10年前雖有所提升,惟仍有部分機構距離任一性別比例不少於三分之一之原則,仍相當差距,仍待推動落實

行政院於100年函頒「性別平等政策綱領」,作為我國性別平等政策最高指導方針,所訂行動措施包括「持續推動三分之一性別比例原則,包括行政院各部會所屬委員會委員、政府捐助之財團法人及國營事業董監事、內閣閣員、考試委員、監察委員、大法官、公職人員簡任官之任命與拔擢等均以符合該原則為政策目標。」以提高我女性參與公共事務。依行政院性別平等處2024年12月統計結果,女性內閣閣員占比25%、女性部長占比22.6%,均與三分之一性別比例原則有相當之差距;2023年全國女性政務人員占比24.6%,亦未達三分之一。另據2024年8月統計,行政院及所屬二級機關之女性政務副首長、二級機關女性常務副首長及三級機關女性首長占比僅分別為18.9%、25%及26.5%,爰三分之一性別比例之政策目標亟待加強落實。

(四)全時等量就業率仍維持男性遠高於女性之現象,且我國女性勞動參與率仍較鄰近主要國家為低,女性經濟力容待研謀提升

1.據行政院就主要工作之平均每週經常性工時滿35小時以上之全時勞工進行分析,2022 年我國女性之全時等量就業率為48.21%,低於男性之63.35%,兩者差異值為15.14 個百分點。自2016年以來,女性與男性之全時等量就業率皆概呈微幅上升趨勢,若以女性與男性差異值觀察,差異幅度亦呈持續微幅縮小趨勢,惟2022年性別差異15.14個百分點較2021年之14.91個百分點不降反升,且仍維持男性全時等量就業率遠高於女性之現象。

2.復據勞動部統計資料,113年度男、女性平均勞參率分別為67.08%及51.95%,較103年度66.78%及50.64%上升,近10年度兩性間差距亦由16.14個百分點逐年縮減為15.13個百分點,惟我國112及113年度女性平均勞參率各為51.82%及51.95%,仍較112年度鄰近南韓(55.6%)、日本(54.8%)、香港(52.2%)及新加坡(62.6%)為低,仍待重視並賡續檢討提升。

(五)近年我國高等教育領域仍存在「男理工、女人文」性別隔離現象,允待研謀改善

為瞭解並定期監測我國各領域性別平等發展情形,行政院於2020至2023年委託台灣經濟研究院辦理「建立我國性別平等指數架構」研究案,指數之衡量指標係參採歐盟「性別平等指數」(GEI,以下簡稱GEI)架構,並納入本土性別平等指標,用以衡量我國性別平等的進展,並與歐盟接軌。依該院112年9月公布之第2期研究案統計數據,2022年我國就讀「教育」、「藝術及人文」及「醫藥衛生及社會福利」領域之高等教育學生數共有33萬3,904人,其中女性為22萬6,585人,男性為10萬7,319人,該年度就讀教育、健康與福利、人文與藝術學科高等教育女性學生之比率為40.63%,男性則為19.09%,以性別差異來看,女性仍高於男性21.54個百分點,且近3(2020-2023)年性別差異皆逾2成;至就讀自然科學、數學及統計、資訊通訊科技與工程、製造及營建領域之女性學生9萬6,145人,則遠低於男性學生27萬8,982人,性別差異比率同期間皆逾3成,相關學科領域仍呈現性別隔離現象,允待研謀改善。

(六)部分機關未能詳於年度單位預算中載列有關推動性別平等重要決議之辦理情形,不利追蹤其兩性平權施政成效,允待檢討妥處

據OECD 2023年性別預算報告揭示略以,將年度預算納入或附有各種形式之性別預算資訊,可強化政府公共支出之透明度與課責機制,而性別預算外部課責運作有多種形式,以定期向議會報告性別預算編製為最普遍之監督方法,且重視事後性別影響評估公開,據以追蹤政府實施兩性平權施政成效。茲中央政府各機關年度單位預算案中「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所列載之辦理情形,係為提供本院委員問政參考,其中有關推動性別平等重要決議之辦理情形並有利於外界瞭解各機關對於消除性別歧視,推動建立我國友善性別平等環境之改善成果,惟部分機關於相關辦理情形一欄,僅回復「遵照辦理」,實難據以追蹤其兩性平權施政成效,允待檢討妥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