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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財團法人病理發展基金會114年度預算評估報告

四、近年醫療社會服務費用決算超支比不低,允宜定期檢討預算執行情形並加強控管 日期:114年4月 報告名稱:醫療財團法人病理發展基金會114年度預算評估報告 目錄大綱:四、近年醫療社會服務費用決算超支比不低,允宜定期檢討預算執行情形並加強控管 資料類別:預算案評估 作者:謝慧燕

病理基金會114年度預算案編列社會醫療服務費用245萬元,與113年度編列數相同,辦理醫療救助、社區醫療服務及其他社會服務等業務。經查:

(一)醫療財團法人對協助辦理醫療救濟、社區醫療服務及其他社會服務事項,負有辦理救助或補助弱勢群體醫療之責

醫療法第46條及其施行細則第30條之1第1項規定略以,醫療財團法人應提撥年度醫療收入結餘的10%以上,用於辦理醫療救濟、社區醫療服務及其他社會服務。爰此,病理基金會預計於114年度進行5項醫療社會服務業務,包括補助弱勢族群、低收入戶篩檢等相關事項,就該基金會108至114年度預決算資料(詳表1),每年醫療社會服務業務金額在245萬元至475萬9千元間,占醫療收入結餘比率均超過10%,尚符合醫療法規範之要求。

(二)醫療社會服務業務經費連年超支,預算編列精準度待改善

病理基金會近年來對醫療社會服務業務之預算數編列變動有限,109及110年度預算分別較前一年增加1萬元(0.54%)及59萬5千元(32.08%),其餘年度則維持不變。然而,實際支出呈現上升趨勢,108年度決算數為315萬元,為近6年(108至113年度,以下同)最低,此後逐年增加,至113年度達到475萬9千元。自109年度起,每年決算增幅介於2.03%至20.91%之間,顯示經費需求持續攀升。進一步檢視預決算數據可見,近6年度決算均高於預算數,顯示長期存在超支情形,且超支金額與比率均偏高。近6年每年超支金額介於116萬4千元至230萬9千元之間,超支比率則落在47.51%至94.24%之間(詳表2)。

據基金會說明,醫療社會服務業務經費係參考醫務收入預算數進行編列,但受限於市場變動因素,預算數無法準確預測未來醫療業務發展,因而導致預決算落差。然而,從近年數據觀之,預算數長期低於往年決算,顯示現行編列方式尚有調整空間。

表1 病理基金會108至114年度醫療社會服務業務占醫療收入結餘比率表

單位:新臺幣千元;%

年度

項目

108

109

110

111

112

113

114

醫療社會服務業務(A)

3‚150

3‚214

3‚614

3‚787

4‚579

4,759

2‚450

醫療收入結餘(B)

31‚376

28‚700

22‚850

28‚968

41‚999

30,247

12,271

比率(C=A/B*100%)

10.04

11.20

15.82

13.07

10.90

15.73

19.97

說 明:1.醫療收入結餘=業務收入-(業務支出-教育研究發展費用-醫療社會服務費用)。

2.107至112年度為決算數,113年度為自結數,114年度為預算案數。

資料來源:病理基金會提供。

表2 病理基金會108至114年度醫療社會服務業務預算及決算表

單位:新臺幣千元;%

年度

項目

108

109

110

111

112

113

114

預算(案)數(A)

1‚845

1‚855

2‚450

2‚450

2‚450

2‚450

2‚450

預算數增減幅度

0.00

0.54

32.08

0.00

0.00

0.00

0.00

決算數(B)

3‚150

3‚214

3‚614

3‚787

4‚579

4,759

決算增減幅度

-21.66

2.03

12.45

4.79

20.91

3.93

超支數(C)=(B)-(A)

1‚305

1‚359

1‚164

1‚337

2‚129

2,309

超支比率(C)/(A)*100%

70.73

73.26

47.51

54.57

86.90

94.24

說 明:1.增減幅度係與前一年度比較。

2.107至112年度為決算數,113年度為自結數,114年度為預算案數。

資料來源:病理基金會提供,本報告整理。

綜上,病理基金會醫療社會服務業務每年辦理補助弱勢對象相關檢驗費用,惟108至113年度醫療社會服務業務均超支使用,114年度預算案編列數又低於往年決算水準,為確保財務穩健並合理配置資源,允宜檢討預算編列方式,提升其準確度,並建立更嚴謹之支出控管機制,以避免連年發生鉅幅超支情況,俾確保基金會財務運作之穩定性與透明度。

(分機:8656 謝慧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