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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團法人保險安定基金114年度預算評估報告

二、114年度預算案「不動產、廠房及設備」編列數與113年度預算數相當,惟其近年執行率均未及8成,允宜衡酌實需,覈實編列預算 日期:114年4月 報告名稱:財團法人保險安定基金114年度預算評估報告 目錄大綱:二、114年度預算案「不動產、廠房及設備」編列數與113年度預算數相當,惟其近年執行率均未及8成,允宜衡酌實需,覈實編列預算 資料類別:預算案評估 作者:翁珮珊

保險安定基金114年度預算案於「不動產、廠房及設備」項下編列「機器設備」、「什項設備」及「租賃權益改良」等科目,共計2,173萬3千元,雖僅較113年度預算數略增10萬元(增幅0.46%),惟其「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之預算執行率存有經年未達8成之情形。茲分述如下:

(一)114年度預算案「不動產、廠房及設備」編列數與113年度預算數相當,惟是項科目於110至113年度之預算執行率皆未及8成

檢視近年保險安定基金「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之預算編列情形,於110至112年度間,呈逐年成長,其中112年度係為應原承租之之辦公處所不再予其續租,擬購置自有辦公處所,爰該年度預算數較111年度大幅增加,後因考量該預算未經本院審議通過,因而決議展期緩議並續與租賃方式辦理,爰於113年度預算增編「租賃權益改良」2,133萬3千元,然據該基金表示,目前所租賃之大樓已申請都市更新,時程暫難預估,爰於114年度預算案賡續編列「租賃權益改良」2,133萬3千元,以應辦公室裝修所需;惟觀諸是項科目近年(110至113年度)之預算執行率,介於0.02%至71.37%間,皆未及8成(詳表1),預算之編列與實際執行頗有落差。

(二)允宜審酌執行量能覈實編列預算,並秉節約原則切實執行,俾落實預算管控功能

詢據該基金表示,除112年度所編列之「土地」、「房屋及建築」係因購置辦公處所計畫展期緩議,致全數經費皆未執行外,於110至113年度間,有關「機械及設備」、「什項設備」或「租賃權益改良」等科目,主要係因秉撙節支出原則,配合業務實際需要核實動支,而致預算執行率未達80%。鑒於該基金近年「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之預算執行率皆未及8成,允宜審酌執行量能覈實編列,俾落實預算控管之效。

表1 保險安定基金110至114年度「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之預、決算數一覽表 單位:新臺幣千元;%

年度

項目

110年度

111年度

112年度

113年度

114年度

預算數

土地

-

-

511,750

-

-

房屋及建築

-

-

303,810

-

-

機械及設備

502

9,725

-

100

200

什項設備

250

200

200

200

200

租賃權益改良

300

300

-

21,333

21,333

合計(A)

1,052

10,225

815,760

21,633

21,733

決算數

土地

-

-

0

-

-

房屋及建築

-

-

0

-

-

機械及設備

496

1,269

5,982

100

-

什項設備

104

71

110

184

-

租賃權益改良

24

0

-

683

-

購建中固定資產

-

5,958

-5,958

-

-

合計(B)

624

7,298

135

967

-

預算執行率

(B)/(A)×100%

59.32

71.37

0.02

4.47

-

說  明:1.113年度決算數為自編決算數,114年度預算數則為預算案數;另有關細項加總與合計數不符係因四捨五入所致。

2.據保險安定基金提供資料,有關111年度之購建中固定資產於112年度驗收完成後即轉列機械及設備科目。

資料來源:保險安定基金,本中心彙製。

綜上,114年度預算案「不動產、廠房及設備」編列數與113年度預算數相當,惟是項科目近年因實際執行與預計存有落差,或因計畫調整等因素致預算執行率均未達8成,宜秉節約原則,審酌執行量能,覈實編列預算並切實執行,俾落實預算控管之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