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事業發展中心114年度預算案編列「業務支出-勞務成本-其他專案支出」1億1,932萬2千元,包含「保險業務員6小時法令遵循數位課程」5,433萬8千元、「強制汽車責任保險電子式保險證認證服務」2,607萬7千元及「電子保單認證及存證服務」3,890萬7千元等項目。茲說明如下:
(一)為觀察特定業務之收支發展及累積盈餘情形,自111年度預算起,保險事業發展中心增設「其他專案支出」等相關科目,然其尚包含分攤其他業務計畫之費用
據保險事業發展中心提供之資料,有關保險業務員6小時法令遵循數位課程、強制汽車責任保險電子式保險證認證服務、電子保單認證及存證服務等3項係該中心依據政策所辦理之業務,相關收支原係編列於「勞務收入」及「勞務成本」項下之教育訓練及資訊服務等相關科目中,而後金管會於110年6月11日金管保綜字第1100492411號函指示,為觀察上開業務之收支發展及累積盈餘情形,俾作為未來檢討收費合理性之依據,應以專款專用方式予以編列相關收支,且上開業務之收入,僅能用於擴充該等業務及扮演智庫角色所需經費,爰自111年度預算起,該中心於勞務收入及成本項下分別增設「其他專案收入」及「其他專案支出」,並就上開3項業務再分設獨立科目以統計相關收支資訊;另為配合保險事業發展基金(下稱保發基金)逐年減少對該中心補助之政策目標,規劃部分原由該基金補助之項目移由上開3項其他專案科目項下編列預算分攤支應。基此,該中心「其他專案支出」項下各科目所列費用除分屬上開3項業務之相關支出外,尚包含分攤原編列於研究發展、資訊服務、教育訓練、產險精算及壽險精算等各項業務計畫之費用。
(二)近年「其他專案支出」金額大幅成長,主要係因分攤其他業務計畫費用增加所致,預計至114年度,該等分攤費用占「其他專案支出」之比率將達39.5%
檢視近年「其他專案支出」科目之變化趨勢,於111至113年度間,上開3項業務之決算數皆逐年成長,113年度決算數1億510萬元,較111年度增加4,487萬6千元,增幅達74.52%,而114年度預算案編列1億1,932萬2千元,亦較113年度決算數增加1,422萬2千元(增幅13.53%);復就是項科目於上開期間之支出結構分析,其中以分攤其他業務計畫之費用成長幅度較高,而該等費用占各項其他專案支出之比率,於111年度決算係介於15.22%至16.76%間,預計至114年度預算案,將增加至38.74至40.95%間,成長幅度頗大(詳表1)。據該中心提供資料,是項科目於114年度預算案所分攤非屬上開3項業務之內容,包含研究發展20萬5千元、教育訓練408萬6千元、資訊服務1,491萬2千元、壽險精算1,909萬、產險精算439萬5千元及行政管理445萬元等,共計4,713萬8千元,占114年度「其他專案支出」預算案數1億1,932萬2千元之39.5%。
表1 保險事業發展中心111至114年度「其他專案支出」科目分析表
單位:新臺幣千元;%
年度
其他專案支出
111年度
112年度
113年度
114年度
金額
百分比
金額
百分比
金額
百分比
金額
百分比
保險業務員6小時法令遵循數位課程
該業務相關支出
25,475
84.78
27,972
77.35
30,185
56.64
33,290
61.26
分攤其他業務費用
4,572
15.22
8,192
22.65
23,104
43.36
21,048
38.74
小計
30,047
100
36,164
100
53,289
100
54,338
100
強制汽車責任保險電子式保險證認證服務
該業務相關支出
12,143
83.46
13,320
85.18
12,746
56.81
15,918
61.04
分攤其他業務費用
2,407
16.54
2,318
14.82
9,691
43.19
10,159
38.96
小計
14,550
100
15,638
100
22,437
100
26,077
100
電子保單認證及存證服務
該業務相關支出
13,008
83.24
15,808
85.75
18,306
62.32
22,976
59.05
分攤其他業務費用
2,619
16.76
2,626
14.25
11,068
37.68
15,931
40.95
小計
15,627
100
18,434
100
29,374
100
38,907
100
合計
該業務相關支出
50,626
84.06
57,100
81.30
61,237
58.27
72,184
60.50
分攤其他業務費用
9,598
15.94
13,136
18.70
43,863
41.73
47,138
39.50
小計
60,224
100
70,236
100
105,100
100
119,322
100
說 明:111至113年度係決算數,其中113年度為自編決算數,114年度則係預算案數。
資料來源:保險事業發展中心,本中心彙製。
(三)為確實瞭解各項業務之收支發展趨勢,允宜充分揭露「其他專案支出」科目中分攤各業務計畫之金額及其內容等相關資訊,俾利預算審議
惟檢視保險事業發展中心114年度預算案支出明細表,僅就「其他專案支出」科目之預算編列總額提供說明,尚未分別揭露上開3項業務之支出及分攤各項業務計畫之金額及其內容(詳表2),鑑於近年「其他專案支出」所分攤其他業務計畫支出之比率已有大幅成長,114年度預算案數中即有近4成(39.5%)係屬分攤其他業務計畫之費用(詳表1),爰此,允宜於預算書充分揭露相關資訊,以瞭解該中心各項業務發展之收支變化趨勢及盈餘等情形,俾利預算審議。
表2 保險事業發展中心114年度預算案支出明細表中有關「其他專案支出」之摘要表 單位:新臺幣千元
項目
名稱
本年度預算數
說明
其他專案支出
119,322
其他專案支出總計編列1億1,932萬2千元,辦理下列業務:
(1)保險業務員6小時法令遵循數位課程:
預算編列5,433萬8千元,包括用人費用1,665萬7千元,依據現行員工薪點標準、退休金提撥規定及勞健係局收費標準等估編;服務費用3,151萬9千元,依實際需要按按規定標準估編;租金489萬9千元依合約估編;折舊及攤銷4萬3千元,按實際需估編;其他122萬元,按實際需要之雜支估編。
(2)強制汽車責任保險電子式保險證認證服務:
預算編列2,607萬7千元,包括用人費用892萬5千元,依據現行員工薪點標準、退休金提撥規定及勞健保局收費標準等估編;服務費用682萬8千元,依實際需要並按規定標準估編;燃料用品費5千元,按實際需要估編;租金1,030萬4千元依合約估編;稅捐及規費1萬元,按規定估編;其他5千元,按實際需估編。
(3)電子保單認證及存證服務:
預算編列3,890萬7千元,包括用人費用1,112萬4千元,依據現行員工薪點標準、退休金提撥規定及勞健保局收費標準等估編;服務費用1,603萬8千元,依實際需要並按規定標準估編:燃料用品費5千元,按實際需要估編;租金1,172萬元依合約估編;稅捐及規費1萬5千元,按規定估編;其他5千元,按實際需估。
資料來源:保險事業發展中心114年度預算案支出明細表,本中心彙製。
綜上,保險事業發展中心為觀察特定業務之收支發展及累積盈餘情形,自111年度預算起,增設「其他專案支出」等相關科目,並為配合保發基金逐年減少補助該中心之政策目標,規劃部分原由該基金補助之項目亦移由「其他專案支出」項下編列預算分攤支應,惟預算書尚未揭露該科目所分攤各項業務計畫之金額及其內容等資訊,鑑於近年「其他專案支出」分攤其他業務計畫費用之比率已有大幅成長,允宜充分揭露相關資訊,俾利預算審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