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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團法人台灣商品檢測驗證中心114年度預算評估報告

一、近年來「業務賸餘」逐年降低,惟租賃車輛支出逐年升高,且租賃車輛以全時租賃方式,排氣量、月租金皆高於中央政府各機關學校租賃公務車輛標準,允宜衡酌妥適性,俾撙節經費 日期:114年4月 報告名稱:財團法人台灣商品檢測驗證中心114年度預算評估報告 目錄大綱:一、近年來「業務賸餘」逐年降低,惟租賃車輛支出逐年升高,且租賃車輛以全時租賃方式,排氣量、月租金皆高於中央政府各機關學校租賃公務車輛標準,允宜衡酌妥適性,俾撙節經費 資料類別:預算案評估 作者:沈家榆

商檢中心114年度預算案「業務收入」編列9億3,370萬元,較113年度之9億1,775萬元增加1,595萬元,增幅1.74%;「業務支出」編列8億7,370萬2千元,較113年度之8億4,270萬5千元增加3,099萬7千元,增幅3.68%;業務收支相抵後,114年度預計「業務賸餘」5,999萬8千元,較113年度之7,504萬5千元減少1,504萬7千元,減幅20.05%。經查:

(一)111至113年度「業務賸餘」呈逐年遞減趨勢, 114年度業務賸餘較111年度減少近三成,恐影響該中心財務健全,容待強化成本控管機制

揆商檢中心111至113年度「業務賸餘」呈逐年遞減趨勢,由111年度業務賸餘8,382萬2千元(詳表1),下降至113年度5,878萬3千元,減少2,503萬9千元,減幅29.87%,114年度業務賸餘預算案數為5,999萬8千元,雖較113年度業務賸餘決算數增加121萬5千元,惟均低於111及112年度業務賸餘各為8,382萬2千元及8,214萬7千元,減幅分別為28.42%及26.96%,近三成。

表1 商檢中心111至114年度業務收支及業務賸餘概況表

單位:新臺幣千元

項目/年度

111年度

決算數

112年度

決算數

113年度

決算數

114年度

預算案數

業務收入A

915,546

947,525

946,967

933,700

較111年度業務收入成長率

基期

3.49%

3.43%

1.98%

業務支出B

831,724

865,378

888,184

873,702

較111年度業務支出成長率

基期

4.05%

6.79%

5.05%

業務賸餘C=A-B

83,822

82,147

58,783

59,998

業務支出率D=B/A

90.84%

91.33%

93.79%

93.57%

說明:113年度決算數為自結決算數,114年度預算數為預算案數。

資料來源:商檢中心提供,本中心整理。

再以111年度為基期,分別探究同期間「業務收入」及「業務支出」成長情形,112至114年度「業務收入」介於9億3,370萬元至9億4,752萬5千元間,較111年度分別成長為3.49%、3.43%及1.98%,呈遞減趨勢;同期間「業務支出」介於8億6,537萬8千元至8億8,818萬4千元,較111年度分別成長4.05%、6.79%及5.05%,顯見「業務支出成長率」均高於「業務收入成長率」。另「業務支出率」自111年度90.84%上升至114年度93.57%。是以,鑑於商檢中心近年來業務賸餘逐年下降,主要係因業務支出成長率高於業務收入成長率,以及業務支出率呈上升趨勢所致,唯恐影響該中心之財務健全,亦可能對長期的經營產生負面效應,容待強化成本控管機制,俾提升經營績效。

(二)該中心「租賃車輛支出」呈逐年上升之趨勢,並以全時方式租賃,且排氣量、月租金皆高於中央政府各機關學校租賃公務車輛標準,恐有違力避奢華及撙節原則

按現行中央政府各機關及學校有關租賃公務車輛相關事宜,係遵循行政院訂定「中央政府各機關學校購置及租賃公務車輛作業要點」辧理,參據該作業要點第8點規定:「各機關租賃公務車輛限小客車、大客車及客貨兩用車,並應按下列優先順序處理,且不得租賃全時公務車輛:(一)…,以集中調派方式支援各項公務所需,…。」及第9點規定:「各機關租賃公務車輛,依下列規定辦理:…(二)應以實用為原則,力避奢華車款;其中公務小客車之排氣量不得超過1,800 CC。(三)……於租約期間每輛平均月租金不得超過下列標準:1、汽(柴)油公務小客車及2,000CC以下汽(柴)油客貨兩用車:新台幣1萬元。2、超過2,000CC至2,500CC以下汽(柴)油客貨兩用車:新台幣1萬2,500元。」。

依該中心提供資料所示,該中心租賃車輛支出係編列於「業務支出-勞務成本-服務支出-業務費租金支出」,114年度租賃車輛支出預算案數為467萬元(詳表2),較113年度預算數443萬元,增加24萬元,增幅5.42%,檢視該中心114年度所承租之車輛共18輛(詳表3),均為全時租賃,租期介於2至3年。據該中心回復租賃車輛用途,係為配合公務出動,及因載送實驗或測試用儀器重物使用,故部分車輛選擇排氣量大於1,800CC,且配合測試工作需求全時租車。惟查該中心111至114年度租賃車輛支出呈逐年上升之趨勢,114年度預算案數(467萬元)較111年度決算數(339萬8千元)成長37.43%,且111至113年度租賃車輛支出每年決算數均超過預算數,且呈逐年上升之趨勢,又每輛車月租金介於1萬3,700元至5萬8,800元,均逾行政院規定之標準,其中執行長室承租2輛車,均為租期3年、及簽約當年度出廠之新車,月租金分別高達5萬8,800元(估年租金70萬5,600元)元及2萬8,200元(估年租金33萬8,400元),排氣量為2,494CC及2,487CC;另該中心五成(9輛,包含1輛行政用,2輛執行長室,5輛實驗用,1輛載送實驗儀器)車輛之排氣量亦逾上開標準,且八成三(15輛)車輛,係承租當年度出廠之新車,恐有違力避奢華及撙節原則。

表2 商檢中心111至114年度租賃車輛支出預算編列及執行情形表

單位:新臺幣千元

項目/年度

111

112

113

114

預算數

3,350

3,950

4,430

4,670

決算數

3,398

4,069

4,606

-

超支數

48

119

176

-

較111年度決算數成長率

基期

19.75%

35.55%

37.43%

說明:113年度決算數為自結決算數,114年度預算數為預算案數。

資料來源:商檢中心提供,本中心整理。

考量租賃車輛支出逐年上升,現行租賃車輛方式,似尚有評估調整空間,宜思考集中調派安排出車之可能、抑或減少租賃車輛數、選擇排氣量低之車輛、承租非當年度出廠之新車等方式,以降低其租賃車輛費用。

表3 商檢中心114年度租賃車輛情形表 單位:新臺幣千元

用途

使用單位

車輛

排氣量CC

月租金

租用

年限

承租年份同

車輛出廠年份

公務用

行政部

A車-6196

3,456

15,600

2年

x

公務用

執行長室

B車-8516

2,494

58,800

3年

v

公務用

執行長室

C車-3959

2,487

28,200

3年

v

實驗用

量測部

D車-7859

2,378

17,200

3年

v

實驗用

量測部

E車-8956

2,378

17,200

3年

v

實驗用

量測部

F車-6787

2,378

17,200

3年

x

實驗用

量測部

G車-7720

1,798

14,200

3年

v

實驗用

量測部

H車-5371

1,481

17,700

3年

v

實驗用

量測部

I車-1317

1,481

17,200

3年

v

載送試驗儀器

量測部(新竹)

J車-9718

2,378

17,200

3年

v

實驗用

量測部(新竹)

K車-9211

1,798

14,400

3年

v

實驗用

量測部(台中)

L車-6153

2,378

18,200

3年

v

實驗用

量測部(台中)

M車-2731

1,481

18,600

3年

v

實驗用

台南分部

N車-7673

2,378

18,600

3年

v

實驗用

電磁一部

O車-1670

1,481

17,200

3年

v

實驗用

電磁二部

P車-7317

1,481

16,900

3年

v

實驗用

電磁二部

Q車-9932

1,481

17,200

3年

v

實驗用

驗證部

R車-0108

1,496

13,700

3年

x

合計

18輛

資料來源:商檢中心提供,本中心整理。

綜上,商檢中心租賃車輛係以全時租賃方式,其排氣量、月租金皆高於中央政府各機關及學校租賃公務車輛標準,雖該中心並非「中央政府各機關學校購置及租賃公務車輛作業要點」規範主體,且其用途係為配合公務出動,及載送實驗或測試用儀器重物使用,爰部分車輛選擇排氣量大於1,800CC,且因配合測試工作需求全時租車。然考量該中心近年「業務賸餘」呈逐年遞減趨勢,且「租賃車輛支出」逐年上升,爰倘無法有效控制支出,恐影響該中心之財務健全,及壓縮如技術創新或市場拓展等投資空間,致生削弱其市場競爭力之虞,允宜於租賃合約屆期後,參採上開中央政府各機關及學校所遵循有關租賃車輛之要點精神,以實用、集中調派及撙節原則辦理,並強化成本費用控管機制,俾提升經營績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