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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追加預算案評估報告

第3款、立法院主管 日期:114年8月 報告名稱: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追加預算案評估報告 目錄大綱:第3款、立法院主管 資料類別:預算案評估 作者:預算中心

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追加預算案中有關立法院主管部分計編列2,822萬2千元,所編追加預算均為114年度預算刪減數之回編金額,另該院主管114年度法定預算加計本次追加預算案後預算數共計37億2,436萬2千元(詳表1),較113年度法定預算數36億4,713萬3千元增加7,722萬9千元,增幅2.12%。謹就114年度立法院主管追加預算評估如下:

表1 立法院114年度追加預算案預算編列情形表  單位:新臺幣千元

項目

金額

預算案數(A)

3,760,326

刪減數(B)

通案刪減

64,186

指定刪減

0

小計

64,186

法定預算數(C=A-B)

3,696,140

追加預算案數(D)

回編數

28,222

增編數

0

小計

28,222

合計(E=C+D)

3,724,362

說  明:本表「回編數」係指114年度預算刪減數之回編金額;「增編數」係指追加預算數扣除回編數之金額。

資料來源:立法院提供,本中心整理。

一、立法院114年度就部分通案刪減項目提出追加預算,且有部分科目係回編刪減數,允宜本撙節原則予以斟酌

立法院114年度辦理各項施政計畫,就有實際需要處提出追加預算,主要包括:追加「一般行政」506萬3千元、「國會交流業務」1,200萬元、「委員會館」440萬8千元,「問政相關業務」570萬元及「議事業務」105萬1千元,合計追加預算2,822萬2千元(詳表2)。經查:

(一)為撙節開支及節省公帑,本院於審查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時均對一般行政支出等作出通案統刪之決議

本院審查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時對各機關統刪之項目做有八、通案決議:「針對中央各機關及所屬通案刪減用途別項目如下:…。2.國外旅費及出國教育訓練費:…;其餘統刪60%,…。3.國內旅費:…,其餘統刪20%,均不得流用。4.水電費:統刪10%…。9.一般事務費:除現行法律明文規定支出不刪外,其餘統刪10%,其中…立法院、…改以其他項目删減替代,科目自行調整。…。」另依「各機關單位預算執行要點」第28點、29點及第31點規定,經立法院審議刪除或刪減之預算項目不得流用、動支第一及第二預備金,以促請各機關確實撙節政府開支及節省公帑,並提升預算資源運用效率。

(二)立法院114年度就部分通案統刪之項目提出追加預算,且有部分科目將刪減數回編,尚需斟酌其妥適性

依預算法第79條規定:「各機關因左列情形之一,得請求提出追加歲出預算:一、依法律增加業務或事業致增加經費時。二、依法律增設新機關時。三、所辦事業因重大事故經費超過法定預算時。四、依有關法律應補列追加預算者。」有鑑於追加預算因係屬加重人民負擔,若非有特殊需要,不宜輕易辦理,爰預算法規定得請求提出追加歲出預算之條件,主要以依法律須增加經費者或為因應重大事故所需經費超過法定預算時為限。

依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追加預算案之「歲出機關別追加預算表」,立法院所擬追加之2,822萬2千元預算,係將處理一般公務所需之水電費、一般事務費、國內旅費及國外旅費等通案刪減項目,予以回編(詳表2、3)。

綜上,立法院114年度就部分通案刪減之項目提出追加預算2,822萬2千元,據其說明係依預算法第79條第3款之規定提出,經審視所追加預算之各項內容,均係處理一般公務所需之經常性經費,且有部分科目係回編刪減數,允宜本撙節原則予以斟酌。

表2 114年度立法院追加預算案簡表 單位:新臺幣千元

項目

計畫名稱

預算案數

(A)

預算刪減數(B)

法定預算數C=A-B

追加預算數(D)

合計

(C+D)

人事費

2,669,765

2,669,765

2,669,765

業務費

807,687

52,130

755,557

28,222

783,779

水電費

62,746

6,275

56,471

6,275

62,746

一般事務費

169,072

11,770

157,302

3,983

161,285

國內旅費

32,884

6,577

26,307

5,964

32,271

國外旅費

50,097

16,498

33,599

12,000

45,599

未追加費用

492,888

11,010

481,878

481,878

設備及投資

264,019

12,056

251,963

251,963

獎補助費

15,855

15,855

15,855

預備金

3,000

3,000

3,000

合 計

3,760,326

64,186

3,696,140

28,222

3,724,362

說 明:表內「未追加費用」係指114年度預算案未辦理追加預算之費用項目。

資料來源:整理自立法院114年度單位預算(案)書及行政院編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追加預算案書。

表3 114年度立法院追加預算案用途別科目簡表 單位:新臺幣千元

項目

用途別科目

預算案數(A)

預算刪減數(B)

法定預算數(C=A-B)

追加預算數(D)

合計

(C+D)

一般行政

水電費

31,528

3,153

28,375

3,153

31,528

一般事務費

81,501

6,053

75,448

1,910

77,358

國會交流業務

國外旅費

47,600

15,000

32,600

12,000

44,600

委員會館

水電費

31,218

3,122

28,096

3,122

31,218

一般事務費

29,055

2,495

26,560

1,286

27,846

問政相關業務

國內旅費

28,500

5,700

22,800

5,700

28,500

議事業務

一般事務費

7,870

787

7,083

787

7,870

國內旅費

1,321

264

1,057

264

1,321

小 計

258,593

36,574

222,019

28,222

250,241

資料來源:整理自立法院114年度單位預算(案)書及行政院編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追加預算案書。

(分機:8665鍾俊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