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行車中心114年度預算案總收入編列2億3,112萬元,其中「業務收入-勞務收入」編列2億3,055萬元,較113年度預算數2億1,200萬元增加1,855萬元,增幅8.75%;另「業務支出-勞務成本」編列2億2,549萬2千元,較113年度預算數2億694萬2千元增加1,855萬元,增幅8.96%。經查:
(一)自行車中心應依規定於預算總說明及收入、支出明細表妥作說明並力求詳實揭露各項計畫明細,俾利預算審議及監督其運作績效
有關財團法人預算編製相關規定如下:
1.「財團法人依法預算須送立法院之預算編製注意事項」第3點第2項及第3項規定:「各財團法人預算書表包括:…(二)總說明:包括工作計畫(方針)及預算概要等。…(四)明細表:如收入明細表等。…。」、「前項預算書表之內容應妥作說明,力求詳實。…;至其格式、會計科(項)目、編製方式、應記載事項及其他應遵行事項,應依主管機關所定規定辦理。除前項規定之書表外,得由各財團法人視業務性質及實際需要研酌增編。」
2.經濟部主管財團法人預決算與會計處理及財務報告編製辦法第18條規定:「財團法人工作計畫之訂定,應達成該財團法人設立目的,…;經費預算之編製,應秉持零基預算精神,全盤縝密檢討各項計畫,並按輕重緩急及成本效益等排列優先順序,俾於可籌措之財源範圍內,妥善規劃整體財務資源,擬編各項預算;…。」同辦法第20條規定略以,政府捐助之財團法人應編製預算書表中有關「總說明」之「工作計畫」內容,應涵蓋計畫名稱、計畫重點(應就計畫內容、執行方式及執行期間等概要說明)、經費需求(應說明年度經費需求。倘屬多年期計畫,並應就總計畫經費概要說明)及預期效益(應說明年度預算執行預期效益。倘屬多年期計畫,並應說明未來預計達成之效益)等4項;另有關「收入明細表」及「支出明細表」,並應揭露「勞務收入」之XX計畫,及「勞務成本」之XX計畫與XX費用…等。據此,自行車中心宜按計畫或業務編列預算,並應於預算總說明及收入、支出明細表內,詳實揭露各項計畫及其收支明細,以俾利本院審議及監督其收支運用績效。
(二)自行車中心114年度之預算案,未如往例按主管機關所訂之預算書表格式詳列相關內容且預算編製方式趨於籠統簡略
查該中心112至114年度預算書之「總說明」中有關「工作計畫」之內容,112年度「工作計畫」內容包含「計畫名稱、計畫重點(含計畫內容、執行方式、執行期間)、經費需求及預期效益」,然113年度已省略「經費需求」項目,至114年度則僅揭露「計畫名稱」、「計畫重點(含計畫內容)」及「預期效益」,爰無從了解各項計畫之執行方式、執行期間及經費需求。次由該中心上開年度預算書之「收入明細表」及「支出明細表」以觀,112年度政府專案計畫收入(支出),尚分列政府補助計畫收入(支出)及政府委辦計畫收入(支出)二項,且均列示各該明細計畫名稱及其預算金額,然113及114年度政府專案計畫收入(支出)項目僅呈現政府補助計畫收入(支出)及政府委辦計畫收入(支出),至各該明細計畫名稱及其預算金額則闕如(詳表1)。由此顯見114年度政府專案計畫之各項工作計畫預算編列情形均無法由預算書之總說明及相關收支明細表觀知,容與上開主管機關所訂之預算書表格式未盡相符,且趨於籠統簡略,不利監督政府委辦、補助計畫亦或其他計畫之經費運用情形。
表1 自行車中心112至114年度預算書有關總說明及收入(支出)明細表呈現情形表
總說明
工作計畫內容/年度
112
113
114
1.計畫名稱
v
v
v
2.計畫重點
2.1計畫內容
v
v
v
2.2執行方式
v
v
x
2.3執行期間
v
v
x
3.經費需求
v
x
x
4.預期效益
v
v
v
收入(支出)明細表
項目名稱/年度
112
113
114
勞務收入(支出)
政府專案計畫收入(支出)
v
v
v
勞務收入(支出)
政府專案計畫收入(支出)
政府補助計畫收入(支出)
v
v
v
勞務收入(支出)
政府專案計畫收入(支出)
政府委辦計畫收入(支出)
v
v
v
勞務收入(支出)
政府專案計畫收入(支出)
政府補助計畫收入(支出)
XXX計畫
v
x
x
勞務收入(支出)
政府專案計畫收入(支出)
政府委辦計畫收入(支出)
XXX計畫
v
x
x
資料來源:自行車中心112至114年度預算書,本中心整理。
綜上,鑑於財團法人各項工作計畫為其業務之核心,其編列情形(含執行方式、執行期間及經費需求)亦為預算審議之重要依據,爰自行車中心宜按經濟部所訂之相關規定,及依其業務性質,詳細擬編各項工作計畫之相關預算書表;惟其預算編製方式趨於籠統簡略,不利預算審議及監督政府委辦、補助與其他計畫之執行成效,允宜檢討改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