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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財團法人病理發展基金會114年度預算評估報告

三、用人費用持續攀升,且部分獎金支出超出規定標準,允宜妥善控制用人費用並確實依規定支給 日期:114年4月 報告名稱:醫療財團法人病理發展基金會114年度預算評估報告 目錄大綱:三、用人費用持續攀升,且部分獎金支出超出規定標準,允宜妥善控制用人費用並確實依規定支給 資料類別:預算案評估 作者:謝慧燕

病理基金會114年度預算案編列用人費用1億6,510萬8千元,較113年度預算1億5,457萬3千元,增加1,053萬5千元,增幅達6.82%。茲說明如下:

(一)用人費用占收入比率創新高,且增幅超過收入成長,影響財務穩健度

該基金會114年度預算案收入數為3億4,333萬9千元,較113年度決算3億6,281萬9千元減少1,948萬元,又113較112年度決算,減少27萬7千元,收入概呈減少趨勢。另以110年度為基礎觀察,114年度預算案收入數僅較110年度決算增加2,260萬2千元,增幅7.05%,惟近年來用人費用(詳表1)各年度均較前一年度增加,114年度預算案數較110年度決算增加3,092萬2千元,增幅達23.04%,逾收入成長幅度之3倍,且114年度預算案用人費用占收入比率48.09%創近年新高,顯示在收入未見顯著增長情況下,用人費用持續上升,恐影響該基金會之人事績效管理與財務穩健度。

(二)獎金支出超法定上限,允宜確實改善以符合法規要求

依據衛生福利部主管政府捐助之財團法人監督及管理辦法第12條第規定略以,公設衛福財團法人之董事長、或執行長與該等職務之人及其他從業人員之獎金及其他給與,應於本部及所屬機關(構)員工支給項目及基準範圍內,於公設衛福財團法人之管理規範,訂定支給項目、對象、基準、個人給與之上限及其他條件,經董事會通過後,報該部核定。前項法人依其業務特性,由該部設定具體財務績效指標予以評核者,得依其績效表現,每人每年最高提撥4.4個月薪給為總獎金提撥上限;未達績效目標者,按達成比率,計算提撥上限。

查病理發展基金會110至114年度用人費用獎金之預決算數,經彙整編造如表2,核有部分年度獎金支出超過法定上限。例如:111年度決算獎金超出4.4個月薪給標準2萬7千元,114年度預算案則超逾42萬元,顯示獎金支出控管仍有不足。爰往後編列預算或核列支出時,允宜確實依主管機關法規辦理,以維持財務透明與合規性。

表1 病理發展基金會110至114年度用人費用及收入概況表

單位:新臺幣千元;%

年度

用人費用

收入

用人費用占收入比率

110

134,186

320,737

41.84

111

141,391

342,213

41.32

112

148,026

363,096

40.77

113

155,268

362,819

42.79

114

165,108

343,339

48.09

說 明:110至112年度為決算數,113年度為自結數,114年度為預算案數。

資料來源:病理發展基金會各年度預、決算書。

表2 病理發展基金會110至114年度薪資及獎金費用概況表

單位:新臺幣千元

年度

預決算金額

依規定獎金4.4個月薪給上限標準(D)=[(A)+(B)]/12*4.4

超出規定標準之獎金(C)-(D)

薪資(A)

津貼(B)

獎金(C)

110

60,308

7,981

24,709

25,039

未超出

111

63,481

8,035

26,249

26,222

27

112

65,669

8,157

26,893

27,069

未超出

113

71,103

8,397

28,768

29,150

未超出

114

74,168

8,465

30,719

30,299

420

說 明:1.獎金(D)=年終獎金+考核獎金+獎勵金。

2.110至112年度為決算數,113年度為自結數,114年度為預算案數。

資料來源:病理發展基金會各年度預、決算書。

綜上,病理基金會用人費用自110年度以來均概呈上升趨勢,且114年度預算案用人費用占收入比率創近年新高,其中核有部分年度獎金支出超過法定上限,允宜持續有效運用人力,以撙節用人費用,並維持財務之合規性,以確保基金會正常運作及健全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