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追加預算案行政院主管編列45億7,396萬3千元,包括行政院等18個機關編列追加預算,除原住民族委員會(以下簡稱原民會)及中央選舉委員會及所屬(以下簡稱中選會)外,追加比率介於0.43%至99.73%之間,其中追加預算金額較大者如:行政院9,608萬9千元、國立故宮博物院1億8,185萬3千元、原民會24億7,537萬2千元、中選會15億5,082萬4千元、大陸委員會(以下簡稱陸委會)1億647萬8千元(詳表1)等。謹評析如後:
表1 行政院主管113、114年度法定預算及114年度追加預算案編列概況表 單位:新臺幣千元、%
機關別
113年度法定預算數
114年度
預算案數
(A)
預算刪減數
(B)
法定預算數(C=A-B)
追加預算數(D)
追加後預算數(C+D)
追加比率(D/B)
行政院
1,421,919
1,533,646
196,789
1,336,857
96,089
1,432,946
48.83
主計總處
1,356,142
1,466,431
25,451
1,440,980
1,942
1,442,922
7.63
人事行政總處
2,397,870
2,361,590
43,112
2,318,478
41,282
2,359,760
95.76
公務人力發展學院
253,590
263,479
8,577
254,902
8,518
263,420
99.31
國立故官博物院
2,539,369
3,223,334
182,353
3,040,981
181,853
3,222,834
99.73
國家發展委員會
2,537,782
3,633,162
219,010
3,414,152
936
3,415,088
0.43
檔案管理局
1,386,475
1,092,636
60,456
1,032,180
13,261
1,045,441
21.93
原民會
10,993,675
12,267,097
130,200
12,136,897
2,475,372
14,612,269
-
原住民族文化發展中心
71,166
116,160
5,272
110,888
5,210
116,098
98.82
客家委員會及所屬
3,948,186
4,370,364
190,042
4,180,322
27,342
4,207,664
14.39
中選會
1,861,261
486,663
14,012
472,651
1,550,824
2,023,475
-
核能安全委員會及所屬
2,946,933
3,838,789
41,341
3,797,448
1,008
3,798,456
2.44
公平交易委員會
345,700
361,586
5,260
356,326
992
357,318
18.86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701,313
746,028
43,319
702,709
42,904
745,613
99.04
陸委會
929,102
1,039,186
194,182
845,004
106,478
951,482
54.83
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
225,435
234,968
10,024
224,944
2,078
227,022
20.73
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
50,604
52,500
11,912
40,588
4,562
45,150
38.30
公共工程委員會
492,046
541,638
15,143
526,495
13,312
539,807
87.91
合計
34,458,568
37,629,257
1,396,455
36,232,802
4,573,963
40,806,765
-
說 明:追加比率=114年度追加預算案數/預算刪減數。
資料來源:各機關及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追加預算案。
一、行政院辦理追加預算數占本院刪減數近五成,且有回編本院指定刪減項目之情事,妥適性待商榷,另亦申請動支第二預備金,允宜釐清盤點兩者是否重複及其必要性
行政院114年度法定預算數13億3,685萬7千元、本次追加預算案數9,608萬9千元,均屬回編本院刪減數,占本院刪減數1億9,678萬9千元之48.83%。經查:
(一)辦理追加預算數占本院刪減數近五成,且有回編本院指定刪減項目之情事,妥適性容待商榷
本院審議行政院114年度預算案刪減數1億9,678萬9千元,其中通案刪減數4,701萬7千元、指定刪減數1億4,977萬2千元,行政院本次追加預算案數9,608萬9千元,追加數係分列於「一般行政」、「施政及法制業務」、「施政推展聯繫」、「聯合服務業務」、「資訊管理」及「新聞傳播業務」等業務計畫項下,惟回編額度已逾本院通案刪減數4,701萬7千元(詳表1),顯示有回編本院指定刪減項目(詳表2)之情事。依憲法第63條及第70條等規定,本院有審議預算案之權,本院對前開編列追加預算之業務計畫均有指定刪減之決議,是以,回編本院指定刪減項目之情事,妥適性容待商榷。
表1 行政院113、114年度法定預算及114年度追加預算案編列明細表
單位:新臺幣千元
科目別
114年度預算案數
114年度法定預算數(A)
刪減數
追加數
114年度法定預算數+追加預算數(A+B)
通案
刪減
指定
刪減
合計
一般行政
1,108,446
1,055,972
7,767
44,707
52,474
29,250
1,085,222
施政及法制業務
14,885
0
4,885
10,000
14,885
9,576
9,576
施政推展聯繫
6,150
3,150
0
3,000
3,000
3,000
6,150
聯合服務業務
37,887
0
1,361
36,526
37,887
36,526
36,526
災害防救及國土安全
15,757
12,058
3,699
0
3,699
0
12,058
性別平等業務
16,273
11,085
3,688
1,500
5,188
0
11,085
消保及食安業務
14,325
10,933
3,392
0
3,392
0
10,933
資訊管理
68,990
58,960
30
10,000
10,030
10,000
68,960
新聞傳播業務
51,959
0
8,920
43,039
51,959
7,737
7,737
人權及轉型正義
13,150
9,717
3,433
0
3,433
0
9,717
個資保護委員會籌備業務
121,516
115,240
5,276
1,000
6,276
0
115,240
一般建築及設備
60,508
55,942
4,566
0
4,566
0
55,942
第一預備金
3,800
3,800
0
0
0
0
3,800
合計
1,533,646
1,336,857
47,017
149,772
196,789
96,089
1,432,946
說 明:行政院本次追加預算數均為回編本院刪減數,無新增編列項目。
資料來源:行政院。
表2 行政院114年度追加預算案業務計畫項下本院指定刪減決議事項摘要表 單位:新臺幣千元
科目別
決議事項精簡摘要
刪減數
一般行政
1.職場霸凌頻傳,應全面檢視內部管理機制
30,000
2.部分政務委員之適任性
2,707
3.聯合服務中心設置必要性及功能檢討,減列「一般行政—約聘僱人員待遇」
12,000
施政及法制業務
部分政務委員之適任性
10,000
施政推展聯繫
院際溝通待加強
3,000
聯合服務業務
聯合服務中心部分主管及相關業務檢討
36,526
資訊管理
政策研討及成果待上架於網路分享
10,000
新聞傳播業務
編列過於浮濫
51,000
說 明:列表範圍為行政院本次辦理追加預算之業務計畫摘述本院決議事項。
資料來源: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審查總報告(修正本);本中心整理。
(二)前因基本運作維持經費不敷申請動支第二預備金,容待釐清盤點是否與追加預算案重複及是否究為業務所需
行政院已於114年6月間以總統府、行政院、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及監察院基本運作維持經費不敷為由,復因前開經費屬經立法院刪減數,爰依預算法第22條第2項規定函請本院同意動支第二預備金1億5,541萬4千元支應,其中屬行政院之動支額度為6,652萬8千元,本次追加預算案復又就本院刪減數回編9,608萬9千元,二者合計1億6,261萬7千元,已達本院刪減數1億9,678萬9千元之82.64%,其中「一般行政」、「施政及法制業務」、「聯合服務業務」等3項業務計畫,追加預算數加計動支第二預備金兩者合計數已逾本院刪減數(詳表3),容待釐清盤點是否重複及是否究為業務所需。
表3 行政院114年度追加預算案及動支第二預備金明細表
單位:新臺幣千元
科目別
本院刪減數
追加數
(A)
動支第二預備(B)
追加及動支第二預備金合計
(A+B)
一般行政
52,474
29,250
26,972
56,222
施政及法制業務
14,885
9,576
7,782
17,358
施政推展聯繫
3,000
3,000
0
3,000
聯合服務業務
37,887
36,526
21,626
58,152
災害防救及國土安全
3,699
0
0
0
性別平等業務
5,188
0
0
0
消保及食安業務
3,392
0
0
0
資訊管理
10,030
10,000
0
10,000
新聞傳播業務
51,959
7,737
10,152
17,889
人權及轉型正義
3,433
0
0
0
個資保護委員會籌備業務
6,276
0
0
0
一般建築及設備
4,566
0
0
0
第一預備金
0
0
0
0
合計
196,789
96,089
66,528
162,617
資料來源:行政院及各機關及行政院函請本院同意動支第二預備金案(函號114年6月9日院授主預經字第1140101752號函)。
綜上,行政院114年度追加預算案數9,608萬9千元,占本院刪減數1億9,678萬9千元之48.83%,且有回編指定刪減項目情事,恐有侵害本院預算審議權之虞。另行政院前因預算遭本院刪減,基本運作維護經費不敷,已申請動支第二預備金6,652萬8千元,與追加預算數合計達1億6,261萬7千元,占本院刪減數逾八成,甚有部分業務計畫追加預算數加計動支第二預備金兩者合計數已逾原刪減數,允宜進一步釐清與盤點是否重複或是否具必要性,俾尊重國會對預算之審議決議,並確保預算運用符合業務所需。
(分機:8667楊慧敏)
二、國立故宮博物院114年度追加預算案均為本院審議刪減數之回編,且未具體敘明追加理由及辦理內容,其適法性及合理性均待商榷
國立故宮博物院(以下簡稱故宮)114年度追加預算案歲出編列1億8,185萬3千元。經查:
(一)故宮114年度追加預算案均為刪減數回編
故宮114年度預算案歲出編列32億2,333萬4千元,經本院審議刪減1億8,235萬3千元後,法定預算數為30億4,098萬1千元,本次追加預算案歲出編列1億8,185萬3千元,其中50萬元為經本院審議指定刪減「一般行政」業務計畫項下摩耶精舍修復再利用調研等委辦費50萬元,餘1億8,135萬3千元屬通案刪減項目(詳表1)。考量故宮本次追加預算案均為刪減數回編,且追加預算數占刪減數比率達99%以上,合理性有待商榷,又對於經本院指定刪減項目予以追加預算,並未具體說明追加理由,難謂適法。
表1 故宮114年度追加預算案編列概況表 單位:新臺幣千元;%
114年度
預算案數
114年度預算刪減數
114年度
法定預算數
114年度
追加預算案數
追加預算案數占刪減數比率
通案
刪減
指定
刪減
合計
3,223,334
181,853
500
182,353
3,040,981
181,853
99.73
資料來源:故宮提供,本中心整理。
(二)故宮追加預算案主要係辦理新故宮計畫,允宜詳加說明核算標準及具體辦理內容,以降低預算審議疑慮
故宮114年度追加預算案歲出編列1億8,185萬3千元,其中新故宮計畫1億6,352萬7千元,占比達89.92%。行政院於106年核定「新故宮-故宮公共化帶動觀光產業發展中程計畫」(以下簡稱新故宮計畫),計畫期程107至112年度,總經費101億元,惟其因部分項目遇有推動困難、配合工程先期規劃結果、原物料價格上漲等因素,分別於108、110、111年辦理修正計畫,第3次修正後計畫期程屆期日延後至116年度,總經費增加為107.47億元。又該計畫114年度可支用預算數20億5,316萬5千元,114年迄7月底累計分配數為16億9,409萬1千元,累計執行數為15億1,962萬1千元(含累計預付數6億2,358萬1千元),執行率為89.70%(詳表2),容有精進空間。
依預算法第79條規定:「各機關因左列情形之一,得請求提出追加歲出預算︰一、依法律增加業務或事業致增加經費時。二、依法律增設新機關時。三、所辦事業因重大事故經費超過法定預算時。四、依有關法律應補列追加預算者。」故宮本次追加預算案主要係辦理新故宮計畫,提出依據為預算法第79條第3款,惟該計畫自核定迄今已歷經3次修正計畫,114年迄7月底尚有待執行之累計分配數,本次追加預算案未見新故宮計畫之具體細節內容,尚難評估合於預算法第79條第3款所定所辦事業因重大事故經費超過法定預算之要件,並宜詳加說明本次追加預算案具體辦理內容及辦理追加預算之急迫性與必要性,以降低預算審議疑慮。
表2 114年迄7月底新故宮計畫預算執行情形表 單位:新臺幣千元;%
項目
可支用
預算數
114年迄7月底
累計分配數
累計執行數
執行率
累計預付數
新故宮計畫
2,053,165
1,694,091
1,519,621
623,581
89.70
說 明:執行率=累計執行數/累計分配數。
資料來源:故宮提供,本中心整理。
綜上,故宮114年度追加預算案歲出編列1億8,185萬3千元,占刪減數比率達99%以上,且均為本院決議刪減數之回編,惟預算書未具體說明追加理由、辦理內容及核算標準等,編列過於簡略,允宜對於追加預算案就預算法第79條第3款之適法性先予釐清,並加強揭露核算基礎與具體辦理內容,以消弭疑慮。
(分機:1941 方淑玄)
三、原民會就禁伐補償經費編列不足數辦理追加預算,嗣後允宜依法編足預算,並減輕原住民族綜合發展基金財政負擔
原民會為補助原住民族綜合發展基金(以下簡稱原民基金)辦理「原住民保留地禁伐補償計畫」(以下簡稱禁伐計畫)所需經費,於「促進原住民族經濟事業」項下追加預算23億6,825萬4千元。經查:
(一)禁伐補償經費屬法定義務支出,114年度預算案卻未優先編足
原住民保留地禁伐補償條例(以下簡稱禁伐條例)自105年1月6日制定公布施行,並於113年6月24日修正公布,該條例第6條第1項規定略以,自114年起,禁伐補償金由每年每公頃3萬元調增為6萬元。詢據原民會說明,該會配合於原民基金編列預算發放該補償經費並辦理相關補償事宜,其預算編列標準係就禁伐計畫針對土地受限制之禁伐區域內所有權人或合法使用權人予以補償,並以每年度7萬公頃原住民保留地估列,爰以此推算原民會114年度單位預算案編列之補助原民基金辦理禁伐補償經費27億8,700萬元,約以每公頃4萬元編列,法定義務支出未優先編足。
(二)本次追加23億6,825萬4千元,用以補助原民基金辦理禁伐補償經費編列不足數
原民會114年度預算案未能依法全數納編禁伐補償經費,歷經本院朝野黨團與行政院多次協調,於113年11月7日會商完備程序,決議依循預算法第91條、財政紀律法第5條之法定原則,雙方協調可行財源,辦理追加預算予以支應。詢據原民會說明,所需追加預算額度如下:
1.禁伐補償金及行政業務費:原民會114年2月26日函,核定114年度「原住民保留地禁伐補償」地方執行機關面積及預算,總面積為8萬4,560公頃,經費約為50億9,896萬元。
2.禁伐補償檢測人力經費:原民會113年12月5日函,核定114年度「原住民保留地禁伐補償」地方執行機關檢測人力配置及經費,核定總人數106人,經費約為6,417萬元。
3.禁伐補償增核補償金:為預為因應114年度禁伐補償執行期間,實際補償面積逾核定面積情形,爰預匡約2,600萬元增核補償金。
4.綜上,114年度禁伐補償經費需求約為51億8,914萬元,扣除先前已編預算27億8,700萬元及辦理禁伐補償圖台系統經費撙節之250萬元,追加預算需求約為23億9,964萬元,行政院經綜合考量核定本次追加預算案23億6,825萬4千元。
(三)禁伐計畫之預算編列及執行情形
檢視禁伐計畫歷年公務及基金預算之編列及執行情形(詳表1),原民基金辦理禁伐計畫之決算數自105年度之5億4,259萬4千元逐年增加至113年度之24億2,433萬8千元。
詢據原民會說明,105年度係按每公頃2萬元編列14億元(公務預算撥充8億元)辦理,復行政院主計總處105年8月26日函原民會略以,為辦理該條例所需補償經費係屬法律義務支出,循例維持公務預算及原民基金各半負擔方式辦理,並全數撥充原民基金執行,嗣該基金如確有財務不敷情形,再予協處。爰依禁伐條例第6條第1項規定,原民會106年度起按每公頃3萬元編列21億元(公務及基金預算各負擔10億5,000萬元),惟禁伐計畫致原民基金連年短絀,該基金淨值自105年底之100億7,339萬7千元逐年減少至113年底之29億6,516萬3千元,降幅70.56%;復行政院主計總處111年9月12日函原民會略以,請該會撥足原民基金歷年辦理禁伐補償致累計虧損之28.32億元及自113年度起全額由公務預算支應,爰原民會公務預算113年度編列21億元補助原民基金辦理禁伐計畫,惟即使由公務預算全額撥補支應禁伐補償相關費用後,113年度之原民基金淨值仍持續降低,恐影響該基金之財務運作及健全。
表1 105至114年度禁伐計畫公務及基金預算編列及執行情形表 單位:新臺幣千元
年度
原民基金辦理禁伐計畫
公務預算
實際撥充
原民基金
實際支應
原民基金
淨值
預算數
決算數
105
1,400,000
542,594
800,000
0
10,073,397
106
2,100,000
1,344,750
1,050,000
294,750
9,729,604
107
2,100,000
1,488,917
1,050,000
438,917
9,218,689
108
2,100,000
1,679,602
1,050,000
629,602
8,379,399
109
2,100,000
1,861,392
1,050,000
811,392
7,341,172
110
2,100,000
1,965,019
1,050,000
915,019
6,210,567
111
2,100,000
2,138,900
1,050,000
1,088,900
4,919,871
112
2,100,000
2,270,966
1,050,000
1,220,966
3,470,499
113
2,100,000
2,424,338
2,100,000
324,338
2,965,163
114
2,787,000
855,441
2,787,100
0
4,440,267
說 明:1.105至113年度決算數係審定決算數、114年度決算數為該年度截至7月底已撥付之補償數(含檢測人力經費及行政業務費)。
2.原民基金淨值105至113年係各年底決算數,114年係該年7月底之餘額。
資料來源:原民會提供,本中心整理。
綜上,禁伐條例自105年1月6日公布施行至113年度,禁伐計畫致原民基金連年短絀,且基金淨值逐年遞減,嗣該條例於113年6月24日修正公布,自114年起,禁伐補償金由每年每公頃3萬元提高至6萬元,惟原民會114年度預算案係以每公頃約4萬元編列,法定義務支出未優先編足,爰依本院朝野黨團與行政院於113年11月7日協商決議辦理本次追加預算。鑑於禁伐補償經費為法定義務支出,嗣後允宜編足預算,並減輕原民基金財政負擔。
(分機:1919 傅勤文)
四、中選會本次追加預算案中包含新增辦理全國性公民投票及第11屆立法委員罷免案,允宜循往例全數以動支第二預備金辦理;餘屬本院刪減數回編部分,考量114年7月底累計分配預算執行率約七成,允宜衡酌追加預算之必要性
中選會114年度追加預算案編列15億5,082萬4千元,其中新增辦理全國性公民投票11億4,042萬7千元及第11屆立法委員罷免案4億281萬5千元等合計15億4,324萬2千元,係委託選務作業中心辦理投開票所設置及招募工作人員經費、電腦計票委外服務費、投開票所工作人員工作費等;餘編列758萬2千元,係辦理基本行政工作維持費有關員工健康檢查、因公涉訟輔助、資訊系統軟體增購升級及合署辦公大樓分攤款、水電費等。經查:
(一)辦理全國性公民投票及第11屆立法委員罷免案之概況
1.本院114年5月20日三讀通過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之「您是否同意第三核能發電廠經主管機關同意確認無安全疑慮後,繼續運轉?」公民投票提案,並於同年月21日依公民投票法第15條第2項規定交由中選會辦理公民投票,業經該會委員會議決議於同年8月23日舉行投票。依公民投票法第5條規定,因中選會未編列相關預算,爰依預算法第70條第3款規定於同年5月27日申請動支114年度第二預備金11億4,042萬7千元支應,並依預算法第22條第3項規定由行政院於同年7月1日函送本院備查,及經行政院主計總處同年月3日核定動支數額通知單簽撥所需經費。
2.第11屆立法委員罷免案31案係提議人之領銜人依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76條規定向中選會提出罷免案,同法第13條規定,辦理選舉、罷免所需經費,立法委員選舉、罷免由中央政府編列。該會於各罷免案連署人名冊查對結果送達後,經委員會議決議分別於114年7月26日及8月23日舉行投票,因該會未編列相關預算,爰分別於同年6月25日及同年7月18日依預算法第70條第3款規定報請行政院核定動支114年度第二預備金各3億4,580萬4千元及5,701萬1千元支應,並依預算法第22條第3項規定由行政院於同年7月11日、同年8月12日函送本院備查,及經行政院主計總處於同年7月15日、同年8月13日核定動支數額通知單簽撥所需經費。
(二)公投及罷免案業經行政院核定符合預算法第70條第3款要件而動支第二預備金,允宜循往例全數以第二預備金支應
中選會114年度追加預算案新增辦理全國性公民投票及第11屆立法委員罷免案計15億4,324萬2千元,業經行政院核定符合預算法第70條第3款要件而動支第二預備金,並函送本院備查,及主計總處已於114年7至8月間以中央政府總預算第二預備金核定動支數額通知單簽撥所需經費;準此,參酌中選會110度辦理辦理全國性公民投票與立法委員罷免,及近年辦理立法委員缺額補選等動支第二預備金情事(詳表1),允宜循往例全數以第二預備金支應。
表1 中選會近年動支第二預備金情形表 單位:新臺幣千元
年度
依據
案由
動支金額
108
預算法第70條第3款
辦理第9屆立法委員缺額補選
73,292
109
預算法第70條第2款
辦理第15任總統副總統及第10屆立法委員選舉候選人競選費用補貼所需經費不敷數
13,049
110
預算法第70條第3款
辦理全國性公民投票作業及全國性公民投票圈票處遮屏採購作業、第10屆立法委員罷免及缺額補選
832,016
111
預算法第70條第3款
辦理憲法修正案複決及第10屆立法委員缺額補選
617,812
112
預算法第70條第3款
辦理第10屆立法委員南投縣第2選舉區缺額補選
21,074
資料來源:中選會。
(三)屬回編本院刪減數部分,考量迄114年7月底累計分配預算執行率約七成,允宜衡酌辦理追加預算之必要性
1.洽據中選會表示,本次追加預算除新增辦理全國性公民投票及第11屆立法委員罷免案計15億4,324萬2千元外,餘758萬2千元係辦理基本行政工作維持費有關員工健康檢查、因公涉訟輔助、資訊系統軟體增購升級及合署辦公大樓分攤款、水電費等所需經費,為114年度預算案刪減數1,401萬2千元之回編數,回編比率為54.11%。
2.檢視中選會114年7月底累計分配預算執行率為71.56%(詳表2),有關本次追加預算回編數758萬2千元之必要性,洽據該會表示,114年度預算案原編業務費9,491萬6千元,刪減數1,350萬7千元,刪減幅度達14.23%,為避免預算不敷支用,由各處室檢討必需減辦或停止辦理項目,因嚴格管控經費支用及預留部分經費因應未來重要臨時業務緊急需求,致114年7月底累計分配預算執行率未如預期;又該會表示111至113年度預算案業務費通案刪減數分別為133萬4千元、141萬5千元及107萬6千元,勉強以撙節方式維持運作,惟114年度預算案業務費刪減數達1,350萬7千元(含通案刪減數475萬4千元),已影響機關業務正常運作,爰需辦理追加預算(詳表3)。
表2 中選會114年度預算執行概況表 單位:新臺幣千元;%
科 目
114年度
法定預算
114年7月底累計分配數A
114年7月底累計執行數B
114年7月底
累計分配預算
執行率B/A
一般行政
100,763
73,667
63,194
85.78
選舉業務
21,113
1,069,983
714,675
66.79
地方選舉委員會行政業務
349,634
247,071
217,274
87.94
一般建築及設備
141
75
45
60.00
第一預備金
1,000
─
─
─
合 計
472,651
1,390,796
995,188
71.56
說 明: 1.114年7月底累計分配數含部分第二預備金14億8,623萬1千元。
2.中選會 113年度歲出預算數18億6,126萬1千元,決算數16億5,219萬6千元,執行率88.77%。
資料來源:中選會。
表3 中選會114年度追加預算案回編數758萬2千元之說明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
分支計畫
金額
事由
必要性說明
一般行政-基本行政工作維持費
1,639
基本行政工作維持費163萬9千元,增加部分為一般事務費120萬元、國內旅費7千元及特別費43萬2千元
1.基本行政工作維持費114年度預算案原列1,114萬6千元,經本院刪減291萬8千元,准列822萬8千元,刪減幅度達26%。
2.追加預算之「一般事務費」主要係配合合署辦公大樓分攤管理經費,及維護機關平時運作所需之經常性支出,對該會維運影響重大,其中支付中央聯合辦公大樓南棟之全年度管理維護費金額為最高,經統刪後嚴重不足,需追加預算120萬元以供支應第3期及第4期大樓管理費。
3.追加預算之「國內旅費」係現職人員因公出差旅費,本院決議通刪20%並不得流用,限縮支用彈性並影響業務正常運作,經檢討尚須追加7千元。
4.追加預算之「特別費」係機關人員之獎(犒)賞、慰勞(問)等支出,對該會與外部各界具有軟性溝通之功能。經刪減後已無金額,恐影響對外溝通順遂,為免影響基層行政及選務工作之進行,爰追加43萬2千元。
選舉業務-綜合規劃及選務資訊化
3,263
辦理公民投票案提案人名冊及連署人名冊郵寄及查對費用,以及增購或升級資訊系統軟體
1.綜合規劃及選務資訊化114年度預算案原列2,103萬2千元,經本院刪減601萬6千元,准列1,501萬6千元,刪減幅度達29%。
2.114年度該會辦理提案人名冊及連署人名冊查對費預算經刪減後,所餘102萬元僅得辦理1案提案人名冊及連署人名冊查對作業。114年2月該會受理4案民眾所提公民投票案,其中1案已進入徵求連署階段,另3案即將辦理提案人名冊查對作業,預估亦將進入徵求連署階段。為辦理後續提案人名冊及連署人名冊郵寄戶政機關及查對名冊所需費用,以及為符合資通安全管理法要求,需增購或升級資訊系統軟體,爰追加預算。
選舉業務-法政業務工作
623
辦理公投聽證會及訴訟等
法政業務工作114年度預算案原列227萬7千元,經本院刪減77萬7千元,准列150萬元,刪減幅度達34%,為因應全國性公民投票提案之聽證會、選務及公投訴訟等,經檢討後提出追加62萬3千元。
地方選舉委員會行政業務-基本行政工作維持費
2,057
維持機關行政運作
1.因全球性通貨膨脹經濟因素,物價普遍上漲且辦公廳舍因屋齡老舊各項設備需汰換維修,114年度通刪數較以往年度增加,雖已暫緩多項設備使用及修護並撙節各項開支,惟仍有大樓分攤款、電費及電梯修繕費用不敷支用情形,為維持選委會業務正常運作,爰提出追加預算。
2.國內旅費因本院決議通刪20%並不得流用,限縮支用彈性並影響業務正常運作,爰提出追加預算。
小計
7,582
資料來源:中選會。
綜上,中選會本次追加預算新增辦理全國性公民投票及第11屆立法委員罷免案計15億4,324萬2千元,業經行政院核定符合預算法第70條第3款要件而動支第二預備金,並函送本院備查及經主計總處核定簽撥所需經費,參酌近年中選會對此類公職人員罷免及補選案均以動支第二預備金辦理,允宜循往例全數以第二預備金支應,避免重複申請;另考量屬回編本院刪減數部分,該會迄114年7月底累計分配預算執行率約七成,允宜衡酌追加預算之必要性。
(分機:1932 陳如慧)
五、陸委會辦理追加預算數逾億元,追加後預算規模超過113年度預決算數,另「法政業務」多數係回編本院指定刪減數,恐有侵害本院預算審議權之虞,妥適性容待商榷
陸委會114年度法定預算數8億4,500萬4千元、本次追加預算案數1億647萬8千元,均屬回編本院刪減數,占本院刪減數1億9,418萬2千元之54.83%。經查:
(一)辦理追加預算逾億元,追加後預算規模超過113年度預決算數:陸委會114年度預算案數10億3,918萬6千元,經本院刪減1億9,418萬2千元,法定預算數8億4,500萬4千元,預算規模已低於113年度法定預算數9億2,910萬2千元與決算數8億8,633萬元。惟經本次追加預算案陸委會回編本院刪減數1億647萬8千元,追加比率超過五成且逾億元,追加後預算規模增為9億5,148萬2千元,已超過113年度預、決算數(詳表1)。
(二)存有「法政業務」回編本院指定刪減數之情事:陸委會本次追加預算案數1億647萬8千元,均屬回編本院刪減數,其中「法政業務」追加預算數9,880萬1千元占比92.79%,其中多為回編本院指定刪減數達9,875萬1千元(詳表2),恐未尊重本院預算審議職權,妥適性容待商榷。
表1 陸委會113、114年度法定預算及114年度追加預算案編列明細表
單位:新臺幣千元
科目
113年度
114年度
法定
預算數
決算數
預算案數
通案
刪減
指定
刪減
刪減數
合計
法定預算數(A)
追加預算數(B)
追加後預算數(A+B)
一般行政
466,163
441,667
485,721
4,267
18,679
22,946
462,775
4,819
467,594
綜合規劃
業務
27,026
26,464
30,665
4,361
9,842
14,203
16,462
1,020
17,482
經濟業務
24,510
23,832
25,639
2,457
6,856
9,313
16,326
76
16,402
法政業務
210,445
209,157
287,515
1,770
104,845
106,615
180,900
98,801
279,701
港澳蒙藏
業務
131,734
121,320
135,580
4,952
10,172
15,124
120,456
8
120,464
聯絡業務
28,432
26,322
31,714
4,239
12,846
17,085
14,629
1,733
16,362
第一預備金
2,000
-
2,000
-
-
-
2,000
-
2,000
文教業務
38,792
37,568
40,352
2,699
6,197
8,896
31,456
21
31,477
合計
929,102
886,330
1,039,186
24,745
169,437
194,182
845,004
106,478
951,482
說 明:陸委會本次追加預算數均為回編本院刪減數,無新增編列項目。
資料來源:陸委會。
表2 陸委會114年度追加預算案「法政業務」回編指定刪減決議事項表
單位:新臺幣千元
決議事項精簡摘要
刪減數
1.兩岸監督條例立法問題長期懸而未決等問題
28,751
2.捐助海基會之預算,應與海基會所能發揮之功能相當
70,000
合計
98,751
資料來源:陸委會及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審查總報告(修正本);本中心整理。
綜上,陸委會114年度追加預算案編列1億647萬8千元,追加比率逾五成,追加後預算規模已超過113年度預算及決算數,另追加預算數集中於「法政業務」9,880萬1千元占比九成以上,其中回編本院指定刪減數達9,875萬1千元,恐有侵害本院預算審議權之虞,妥適性容待商榷,允宜審酌合理性及必要性。
(分機:8667楊慧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