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年度總統府主管追加預算案總額3,324萬6千元,涵蓋總統府、國家安全會議(以下簡稱國安會)、國史館及國史館臺灣文獻館(以下簡稱臺灣文獻館)4機關。總統府主管114年度法定預算數加計本追加預算案後預算數共計16億6,634萬3千元,較113年度法定預算數16億8,461萬3千元減少1,827萬元,減幅1.08%(詳表1),謹就114年度總統府主管追加預算案評估如下:
表1 總統府主管114年度追加預算案情形表 單位:新臺幣千元
機關別/項目
113年度
法定預算數
114年度
預算案數
A
114年度
預算案刪減數B
114年度
法定預算數C=A-B
114年度
追加預算案數D
114年度
法定預算數+追加預算案數C+D
總統府
1,137,281
1,123,023
55,376
1,067,647
15,831
1,083,478
國安會
216,072
232,111
8,522
223,589
8,110
231,699
國史館
222,867
237,605
5,469
232,136
5,338
237,474
臺灣文獻館
108,393
113,768
4,043
109,725
3,967
113,692
合計
1,684,613
1,706,507
73,410
1,633,097
33,246
1,666,343
資料來源:總統府、國安會、國史館及臺灣文獻館提供,本中心整理。
一、總統府主管通案刪減數回編占五成餘,宜依節省原則審慎辦理;另該府部分追加預算項目與第二預備金重疊,妥適性可議;且國安會汰換副首長車輛係指定刪減項目回編,宜依原減列決議辦理
總統府主管114年度追加預算案,包含總統府於「一般行政」、「研究發展」及「新聞發布」項下,分別編列追加預算1,424萬4千元、10萬1千元及148萬6千元,合計1,583萬1千元;國安會於「一般行政」、「諮詢研究業務」及「一般建築及設備」項下分別編列追加預算371萬1千元、325萬9千元及114萬元,合計811萬元;國史館於「一般行政」及「檔案文物管理與編纂」項下分別編列追加預算223萬9千元及309萬9千元,合計533萬8千元;臺灣文獻館則於「一般行政」及「文獻業務」項下分別編列追加預算195萬5千元及201萬2千元,合計396萬7千元,以上共計追加預算案數3,324萬6千元。經查:
(一)總統府主管等4機關通案刪減數回編占其114年度追加預算案數之五成餘,考量通案刪減目的之一為撙節支出,允宜審慎審酌,並依撙節原則辦理
揆總統府主管等4機關,114年度追加預算案數3,324萬6千元,依總統府所屬各機關回復之資料顯示,均為該年度預算案刪減數之回編金額,回編率介於28.59%至98.12%間(詳表2),其中通案刪減回編金額共計1,719萬2千元,占總統府主管114年度追加預算案數之51.71%,包含總統府391萬7千元,國安會397萬元、國史館533萬8千元及臺灣文獻館396萬7千元。惟考量通案刪減目的之一係為撙節政府支出,且依114年度中央及地方政府預算籌編原則第2點第3項規定略以,政府各項消費支出應力求節約,爰仍宜審慎審酌,並遵循緊縮及撙節原則辦理。
表2 總統府主管114年度追加預算案細項表 單位:新臺幣千元;%
項目/機關別
總統府
國安會
國史館
臺灣文獻館
合計
113年度法定預算數
1,137,281
216,072
222,867
108,393
1,684,613
114年度預算案數A
1,123,023
232,111
237,605
113,768
1,706,507
114年度預算案刪減數B
通案
23,462
4,382
5,469
4,043
37,356
指定
31,914
4,140
-
-
36,054
合計
55,376
8,522
5,469
4,043
73,410
114年度法定預算數C=A-B
1,067,647
223,589
232,136
109,725
1,633,097
114年度追加預算案數D
通案刪減回編
3,917
3,970
5,338
3,967
17,192
指定刪減回編
11,914
4,140
-
-
16,054
合計
15,831
8,110
5,338
3,967
33,246
114年度法定預算數+追加預算案數C+D
1,083,478
231,699
237,474
113,692
1,666,343
回編率E=D/B
28.59
95.17
97.60
98.12
45.29
說 明:表內指定刪減數=預算刪減數-通案刪減數。
資料來源:總統府、國安會、國史館及臺灣文獻館提供,本中心整理。
(二)總統府部分114年度追加預算案數項目與申請第二預備金項目重疊,妥適性容有可議,允宜通盤審酌預算實際需要,俾維正常預算體制
觀察114年度總統府追加預算案,其中有2項與行政院先前以「基本運作維持經費不敷」為由,函請立法院同意動支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第二預備金之項目重疊 (詳表3),如水電費及國內旅費,於第二預備金已分別申請動支291萬4千元及76萬5千元,惟又於本次追加預算案中全部回編原通刪金額,爰「第二預備金」及「追加預算」兩者合計數已超出其原114年度預算刪減數,妥適性容有可議。洽據總統府說明,係因應業務推展需要,先行提報動支第二預備金申請,惟尚未經立法院審議通過;嗣行政院提出追加預算案,總統府遂提報相關追加預算項目及金額。該府並表示,未來倘追加預算經立法院通過,且原提報動支第二預備金數額如獲同意,將配合註銷繳回。然而第二預備金係屬統籌科目性質,與本次追加預算案重疊部分,恐排擠其他機關急迫需求,影響政府有限資源配置。爰此,未來辦理年度預算規劃時,允宜整體通盤審酌實際需要,不宜將同一項目金額既申請動支第二預備金,同時又辦理追加預算,以維護財政紀律與預算制度之正常功能。
表3 114年度總統府追加預算案與申請同意動支第二預備金比較表
單位:新臺幣千元
114年度追加預算案
第二預備金
追加預算項目/
預算案數
追加預算案原因及說明
114年度經立法院刪減項目及金額
水電費
/追加預算案數2,914千元
辦理辦公房舍用電供應,因應夏季電價不敷使用。
通刪項目
2,914千元
2,914千元/因應電費不敷支應數。
國內旅費
/追加預算案數251千元
員工因公出差所需經費。以及辦理專案議題會議出列席人員、配合總統、副總統訪視行前探勘及當日隨行相關人員所需交通費等(外聘委員出席會議交通費等約66千元、員工因公出差等185千元[按132人次×依114年已報支平均每人次1,400元估算])。包含項目如下:
1.一般行政/基本行政維持/國內旅費:149千元。
2.國家發展研究及諮詢/國內旅費:101千元
3.新聞發布/國內旅費:1千元。
通刪項目
251千元
765千元/員工因公出差,以及辦理專案議題會議(如3委員會,以及赴地方實地演練等)出列席人員等、配合總統、副總統訪視行前探勘場地與設備等人員,以及當日隨行之侍從武官、攝影、談話紀要、新聞聯繫等相關人員出差所需交通費等。
資料來源:總統府提供,本中心整理。
(三)國安會追加預算案中,包含汰換副首長專用車114萬元,然此項係屬指定刪減項目,且現有公務車輛尚足調度運用,宜仍依本院原減列決議辦理
揆有關國安局追加汰換副首長專用車1輛經費114萬元,係屬114年度原預算案之指定刪減項目,減列理由為雖車輛已使用10年,惟較上次(108年間)汰換15年之車輛,仍屬可堪使用,基於撙節公帑支出,力行簡樸節約,爰予以減列。另查該會114年度預算書公務車輛明細,共計9輛汽車,包含首長專用車1輛、副首長專用車3輛、小客車及小客貨兩用車5輛,爰縱有其中一輛副首長車輛不堪使用,仍可由其餘5輛小客車及小客貨兩用車調度運用,且難謂符合預算法第79條「重大事故」之要件,爰宜依本院原減列決議辦理,以維護正常預算體制。
綜上,總統府主管等4機關通案刪減數回編金額1,719萬2千元占其114年度追加預算案數3,324萬6千元之五成餘,惟考量通案刪減目的之一即為撙節支出,爰仍宜審酌,並依撙節原則辦理;另總統府114年度之部分追加預算案數項目與申請同意動支第二預備金重疊,且兩者相加預算數已超出其原114年度刪減數,妥適性容有可議;另有關國安會追加預算案中包含汰換副首長用車部分,鑑於係屬114年度原預算案指定刪減項目,且難謂符合預算法第79條「重大事故」之要件,爰仍宜依本院原減列決議辦理,俾符合正常預算體制。
(分機:1929 沈家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