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特別預算案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以下簡稱國教署)編列4億325萬8千元,用以辦理「家園及公共設施」(詳表1)。謹評析如後:
表1 教育部主管本特別預算案編列概況表 單位:新臺幣千元
機關名稱
預算數
分配數
114年度
115年度
116年度
國教署
403,258
403,258
-
-
資料來源:丹娜絲颱風及七二八豪雨災後復原重建特別預算案。
一、為營造安全校園環境,允宜督導落實校園災損之非安全區域標示與區隔,並強化災後搶修及復建工程協助機制,以確保師生安全
國教署於本特別預算案「家園及公共設施」計畫編列補助地方政府辦理國民中小學校園災後搶修及復建工程所需經費4億325萬8千元。經查:
(一)丹娜絲颱風及七二八豪雨已造成818所國民中小學校園災損,國教署已由公務預算補助6市縣校園災害搶險搶修及復原經費
依國教署提供資料,截至114年8月20日丹娜絲颱風及七二八豪雨已造成818所國民中小學災損(詳表1),國教署已由公務預算補助臺南市、嘉義縣、嘉義市、彰化縣、雲林縣及南投縣等6市縣校園災害搶險搶修及復原經費2,241萬元(詳表2),用以支應國民中小學校園搶險與復原,如校園水、電、通訊、安全評估等緊急復原工作。
表1 丹娜絲颱風及七二八豪雨造成國民中小學校園災損統計表
單位:校
教育階段
國民中學
國民小學
合計
丹娜絲颱風
134
504
638
七二八豪雨
37
143
180
合計
171
647
818
資料來源:彙整自國教署提供資料。
表2 國教署公務預算補助丹娜絲颱風及七二八豪雨災害受損國民中小學校園災害搶險搶修及復原之市縣統計表
單位:新臺幣萬元
市縣別
臺南市
嘉義縣
嘉義市
彰化縣
雲林縣
南投縣
合計
丹娜絲颱風
450
450
180
270
270
180
1,800
七二八豪雨
108
225
-
-
108
-
441
合計
558
675
180
270
378
180
2,241
說 明:據國教署表示,係由公務預算「國民及學前教育行政及督導-國民中小學教育」計畫項下改善國民中小學校園環境設施、充實教學設備、協助天然災害受損學校搶險搶修、環境復原及其他緊急需求之獎補助費支應。
資料來源:彙整自國教署提供資料。
(二)災後各類重建需求大,允宜強化校園搶修及復建工程計畫之督導與協助機制,並落實校園非安全區域標示與區隔,以確保師生安全
丹娜絲颱風對中南部市縣多所學校造成損害,校園多處設施損毀,如教室及活動中心屋頂與天花板被強風吹落、樹木及圍牆倒塌、籃球場等運動設施和室內設備及窗戶破損等,據國教署表示,依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公共工程雲端服務網-復建工程」網站資料,截至114年8月21日止計有南投縣、嘉義市、臺南市、雲林縣、屏東縣、臺中市、臺東縣及嘉義縣等8市縣提報159校,所需經費4億2,158萬3千元(詳表3),該署嗣後將依「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國民中小學充實設施設備作業要點」規定辦理補助相關事宜。
依審計部對國教署113年度財務收支及決算審核通知指出,國教署補助國立高級中等學校校舍興建工程,並召開進度列管或輔導會議,加強管控各校工程執行進度,惟受工程多次流標、天候因素不計工期之工作天增多及人力短缺等影響,整體經費仍有鉅額保留及執行進度落後情事。鑑於災後各項重建需求大,相關搶修及復建工程廠商與人力可能供不應求,允宜強化各復建工程計畫督導及協助機制,並對於校園尚未復原或整建中之非安全區域,應落實相關安全警語標示與區隔,以確保各國民中小學能如期於9月1日(雲林縣為8月25日)開學,各項教學活動可正常運作並提供師生安全無虞之學習環境。
綜上,為協助丹娜絲颱風及七二八豪雨災損國民中小學,國教署於本特別預算案「家園及公共設施」計畫編列補助地方政府辦理國民中小學校園災後搶修及復建工程所需經費4億325萬8千元,鑑於災後各項重建需求大,相關搶修及復建工程廠商與人力可能供不應求,允宜強化各國民中小學復建工程計畫之督導及協助機制,並落實校園災損之非安全區域標示與區隔,以確保師生安全。
表3 截至114年8月21災區市縣提報校園災損所需經費及學校數統計表 單位:新臺幣千元;校
市縣別
提報校園災損所需經費數
提報校園復建工程學校數
南投縣
31,197
12
嘉義市
47,506
5
臺南市
174,251
42
雲林縣
35,740
14
屏東縣
8,691
9
臺中市
14,745
8
臺東縣
930
1
嘉義縣
108,523
68
合計
421,583
159
說 明:據國教署表示,表內資料係依行政院工程會「公共工程雲端服務網-復建工程」L1-學校工程類別,截至114年8月21日止,所定災區市縣預計提報159件,所需經費4億2,158萬3千元。
資料來源:國教署提供資料。
(分機:1920 廖來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