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113年度「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二總隊擴編轉型計畫」所需經費動支第二預備金辦理,與預算法規定尚無不符,惟嗣後研提跨年計畫時允宜提前作業
警政署及所屬113年度於「保安警察業務」項下動支第二預備金3,660萬1千元,用以支應「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二總隊擴編轉型計畫」所需經費。經查:
(一)動支條件:依預算法第70條第3款規定:「因應政事臨時需要必須增加計畫及經費時。」申請動支第二預備金。
(二)動支原因:為強化油、水、電及通訊傳播等領域支援國土防衛作戰及民生運作之重要關鍵基礎設施防護,達成反滲透、反破壞、反突擊之目標,行政院於112年8月11日指示警政署擬定「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二總隊擴編轉型計畫」,並經該院於112年11月22日核定及113年5月29日核定修正在案。保二總隊已於113年3月底增派警力於關鍵基礎設施,須購置所需服裝、勤務用品、車輛及應勤裝備等,警政署表示,因113年度未及編列相關經費,經檢討原預算無法容納該計畫,爰申請動支第二預備金3,660萬1千元支應。
(三)執行情形:行政院主計總處於113年12月23日核定動支第二預備金3,660萬1千元,執行結果,實支數3,658萬8千元(包括業務費892萬2千元及設備費2,766萬6千元),執行率99.96%(詳表1)。
表1 警政署及所屬113年度動支第二預備金辦理「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二總隊擴編轉型計畫」經費執行概況表
單位:新臺幣千元
項目
工作計畫
核定
動支數
實支數
執行率
賸餘數
用途
保安警察第二總隊擴編轉型計畫
保安警察業務
36,601
36,588
99.96%
13
推動保二總隊組織擴編及轉型,提升關鍵基礎設施安全防護能量。
業務費
8,922
8,922
100%
-
設備費
27,679
27,666
99.95%
13
資料來源:警政署提供。
(四)評估意見:警政署為辦理「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二總隊擴編轉型計畫」,係因應重要關鍵基礎設施防護之需求,所購置保二總隊增派警力所需之服裝、車輛及裝備等所需經費,核與預算法第70條第3款規定尚無不符。惟查該計畫係於112年11月經行政院核定並開始執行,囿於預算編製時程未及編列112及113年度預算,遲至114年度首度於預算案編列經費,已較上述計畫開辦之112年度延後2個年度,恐不利本院預算審議,基此,該部嗣後於研提相關跨年期計畫時允宜提前作業,俾免類此計畫已執行卻未及編列預算之情況發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