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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第二預備金動支數額表評估報告

第8項、南區國稅局及所屬 日期:114年4月 報告名稱: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第二預備金動支數額表評估報告 目錄大綱:第10款、財政部主管 資料類別:預算案評估 作者:預算中心

一、臺北國稅局屢因證交稅及期交稅代徵獎金發放預算不敷而動支第二預備金,允宜精進估測能力,以核實編列預算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北區國稅局及所屬(以下簡稱北區國稅局)、南區國稅局及所屬(以下簡稱南區國稅局)因發放證券交易稅(以下簡稱證交稅)及期貨交易稅(以下簡稱期交稅)代徵獎金預算不敷而分別申請動支第二預備金2,644萬3千元、553萬3千元及60萬2千元,合共3,257萬8千元。經查:

(一)動支條件:依據預算法第70條第2款規定:「原列計畫費用因增加業務量致增加經費時。」動支,案經行政院主計總處於113年12月30日核定動支數額通知單簽撥。

(二)動支原因及執行情形

1.財政部轄下5區國稅局113年度分別依證券交易稅條例第8條及期貨交易稅條例第4條規定,並參酌預算編列時稅收狀況及國內外經濟情勢等因素編列該年度證交稅及期交稅之代徵獎金預算,惟實際執行結果均有法定預算不敷支應,致需動支預備金,或自其預算相關經費勻支之情況,其中臺北國稅局、北區國稅局、南區國稅局甚需申請動支第二預備金(詳表1)。

2.臺北國稅局、北區國稅局、南區國稅局113年度證交稅及期交稅代徵獎金法定預算數分別為1億2,808萬7千元、3,658萬元及1,317萬3千元,然因全球經貿動能穩定回升及AI等新興科技應用需求熱絡,使股市交易量大幅增長,且隨同股票市場交易熱絡,避險需求增加,期貨市場交易量亦大幅成長,致證交稅、期交稅實徵數及代徵獎金隨同增加,爰法定預算不敷支應,且於動支第一預備金及由其相關預算勻支後仍有不足,致分別申請動支第二預備金2,644萬3千元、553萬3千元及60萬2千元。

(三)評估意見:財政部轄下5區國稅局中,臺北國稅局近5年(109至113年度)依規定核發證交稅及期交稅代徵獎金,屢有因預算數不敷而需自其他經費勻支及動支第一、第二預備金情事(詳表2),顯示該計畫之年度預算常未能妥適或足額編列,與各機關單位預算執行要點第31點第1項規定,應避免每年以相同事由申請動支第二預備金未合,允宜檢討改善。

表1 113年度財政部轄下5區國稅局對證交稅及期交稅代徵獎金之預算編列及實際執行情形概況表 單位:新臺幣千元

機關別

決算數(A)

法定預算數(B)

不足數

(C=A-B)

支應不足數情形

年度預算勻支數及科目別(D)

動支第一預備金數(E)

動支第二預備金數(F=C-D-E)

核定及簽撥動支第二預算金日期

臺北國稅局

179,958

128,087

51,871

17,277

(業務費)

7,751

(檢舉人獎金)

400

26,443

113年12月30日

高雄國稅局

15,830

13,713

2,117

1,917

(獎補助費)

200

0

-

北區國稅局及所屬

42,514

36,580

5,934

1

(業務費)

400

5,533

113年12月30日

中區國稅局及所屬

27,929

24,865

3,064

2,027

(業務費)

1,037

(檢舉人獎金)

0

0

-

南區國稅局及所屬

15,105

13,173

1,932

830

(檢舉人獎金)

500

602

113年12月30日

資料來源:表列各區國稅局提供。

表2 臺北國稅局109至113年度核發證交稅及期交稅代徵獎金預算編列及執行情形概況表 單位:新臺幣千元

年度

法定預算數

第一預備金動支數

預算勻支

流入數

第二預備金動支數

決算數

109

62,546

400

702

16,689

80,337

110

57,363

400

2,230

87,546

147,539

111

107,170

400

9,804

0

117,374

112

94,874

400

12,260

9,175

116,709

113

128,087

400

25,028

26,443

179,958

說 明:表列「預算勻支流入數」均係自國稅稽徵業務項下業務費或自檢舉人獎金流入。

資料來源:財政部臺北國稅局。

(分機:8657石桂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