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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團法人保險安定基金114年度預算評估報告

四、近年辦理與新保險預警系統有關之預算執行率多未達8成,允宜衡酌實需,覈實編列,並宜持續關注相關監理規範之變化,以配合增修系統,俾利我國順利接軌國際制度 日期:114年4月 報告名稱:財團法人保險安定基金114年度預算評估報告 目錄大綱:四、近年辦理與新保險預警系統有關之預算執行率多未達8成,允宜衡酌實需,覈實編列,並宜持續關注相關監理規範之變化,以配合增修系統,俾利我國順利接軌國際制度 資料類別:預算案評估 作者:翁珮珊

保險安定基金114年度預算案於「業務費用」項下編列「電腦軟體服務費」500萬元,並於「無形資產」項下編列「電腦軟體」300萬元,合計800萬元,係為辦理新保險預警系統等所需費用。經查:

(一)為提升監理資訊查詢及使用效能,保險安定基金分3階段逐步建置新保險預警系統並優化相關功能

據保險安定基金歷年提供資料,保險監理系統原係由保險事業發展中心建置維護,惟所採年月報申報係以excel格式而非線上即時系統為之,為強化報表資料檢核與勾稽功能,復因103年6月修正保險法第143條之3,將彙報保險業財務、業務及經營風險之申報資訊列為保險安定基金辦理事項,爰該基金於103年開始規劃新保險預警系統,並擬分3階段進行相關建置工作(詳表1);有關第1階段之工作項目已於106年底完成,第2階段部分,月報系統及年報系統亦分別於111年及112年正式上線;至第3階段部分,月報系統及年報系統之萃取、轉置、轉入(ETL)已先後於110年及112年完成,而IFRS 17及新一代清償能力制度(TW-ICS)申報系統及資料庫整合平台案業於113年7月系統上線,並於11月完成驗收。

(二)近年辦理與新保險預警系統有關之預算執行率多未達8成,允宜衡酌實需,覈實編列,並宜持續關注保險相關監理規範之變化,以配合增修系統功能

據保險安定基金提供資料,截至113年底止,該基金為辦理新保險預警系統,累計執行共計4,892萬4千元(含購置無形資產3,553萬2千元),並規劃於114年度編列800萬(含購置無形資產300萬元)以辦理相關系統之維護,及因應法規調整或監理需要,於IFRS 17及TW-ICS整合平台新增表格或功能等;惟就近年(110至113年度)相關預算之執行情形分析,110、112及113年度執行率分別為53.42%、70.74%及26.73%,皆未及8成,111年度預算執行率雖達97.38%,然其中尚包括保留數1,303萬7千元,其占決算數達77.17%(詳表2)。詢據保險安定基金表示,主要係因秉撙節原則辦理,致實際會議費用及採購案金額等較預期為低,另有部分項目則依實際業務需要評估後,轉為自行建置或暫緩辦理等,爰預算執行率未達80%。鑒於該系統產製之財務業務報表、指標等,係屬協助主管機關監理之重要資訊,且我國預計將於115年實施IFRS 17及TW-ICS,允宜持續關注相關監理規範之變化以及時調整或擴充系統,並宜衡酌實需,覈實編列預算,俾利落實預算控管功能。

表1 保險安定基金對新保險預警系統建置規劃一覽表

階段

辦理內容概述

第1階段

建置資料庫及預警指標系統、匯入5年歷史資料及提出綜合建議等

第2階段

優化報表申報格式以提升申報資料及介面友善性、將總體經濟及金融資訊納入資料庫,以強化預警系統功能,並建置監理報表申報平臺等

第3階段

優化前2階段已完成系統之功能,辦理監理申報資料之萃取、轉置、轉入(ETL)作業;納入我國與國際會計及監理制度(IFRS17及TW-ICS)接軌所需之資料,並整合系統為單一入口之監理資料庫平台系統,以提升平台服務效率及降低系統管理成本,包括相關報表整合、增加欄位之申報系統建置與資料處理等工作

資料來源:保險安定基金歷年提供資料,本中心彙製。

表2 110至114年度保險安定基金建置與新保險預警系統相關之預算執行概況一覽表 單位:新臺幣千元;%

年度

項目

110年度

111年度

112年度

113年度

114年度

預算數(A)

3,010

17,347

31,853

9,530

8,000

決算數

實支數

1,608

3,856

7,758

2,160

-

保留數

-

13,037

14,775

387

-

合計(B)

1,608

16,893

22,533

2,547

-

預算執行率

(B)/(A)×100%

53.42

97.38

70.74

26.73

-

說  明:113年度決算數為自編決算數;114年度預算數為預算案數。

資料來源:保險安定基金,本中心彙製。

綜上,保險安定基金規劃採3階段建置新保險預警系統,並配合我國實施IFRS17及TW-ICS之時程,將相關制度導入並整合為單一入口之監理資料庫平台系統,惟近年相關預算之執行率多未逾8成,允宜衡酌實需,覈實編列,俾利落實預算控管功能,並宜持續關注相關監理規範之變化,以配合辦理系統功能之增修,俾利我國於115年順利實施IFRS17及TW-ICS。

(分機:8660 翁珮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