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漁會原始捐助基金總額為2,280萬元,其中由政府捐助者為2,000萬元,占87.7%。預計至114年底止,基金餘額為6,225萬元,其中屬政府捐助者為5,815萬元(包含政府捐助基金2,175萬元及政府捐贈基金3,640萬元),占93.4%。經查:
(一)海漁會前於108及110年度接受兩家基金會解散捐贈基金共3,640萬元
有關財團法人解散事宜,依據民法第65條及財團法人法第58條規定,財團法人無法達成設立時之目的或效益不彰,而無存續之必要,主管機關得命其解散。為使財團法人達成設置目的,農業部盤點並檢討農業財團法人之業務、績效與功能,於105年11月決議財團法人台灣區遠洋鮪魚類產銷發展基金會(簡稱鮪魚基金會)及財團法人台灣地區遠洋魷魚類產銷發展基金會(簡稱魷魚基金會)朝解散方向規劃。爰海漁會108及110年度分別增加捐贈基金370萬元及3,270萬元,共計3,640萬元,均係農業部指定鮪魚基金會及魷魚基金會解散清算後捐贈。
(二)與漁業發展相關之部分財團法人收支規模或資產總額或預算員額偏低,其內部管理及外部監督之規模經濟效益容待主管機關適時進行評估
按農業部主管財團法人中,與漁業發展相關之政府捐助財團法人包括中華民國對外漁業合作發展協會等5家財團法人(詳表1)。其中,中華民國對外漁業合作發展協會114年度收支營運規模超過3.4億元,資產總額超過2.5億元;海漁會收支營運規模超過1.7億元,資產總額逾1.3億元;台灣養殖漁業發展基金會資產規模雖僅1,754萬6千元,惟114年度收支營運規模超過7千萬元;台灣區鰻魚發展基金會及臺灣兩岸漁業合作發展基金會之收支規模分別僅400餘萬元及1千餘萬元,且該年度預計員額分別僅為2人及8人。由於上揭5家財團法人之業務性質相近,且部分財團法人收支規模或資產總額或員工人數偏低。是以,對其內部管理及外部監督之規模經濟效益容待評估。
表1 114年度農業部主管漁業發展相關財團法人之營運及財務概況表
單位:新臺幣千元;人數
財團法人名稱
收入
支出
資產
總額
基金
餘額
預算
員額
1.中華民國對外漁業合作發展協會
343,357
343,357
252,503
130,000
195
2.臺灣海洋保育與漁業永續基金會
170,830
170,830
131,246
62,250
124
3.台灣養殖漁業發展基金會
70,290
70,173
17,546
13,180
36
4.台灣區鰻魚發展基金會
4,174
4,138
31,286
20,980
2
5.臺灣兩岸漁業合作發展基金會
10,288
10,288
78,793
21,550
8
資料來源:表內財團法人114年度預算書,本中心整理。
綜上,財團法人台灣區遠洋鮪魚類產銷發展基金會及財團法人台灣地區遠洋魷魚類產銷發展基金會解散清算後,分別於108及110年度捐贈基金共3,640萬元予海漁會,惟目前仍有部分與漁業發展相關財團法人之收支規模或資產總額或員工人數偏低,主管機關農業部允宜適時辦理性質相近之財團法人整併可行性之評估,以增進財團法人之規模經濟與效益,並提升管理及監督效能。
(分機:8661 鄧凱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