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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第二預備金動支數額表評估報告

第2項、審計部 日期:114年4月 報告名稱: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第二預備金動支數額表評估報告 目錄大綱:第6款、監察院主管 資料類別:預算案評估 作者:預算中心

一、因應組織調整辦理多功能會議室裝修及建置無紙化會議系統所需經費,申請動支第二預備金,與預算法規定尚無不符

審計部113年度於一般行政工作計畫項下動支第二預備金2,626萬7千元,係該部因辦理數位審計及關鍵審計所需會議空間裝修經費。經查:

(一)動支條件:依預算法第70條第3款規定:「因應政事臨時需要必須增加計畫及經費時。」申請動支,並經行政院主計總處於113年10月29日核定動支數額通知單簽撥。

(二)動支原因:審計部增設第六廳專責數位審計,掌理數位及科技發展審計事項,迫切需要設立無紙化會議系統、多功能會議室之環境,以發展數位審計及關鍵審計等新議題,所需經費包含地下一樓多功能會議室等使用空間裝修經費2,106萬7千元、無紙化會議系統經費400萬元及會議室無線網路設備佈建等經費120萬元,經盤點確實無法於113年度預算調整容納。

(三)執行情形:第二預備金預算數2,626萬7千元,決算如數執行(詳表1)。

表1 審計部113年度第二預備金執行情形表 單位:新臺幣千元;%

一般行政計畫

用途別科目

核定動支數

(A)

實現數

(1)

應付數及保留數

(2)

決算數

(B)=(1)+(2)

執行率

(B/A)

賸餘數

設備及投資

26,267

26,267

0

26,267

100

0

資料來源:審計部,本中心整理。

(四)評估意見:審計部為發展數位審計及關鍵審計等新議題,增設多功能會議室等裝修,建置無紙化會議系統,因未及納入113年度預算,爰動支第二預備金支應相關經費,與預算法第70條第3款規定尚無不符。

(分機:8656 謝慧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