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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建建設基金115年度預算評估報告

營建建設基金115年度預算評估報告

日期:114年10月 資料類別:預算案評估 作者:劉雲霞 編號:114178
  • 壹、住宅基金

    • 一、115年度新增編列「青年婚育租屋協助專案加碼租金補貼」,允宜儘速訂定婚育租屋作業程序之相關規定,並考量納入須自住使用之可行性,俾落實協助婚育族群獲得適居住宅之目標
    • 二、近5年發生之主要地震事件張貼危險標誌者,截至114年7月底尚未改善件數1,846件,允宜續依規定辦理修繕、補強或拆除,以維公共安全
    • 三、興辦社會住宅進度未如預期,允宜改善以提升完工比率;另百萬戶租屋家庭支持計畫容宜確實評估民眾需求,以完善規劃內容
    • 四、部分地方政府未提報辦理清查不符基本居住水準家戶之需求,或已核定清查惟尚未發包,允宜研謀協助推動
    • 五、住宅基金收入來源泰半來自國庫撥補款及房地合一稅獲配收入,允宜籌謀增加基金財源
    • 六、為避免租金補貼案件有溢發或疑似詐領之情形,允宜研謀精進審查及發放作業,並積極清理溢領款項
  • 貳、新市鎮開發基金

    • 七、因土地開發等經費需求,111至115年度連續向金融機構舉借長期債務,允宜審慎規劃還款財源,俾維基金財務穩健
    • 八、高雄新市鎮已開發完成之第1期發展區尚有約24.47公頃待處分土地,允宜積極評估並研謀增加投資開發者誘因之策,俾促土地有效利用
    • 九、淡海新市鎮特定區第2期發展區1區產業用地部分,截至114年8月底止尚未依協調結論修正完成都市計畫變更之規劃案,允宜賡續推動
  • 參、中央都市更新基金

    • 一0、115年度新增國庫補助辦理自主更新政策業務,惟112及113年度都市更新推動工作預算執行未如預期,允宜研謀策進,並善加規劃新增之信用保證事宜,以利都市更新工作之推展
    • 一一、「老宅延壽機能復新計畫」允宜規劃相關輔導措施及確立補助對象,並考量建立碳排評估指引之可行性,俾達老宅延壽、老人在宅安養暨減碳之目的
    • 一二、我國屋齡逾30年以上之房屋占比高達55.19%,惟危老重建件數相對於老屋之數量仍屬有限,允宜積極辦理以提升建築安全
    • 一三、「都市更新發展計畫(112-115年)」之策略目標允宜依實際情形評估修正;另已核定案件中未動工比率逾三成,允宜研謀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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