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年12月交通部遴聘鐵研中心第二屆董事監察人,計有董事13人(含董事長1人),監察人3人,鐵研中心114年度預算案「業務支出-管理成本-人事費」項下編列董事監察人兼職費112萬2千元。經查:
(一)董事成員未符單一性別比例不低於三分之一原則
鐵研中心係由政府100%捐助設立之財團法人,依財團法人法逐條說明第48條所列,各機關就其所管政府捐助之財團法人,如無特別情形,應依行政院函頒之性別平等政策綱領,持續推動其董事及監察人組成符合三分之一性別比例原則,以增進政府捐助之財團法人之董事決策之多元觀點,另鐵研中心捐助章程第6條第7項及第10條已訂有相關規定。惟113年12月間交通部遴派之董事13席均為男性,未符合三分之一性別比例原則,容待研謀改善。
(二)成立後均為業務短絀,且每年度董監事聯席會開會次數至多4次,惟兼職費係每月支給,支應方式容有審酌調整空間
鐵研中心113年12月第二屆董事及監察人各為13人及3人,除董事長為專任外,其餘均為兼職,按月支領兼職費8,500元。惟鐵研中心自成立均為業務短絀,且收入來源多來自於政府補助(詳第一題),另110至113年度實際召開董監聯席會次數分別為4次、3次、2次及4次,而114年度預計召開次數2次(詳表1),並非每月均召開董監聯席會,惟兼職費係每月支給,允宜衡量業務實務狀況及政府補助依存度等因素,參酌相關規定檢討支給方式之妥適性。
表1 鐵研中心董監聯席會開會次數及兼職費情形表
單位:新臺幣千元
項目
召開次數
董監事兼職費
110年度實際
4
671
111年度實際
3
841
112年度實際
2
816
113年度實際
4
694
114年度預計
2
1,122
說 明:董監兼職費不包含專任董事長。
資料來源:鐵研中心。
綜上,鐵研中心為100%政府捐助成立之財團法人,惟交通部遴聘之董事13席均為男性,未符單一性別比例不低於三分之一原則,允宜檢討改善。另該中心自成立以來均為業務短絀,收入來源多來自於政府補助,且每年度董監事聯席會開會次數至多4次,惟兼職費係每月支給,允宜審酌董監事開會頻率及實際業務狀況,檢討兼職費支給方式之妥適性。
(分機:8667 楊慧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