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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福利部(社政業務)、社會及家庭署115年度單位預算評估報告

衛生福利部(社政業務)、社會及家庭署115年度單位預算評估報告

日期:114年11月 資料類別:預算案評估 作者:黃彥斌 編號:114225
  • 壹、綜合部分

    • 一、115年度預計持續推動「少子女對策2.0」,惟預算編列未完整揭露,且仍以一次性、特定期間之補助為大宗,對政策目標之達成效果尚不顯著,允宜適時檢討調整
    • 二、115年度預算案推動「社安網2.0」共編列73億餘元,所訂績效指標內容雖有調整,惟尚有精進空間,另在社工人力運用上,亦有待改善之處
    • 三、推動共生社區發展雖有初步成果,惟在分布情形及數量上均尚有精進空間,允宜積極協助既有社區服務據點轉型,俾落實國人在地健康老化之政策目標
  • 貳、衛生福利部(社政業務)

    • 四、社會救助法多年未修正,對實質貧窮人口之掌握相對有限,允宜檢討對經濟弱勢者之界定
    • 五、近年辦理協助低收入戶與中低收入戶就業及脫貧措施,惟實際受惠者人數相對有限,且缺乏該類群體接受協助後之就業成果統計,恐不利衡量預算資源之投注效益
    • 六、現行國民年金法部分條文允有檢討必要,且經濟弱勢民眾申請保費補助,現行系統未能有效整合介接,允宜一併儘速改進,以提升服務成效
    • 七、推動「性騷擾防治法中長程個案計畫」對提升相關案件之處理效率雖有初步成果,惟113、114年度(截至6月底)經費執行率較低,另績效指標之設定尚乏推廣防治作為之內涵,允宜適時檢討改善
  • 參、社會及家庭署

    • 八、賡續推動「身心障礙照顧服務資源布建計畫」,惟截至114年6月底,整體機構除日間照顧型機構外,其餘機構之安置率均較113年6月為低,且各類身心障礙照顧服務涵蓋率僅約二成,均尚有提升空間
    • 九、自113年度起補助市縣辦理托嬰中心監視器影像雲端儲存計畫,惟截至114年6月底相關經費均尚未執行,允宜妥適檢討並促請地方政府積極配合辦理
    • 一0、截至114年6月底,直轄市與其他市縣之公共托育服務資源布建配置、各類托育服務設施之供需存有相當差異,允宜督促各市縣確實掌握在地托育服務供需情況並持續提升服務品質
    • 一一、為維護家外安置兒少之權益,賡續推動替代性照顧政策,布建各類家庭式安置資源,惟近年安置寄養家庭比率均未達標,且寄養家庭戶數亦逐年減少,允宜研謀善策
    • 一二、近年特殊需求兒少仍較難獲取國內收養機會,又經法院宣告終止收養關係案件中,屬兒童之被收養者人數占比略增,允宜督請地方政府強化特殊需求兒少必要協助,並持續精進收出養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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