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耀華玻璃股份有限公司管理委員會114年度預算評估報告

二、依轉投資事業之營運績效訂定分類管理機制,惟112年底多數投資事業屬觀察戶或追蹤戶,投資管理容待強化,以提升投資效益 日期:114年4月 報告名稱:耀華玻璃股份有限公司管理委員會114年度預算評估報告 目錄大綱:二、依轉投資事業之營運績效訂定分類管理機制,惟112年底多數投資事業屬觀察戶或追蹤戶,投資管理容待強化,以提升投資效益 資料類別:預算案評估 作者:賴欣憶

依耀管會114年度預算案之轉投資明細表,預計轉投資事業38家、投資淨額827億4,927萬2千元。經查:

(一)耀管會依各轉投資事業之營運績效,區分正常戶、觀察戶等5類,並設定不同管控密度

依「耀華玻璃股份有限公司管理委員會投資作業規範」(下稱投資作業規範)規定,該會透過遴選具專業之董事或監察人出任被投資公司,以督管相關重大事項、採訪查(談)方式追蹤監督被投資事業經營狀況等方式,對投資事業進行管理。

前開投資作業規範第35點依各被投資事業之營運績效及經營情況,將被投資事業分成正常戶、觀察戶、追蹤戶、列管戶及沖銷戶5類;並訂定相應之管控強度,如第36點規定列管戶、累積虧損達資本額50%以上之追蹤戶及觀察戶等,必要時每季實地訪查(談)1次,頻率高於第37條正常戶每半年實地訪查(談)1次等。

(二)112年底僅少數被投資公司屬正常戶,多數為觀察戶或追蹤戶,另部分規劃退場之轉投資事業未完成程序,允宜積極辦理

為處理各被投資事業之投資權益,耀管會依各被投資事業之營運績效等,區分為A(可釋出股權)至E等5類,並按季檢討調整類別。依耀管會提供資料,迄112年底共35家轉投資事業,扣除4家未繼續營業,尚有31家繼續營業,其中正常戶者僅9家,14家為觀察戶、8家為追蹤戶(詳表1)。

表1 耀管會112年度轉投資事業管理分類--觀察戶及追蹤戶簡表

單位:新臺幣千元、千美元

經營情況分類)

投資處理

分類

公司名稱

投資

年月

至112年度累積盈餘

112年度資本額

觀察戶

C

百德機械

109/03

-250,923

549,500

觀察戶

C

強方科技

109/11

-95,222

745,465

觀察戶

C

太景醫藥

90/3

542,054

20,910

觀察戶

C

台灣生物製造

112/8

-228,650

3,443,170

追蹤戶

D

藥華醫藥

92/10

-631,187

3,402,639

追蹤戶

D

聯亞生技

87/9

0

848,000

追蹤戶

C

英屬開曼群島商聯合生物製藥(控股)公司

108/6

-21,926.78千

美元

19.06千美元

觀察戶

C

樂迦

110/4

-96,894

2,000,000

追蹤戶

C

達佛羅

110/6

17,818

357,692

追蹤戶

D

台灣花卉

87/4

-14,508

568,351

觀察戶

C

台康

107/10

-915,208

3,060,516

觀察戶

C

台船

107/5

-4,050,923

9,335,146

追蹤戶

C

聯合再生

107/10

-3,884,641

16,277,954

追蹤戶

E

Taicom

88/10

-47,824千美元

60,027千美元

觀察戶

C

智康創投(股)公司

112/7

-37,979

336,750

觀察戶

C

台灣集富二號創業投資有限合夥

112/8

(合夥制非公司組織,財報有別於一般公司,無累積盈虧之列示,而為合夥資金之表達)

觀察戶

C

生醫基金Ⅱ

109/11

觀察戶

C

聚合創投

110/07

觀察戶

C

水牛六號

111/06

觀察戶

C

Clarity

90/6

觀察戶

C

和順興

112/03

追蹤戶

E

緯華航太

89/5

-209,711

210,000

說 明:表列經營情況分類係按耀管會投資作業規範第35條辦理、投資權益之分類係按第45條規定辦理。本表不含正常戶。

資料來源:耀管會提供。

有關耀管會對112年度觀察戶與追蹤戶之處理,該會規劃退場之轉投資事業共3家,包括太景醫藥公司、台灣花卉公司及緯華航太公司,其餘持續持有。而該3家規劃退場辦理情形,迄114年2月底太景醫藥公司及台灣花卉公司未完成釋股;緯華航太公司雖徵求原股東特定人承接股權,若無人承接則續洽請該公司辦理解散登記,惟所提買回價格落差太大,爰決議暫不釋股,持續觀察。

前開3家規劃退場之轉投資事業尚未完成程序,允宜積極推動,以維股東權益。另被列為追蹤戶之英屬開曼群島商聯合生物製藥(控股)公司,屬於投資時間短,將透過投資代表積極監督管理之C類別,惟迄112年度該公司累積盈餘低於資本額,允宜強化監督管理,以改善投資績效。

綜上,耀管會對轉投資事業進行分類管理,惟迄112年底多數被投資公司仍屬觀察戶及追蹤戶,顯示投資作業規範之運作仍待強化;另規劃轉投資事業退場,尚有部分公司未完成相關程序,允宜積極辦理後續釋股及清算解散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