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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團法人中小企業信用保證基金114年度預算評估報告

一、114年度預計業務收入為112年度以來最低,且收支相抵入不敷出,允宜審慎評估各項承保案件所訂保證手續費率之合理性,以利基金永續經營 日期:114年4月 報告名稱:財團法人中小企業信用保證基金114年度預算評估報告 目錄大綱:一、114年度預計業務收入為112年度以來最低,且收支相抵入不敷出,允宜審慎評估各項承保案件所訂保證手續費率之合理性,以利基金永續經營 資料類別:預算案評估 作者:何殷如

信保基金為協助欠缺擔保品但具發展潛力之中小企業獲得金融機構之資金融通,提供該等企業信用保證。信保基金114年度預算案「業務收入」編列74億7,545萬3千元,分別較112年度決算數減少7億4,827萬3千元(減幅9.10%)及113年度自編決算數減少4億8,776萬4千元(減幅6.13%)。經查:

(一)114年度預計業務收入為112年度以來最低,且收支相抵入不敷出

信保基金114年度預算案編列收入總額91億6,299萬9千元,其中「業務收入-保證手續費收入」31億2,844萬9千元為該基金最主要財源(占總收入34.14%),惟114年度「保證手續費收入」相較113年度自編決算數36億573萬3千元,減少4億7,728萬4千元,減幅13.24%,主要係預估114年度疫後振興相關貸款案件量較113年度下降所致。

又該基金114年度預算案支出總額編列100億3,105萬4千元,其中「業務支出-提存保證責任準備」90億7,249萬5千元為主要支出項目,較113年度自編決算數90億583萬3千元增加6,666萬2千元,增幅0.74%,主要係該基金自112年起開辦多項振興專案貸款信用保證措施,預估保證餘額及新發生逾期率將升高,提存保證責任準備增加,致預計信保基金114年度業務收入仍不敷支應相關支出,營運結果呈短絀(詳表1)。

表1 信保基金近年收支營運簡表 單位:新臺幣千元

項 目 年度

111年度

112年度

113年度

114年度

收入總額

8,879,490

10,235,034

10,281,978

9,162,999

業務

收入

保證手續費收入

3,186,951

3,855,711

3,605,733

3,128,449

收回呆帳

1,852,666

1,669,296

1,664,331

1,550,000

受贈收入

2,699,457

2,698,719

2,693,152

2,797,004

小 計

7,739,074

8,223,726

7,963,217

7,475,453

業務外收入

1,140,416

2,011,308

2,318,761

1,687,546

支出總額

4,822,753

9,974,170

9,801,824

10,031,054

業務

支出

提存保證責任準備

4,095,365

9,216,171

9,005,833

9,072,495

業務費用

611,564

638,682

674,545

821,080

管理費用

113,130

116,790

119,143

134,246

小 計

4,820,059

9,971,643

9,799,521

10,027,821

業務外支出

2,694

2,527

2,303

3,233

本期賸餘(短絀)

4,056,737

260,864

480,154

-868,055

說 明:1.112年度以前為決算數,113年度為自編決算數,114年度為預算案數。

2.表列數字因四捨五入致有尾差。

資料來源:信保基金提供。

(二)近年部分承保案件因配合政策,提供較低之手續費率或給予減免優惠,允宜妥慎評估保證手續費率之合理性,以維基金財務健全

依「財團法人中小企業信用保證基金保證手續費計收要點」第2點第1款規定:「保證手續費年費率介於百分之零點三七五至百分之一點三七五,但另訂有保證手續費率規定者,從其規定。」據信保基金提供資料,該基金近年部分承保業務為配合政策提供手續費費率或減免保證手續費等優惠,主要項目包含:

1.外銷貸款優惠信用保證方案:配合政府新南向政策之推動,與經濟部國際貿易署合作辦理「外銷貸款優惠信用保證方案」,出口地區如屬前述方案所訂廠商全額減免保證手續費之地區,每筆授信於授信期間1年內之保證手續費免向中小企業計收,其餘出口地區由中小企業負擔之年費率由原訂0.75%降為0.25%(即減免0.5個百分點)。

2.中小企業疫後展延案件優惠保證手續費措施:為協助中小企業疫後振興,恢復營運榮景,信保基金訂定「中小企業疫後展延案件優惠保證手續費措施」,針對原移送信保基金之中小企業信用保證案件,授信單位依「中華民國銀行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展延措施」辦理信用保證案件展延者,展延期間之保證手續費年費率,以適用費率與0.1%孰低計收(實施期間預定自112年6月30日至114年12月31日止)。

綜上,信保基金114年度「業務收入」編列74億7,545萬3千元,為112年度以來最低,且業務收入尚不敷支應相關業務支出,預計短絀8億6,805萬5千元,為維永續經營,允宜審酌保證風險並秉收支平衡原則,審慎評估各項承保案件所訂保證手續費率之合理性,以健全基金財務狀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