賑災基金會114年度預算案於「捐贈收入」科目編列123萬元,收入來源包括主管機關衛福部轉入賑災款項及源自民眾個人捐款,其中後者僅3萬元,占比僅2.44%。近年基金會各年度捐贈收入源自私部門比率偏低之情形,謹敘明如次:
(一)依捐助章程規定,賑災基金會收入之主要來源包括來自公私部門之捐款收入
依賑災基金會捐助章程第4條第2項規定:「本會之經費來源如下:一、政府循預算程序捐贈。二、中央各部會及地方政府賑災專戶之捐款。三、民間賑災專戶之捐款。四、國內外公司、團體或個人之捐款。五、基金孳息及運用收益之收入。六、其他收入。」亦即賑災基金會之經費來源除投資活動之收入外,主要係來自公私部門之捐款收入,其中公部門部分包括政府捐贈、中央與地方政府賑災專戶之捐款,私部門則包括民間賑災專戶及國內外公司團體或個人之捐款等。
(二)近年賑災基金會年度捐贈收入決算數、預算達成率變動幅度頗大,排除重大災害事件之捐贈收入,其中源自私部門捐款之比率多相對較低
依賑災基金會歷年「捐贈收入」決算資料,109至113年度間預算數自109年度之103萬元略增至113年度之123萬元,同期間決算數除112年度掛零外,其餘年度則介42萬3千元與1億7,179萬4千元間,預算達成率則介於41.07%與13,966.99%間,變動幅度頗鉅。
進一步分析受贈收入來源情形,除112年度掛零外,源自政府部門之專款收入金額介於42萬2千元與666萬3千元間,源自民間(含指定用途及未指定用途)之收入金額則介於1千元與1億6,513萬1千元間,金額占比介於0.24%與96.12%間(詳表1)。自前揭統計數據可悉,近年賑災基金會受贈收入金額變動幅度頗大,排除113年度因0403花蓮地震災害之一次性、.偶發性捐款外,仍以源自公部門之專款收入(主要係衛福部之捐款帳戶轉入)為主,源自民間捐贈收入金額占比相對偏低。
有關賑災基金會之財源籌措方面,該基金會表示,目前係以利息收入為主,又為避免擠壓民間眾多社會服務團體之民間捐款來源,除依政策指示外,未曾主動對外募款。另為健全該基金會之財務體質,已訂定投資管理辦法,於111年4月12日經董事會會議通過,並報主管機關衛福部核定後實施,預定於114年第12屆第3次董事會會議提出投資方案。
參據賑災基金會114年度預算書總說明與相關補充說明,該基金會之主要功能定位係運用社會資源,統合民間力量,管理及運用民間重大災害之捐款,或依政策指示代表政府對外辦理公開勸募,亦即賑災基金會係重大災害發生時,代表政府管理與運用捐款之重要平台之一。考量賑災基金會近年積極推動防災活動且有初步成果,該基金會未來允宜思考結合諸如倡議與研究之工作成果,作為向一般民眾或企業募款之宣傳工具之可行性,俾利促進私部門捐款意願,以強化賑災基金會自主財源之籌措能力。
表1 賑災基金會109至113年度受贈收入預、決算統計表
單位:新臺幣千元;%
年度
項目
109
110
111
112
113
114
受贈收入
A+B
預算數
A1+B1
1,030
1,030
1,230
1,230
1,230
1,230
決算數
A2+B2
2,017
423
5,522
0
171,794
預算
達成率
(A2+B2)/
(A1+B1)
195.83
41.07
448.94
0.00
13,966.99
專款收入
A
預算數
A1
1,000
1,000
1,200
1,200
1,200
1,200
決算數
A2
1,961
422
5,402
0
6,663
預算
達成率
A2/A1
196.10
42.20
450.17
0.00
555.25
捐贈收入
B
預算數B1
30
30
30
30
30
30
決算數
B2
56
1
120
0
165,131
預算
達成率
B2/B1
186.67
3.33
400.00
0.00
550,436.67
捐贈收入決算數占受贈收入決算數之比率
B2/(A2+B2)
2.78
0.24
2.17
-
96.12
說 明:1.109至112年度為決算數,113年度係自結數,114年度為預算案數。
2.表內專款收入係指自衛福部轉入賑災基金會之賑災款項;捐贈收入則主要係指個人捐款。
資料來源:賑災基金會109至113年決算資料,本中心彙整。
綜上,依賑災基金會捐助章程相關規定,基金會收入之主要來源包括來自公私部門之捐款收入。近年基金會年度捐贈收入金額變動幅度頗鉅,排除113年度因花蓮賑災活動之捐款收入,源自私部門捐款之比率多相對較低。鑒於政府財政資源有限,且近年賑災基金會在防災推廣活動著力甚多並有初步成果,允宜思考結合辦理相關活動成果作為向私部門之宣傳工具之可行性,俾促進私部門捐款意願,以強化賑災基金會之財務自主性與健全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