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項、中央警察大學
日期:114年4月
報告名稱: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第二預備金動支數額表評估報告
目錄大綱:第7款、內政部主管
資料類別:預算案評估
作者:預算中心
一、增設保安警察學系所需經費,申請動支第二預備金支應,與預算法規定尚無不符
中央警察大學113年度於「高級警察教育」項下動支第二預備金2,670萬6千元,支應增設保安警察學系所需經費。經查:
(一)動支條件:依預算法第70條第3款規定:「因應政事臨時需要必須增加計畫及經費時。」申請動支第二預備金。
(二)動支原因
1. 為防護「國家關鍵基礎設施安全」及執行「反恐、反劫持、反武裝攻擊」任務,中央警察大學配合警政署用人需求,於113學年度增設保安警察學系,計畫經行政院112年11月21日院臺法字第1121042312號函頒布核定。
2. 該校「保安警察學系」規劃設置於舊科學館,而該建物係於民國67年完工,屬老舊建築,相關設施如電力線路、配電盤、網路線路及消防系統均逾使用年限,教室老化且污損嚴重,已無法正常使用,擬分2年(113及114年)辦理舊科學館整修工程及購置相關設備。據該校表示,由於本案係因應政事臨時需要之新增計畫,113年度未編列相關預算,為支應學系設立所需之教育設施整建及相關設備採購,故申請動支第二預備金辦理。
(三)執行情形:行政院主計總處於113年4月22日核定動支第二預備金2,670萬6千元,實支數為2,670萬6千元,執行率100%。
(四)評估意見:中央警察大學為配合警政署防護國家關鍵基礎設施等任務之用人需求,於113學年度增設保安警察學系,並辦理相關整修工程及設備增購,核與預算法第70條第3款規定尚無不符。另基於中央警察大學擬分2年(113年及114年)辦理舊科學館整修工程及購置設備計畫,為利保安警察學系之教學及安全需求,該校允宜配合時程妥適辦理上開工程及設備購置計畫,俾利培育保安警察人才之目標。
下載
2025-04-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