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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團法人住宅地震保險基金114年度預算評估報告

四、住宅地震保險之複保險比率自111年度起逐年增加,為減緩複保險漸增現象,允宜積極強化複保險減量處理與控管機制 日期:114年4月 報告名稱:財團法人住宅地震保險基金114年度預算評估報告 目錄大綱:四、住宅地震保險之複保險比率自111年度起逐年增加,為減緩複保險漸增現象,允宜積極強化複保險減量處理與控管機制 資料類別:預算案評估 作者:方淑玄

為減少住宅地震基本保險複保險之發生並有效改善複保險比率,住宅地震保險基金114年度之目標值為傳輸件數複保險比率低於0.5%、有效保單複保險比率低於0.14%。經查:

(一)住宅地震基本保險禁止複保險原則

依保險法第35條規定:「複保險,謂要保人對於同一保險利益,同一保險事故,與數保險人分別訂立數個保險之契約行為。」次依「住宅地震保險承保理賠作業處理要點」第5點規定:「每一住宅建築物以投保一張保單為限,每一門牌號碼推定為一住宅建築物。…。」同要點第7點規定:「簽單公司於出單前應使用本保險複保險查詢平台,確認該住宅建築物非本保險標的物後再行出單;如查詢結果顯示,該住宅建築物已為本保險標的物者,則不應再行承保本保險。」基此,前述法規規範複保險之立法意旨,主要係防止利用保險圖利,而違反保險制度之損害填補原則;又為避免複保險情事,住宅地震保險基金建置住宅地震保險複保險查詢平台,供簽單公司於出單前查詢。

(二)傳輸件數複保險比率及有效保單複保險比率連年增加,允宜研謀善策以減少複保險情事

揆近年該基金辦理住宅地震基本保險承保業務情形,109至113年度傳輸保單件數與有效保單件數均呈成長趨勢,惟複保險減量之執行成果未盡理想,其中傳輸件數複保險比率110年度雖降至0.56%,惟自111年度起逐年增加,分別為111年度0.67%、112年度0.79%、113年度0.93%(詳表1)。至有效保單複保險比率110年度雖降至0.38%,惟亦自111年度起逐年增加,分別為111年度0.45%、112年度0.52%、113年度0.53%(詳表2)。以上,近年傳輸件數與有效保單之複保險比率均未達年度目標值,且已連續3年(111至113年度)增加,容待檢討改善。

表1 109至113年度住宅地震保險基金傳輸保單情形表 單位:件;%

年度

傳輸保單

件數

傳輸保單

複保險件數

傳輸件數複保險比率

目標值

實際值

109

3,375,107

24,046

0.5

0.71

110

3,474,048

19,460

0.5

0.56

111

3,570,601

23,851

0.5

0.67

112

3,613,513

28,671

0.5

0.79

113

3,787,529

35,283

0.5

0.93

說 明:1.傳輸件數複保險比率=該年度傳輸保單複保險件數/該年度傳輸保單件數。

2.表內113年度相關數據為該基金自結決算數。

資料來源:住宅地震保險基金提供。

表2 109至113年度住宅地震保險基金有效保單情形表 單位:件;%

年度

有效保單

件數

有效保單

複保險件數

有效保單複保險比率

目標值

實際值

109

3,225,006

12,890

0.14

0.40

110

3,337,681

12,729

0.14

0.38

111

3,428,855

15,339

0.14

0.45

112

3,504,007

18,115

0.14

0.52

113

3,642,854

19,125

0.14

0.53

說 明:1.有效保單複保險比率=該年度有效保單複保險件數/該年度有效保單件數。

2.有效保單係指於統計時間點已生效且保單期間未屆滿之保單。

3.表內113年度相關數據為該基金自結決算數。

資料來源:住宅地震保險基金提供。

綜上,109至113年度各該年度傳輸件數與有效保單之複保險比率均未達年度目標值,且已連續3年(111至113年度)增加,為減緩複保險漸增現象,允宜積極強化控管重複保險機制。

(分機:1941 方淑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