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為配合國家安全政策,申請動支第二預備金,與預算法規定尚無不符,惟全數辦理保留,嗣後允宜配合辦理期程覈實估列,並持續管控計畫執行進度,以強化國家安全
航港局為提升我國水域航行船舶之敵我辨識能力,推動「總噸位未滿二十之非載客非漁業用小船及全長未滿十二公尺自用遊艇全面裝設船舶自動識別系統船載臺執行計畫」,所需經費以113年度「航港業務管理及發展」計畫動支第二預備金2,000萬元支應。經查:
(一)動支條件:依預算法第70條第3款規定:「因應政事臨時需要必須增加計畫及經費時。」申請動支第二預備金。
(二)動支原因:113年6月9日發生大陸人士駕駛快艇從外海長趨直入淡水河渡船頭,引發國家安全疑慮,經召開國家安全會議,並請航港局儘速推動所有船舶裝設船舶自動識別系統船載臺。行政院113年12月26日核定「總噸位未滿二十之非載客非漁業用小船及全長未滿十二公尺自用遊艇全面裝設船舶自動識別系統船載臺執行計畫」(以下簡稱非漁業用小船裝設AIS計畫),因該項業務所需經費不敷,爰申請動支第二預備金支應。
(三)執行情形:行政院主計總處於113年12月30日核定動支第二預備金2,000萬元,惟全數辦理保留(詳表1),據航港局說明,非漁業用小船裝設AIS計畫規劃113年度補助1,000艘,惟「交通部航港局補助全長未滿十二公尺自用遊艇與動力帆船及總噸位未滿二十之小船裝設船舶自動識別系統船載臺作業要點」(以下簡稱AIS補助作業要點)草案刻函送交通部,迄114年3月14日尚未核定,並預計於114年4月中核定,核定後始得辦理補助,爰申請全數保留。
(四)評估意見:航港局為配合國家安全政策,辦理非漁業用小船裝設AIS計畫,申請動支第二預備金以支應相關經費,與預算法第70條第3款規定尚無不符,惟據航港局說明,為順利推動該計畫所需之AIS補助作業要點,預計114年4月中旬始能完成核定,致航港局截至113年底止尚未能接受民眾提出申請或辦理撥款等補助作業,並將第二預備金2,000萬元全數保留,故第二預備金申請動支年度與實際支用年度尚有一定差距,容有檢討空間,嗣後允宜配合辦理期程覈實估列,並持續管控計畫執行進度,以提升我國水域航行船舶敵我辨識能力,俾強化國家安全。
表1 航港局113年度第二預備金動支及執行情形表
單位:新臺幣千元
二級用途別科目
預算數
決算數
保留數
原預算數
動支數
其他補助及捐助
0
20,000
20,000
20,000
資料來源:航港局;本中心整理。
(分機:8669 馬佳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