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107年美國發動美中貿易戰以來,促使全球供應鏈之移轉及重組,近年我國出口貿易及臺商對外投資地區均有變化;美國為改善商品貿易赤字擴大、產業持續空洞化及缺乏關鍵性供應鏈等困境,爰自114年(以下同)4月起對貿易逆差較多之國家加徵對等關稅,嗣於7月31日宣布對我國加徵20%暫時性對等關稅,並於8月7日實施;另美國政府自4月迄今已依其貿易擴張法第232條規定(以下簡稱232條款),將鋼鐵及鋁、汽車及零組件、半導體、藥品、銅及無人機等納入232條款國安調查之產品範圍,部分產品雖仍於調查過程中,惟倘後續認定造成國安威脅,將可能採取提高關稅等措施。為因應國際情勢提供產業充分支持及提升競爭力,本特別預算案於「支持產業」及「安定就業」分別編列780及150億元(詳表1)。經查:
表1 本特別預算案產業支持措施預算編列概況表 單位:新臺幣億元
主軸
機關名稱
預算案數
經費用途
支持產業
經濟部
460
中小微企業及外銷貸款加碼補助110億元
研發轉型補助250億元
開拓多元市場,爭取海外訂單100億元
財政部
140
貿易融資利息減碼120億元
輸出保險費用減免20億元
農業部
180
5種專案農貸利息補助(貼)24億元
冷鏈強化及產業加值84億元
擴大國內市場及海外行銷72億元
小計
780
安定就業
勞動部
150
支持勞工安定就業150億元
合計
930
資料來源:整理自本特別預算案書及行政院114年9月11日第3969次會議資料。
(一)依財政部進出口貿易統計,近8年度我國對美國出口規模逐年增加,113年度對美國順差已達649億美元
參據財政部近8年度(106至113年度)進出口貿易統計(詳表2),我國113年度貿易順差達806億美元,較106年度增幅達38.25%,主要來自「電子零組件」及「資通與視聽產品」,113年度對外出超金額分別達729億美元及990億美元。另對美國出口貿易金額呈逐年上升趨勢,113年度對美出口金額1,114億美元,占我國整體出口總值比率23.45%,首次超過20%,與美國貿易順差亦隨之擴增,由106年度84億美元增至113年度649億美元,增幅達6.73倍。若以所屬貨品之產業別統計,以製造業為主(占比逾99%)。
表2 我國106至113年度進出口貿易概況表 單位:億美元;%
年度
我國整體進出口貿易
與美國進出口貿易
進口
出口
順差
進口
出口
順差
製造業
製造業
金額
占比
金額
占比
金額
占比
金額
占比
金額
年增率
106
2,572
2,171
84.41
3,155
3,133
99.30
583
284
11.04
368
11.66
84
32.77
107
2,848
2,348
82.44
3,340
3,317
99.31
492
331
11.62
395
11.83
64
-23.81
108
2,857
2,387
83.55
3,292
3,264
99.15
435
348
12.18
462
14.03
114
78.13
109
2,861
2,525
88.26
3,451
3,426
99.28
590
325
11.36
505
14.63
180
57.89
110
3,820
3,268
85.55
4,464
4,425
99.13
644
393
10.29
657
14.72
264
46.67
111
4,281
3,461
80.85
4,794
4,750
99.08
513
457
10.68
751
15.67
294
11.36
112
3,516
2,896
82.37
4,324
4,290
99.21
808
409
11.63
762
17.62
354
20.41
113
3,944
3,375
85.57
4,750
4,715
99.26
806
465
11.79
1,114
23.45
649
83.33
資料來源:財政部貿易統計資料庫。
(二)外銷主要接單貨品以「電子產品」及「資訊通信」為主,隨全球供應鏈之重組,訂單來源則以美國及東協地區增幅較大
比較美中貿易衝突以來外銷訂單(含業者接單後在國內生產及交由海外生產者)變化趨勢(詳表3),113年度外銷訂單總額達5,895.45億美元,分別較106及107年度增幅19.63%及15.19%,主要接單貨品及地區概況說明如下:
1.113年度主要接單貨品中「電子產品」及「資訊通信」占比合計超過65%:113年度以「電子產品」占外銷訂單總額比率35.88%居首,較106及107年度占比約25%增加,「資訊通信」29.18%次之,占比相較106及107年度尚無重大變化。
2.美中貿易戰後,加深與美國及東協之往來:我國106及107年度外銷訂單主要來自美國、中國大陸及香港、歐洲等3地區,美中貿易戰後,來自對中國大陸及香港之訂單減緩,轉而加深與美國及東協貿易往來,113年度外銷至美國訂單占比攀升逾30%,東協訂單金額則分別較106及107年度大幅增加98.33%及1.02倍。
3.我國銷往美國之主要貨品為「電子產品」及「資訊通信」,其中「電子產品」訂單金額大幅增加:113年度我國外銷美國訂單因人工智慧、高效能運算及雲端產業等需求強勁較112年度1,782.76億美元,增加8.62%,較106及107年度分別增加40.52%及32.33%,「電子產品」及「資訊通信」訂單金額占比分別達42.29%及30.63%,並以「電子產品」相較106及107年度增幅超過1倍為最多。
表3 我國106、107及113年度外銷訂單統計比較概況表
單位:百萬美元;%
分類
106年度
107年度
113年度
金額
構成比
金額
構成比
金額
構成比
較106年增減
較107年增減
外銷訂單總額
492,805
100.00
511,823
100.00
589,545
100.00
19.63
15.19
主要接單貨品
資訊通信
147,569
29.94
148,509
29.02
172,015
29.18
16.57
15.83
電子產品
126,972
25.77
132,854
25.96
211,550
35.88
66.61
59.23
光學器材
26,956
5.47
24,659
4.82
20,799
3.53
-22.84
-15.65
基本金屬
27,391
5.56
29,610
5.79
25,167
4.27
-8.12
-15.01
機械
23,181
4.70
24,019
4.69
19,425
3.29
-16.20
-19.13
塑橡膠製品
22,997
4.67
24,706
4.83
19,073
3.24
-17.06
-22.80
化學品
21,401
4.34
23,914
4.67
17,909
3.04
-16.32
-25.11
主要接單地區
美國
137,806
27.96
146,336
28.59
193,645
32.85
40.52
32.33
資訊通信
52,728
38.26
55,935
38.22
59,310
30.63
12.48
6.03
電子產品
38,404
27.87
40,891
27.94
81,886
42.29
113.22
100.25
光學器材
1,695
1.23
1,386
0.95
2,264
1.17
33.57
63.35
基本金屬
6,433
4.67
6,854
4.68
6,993
3.61
8.71
2.03
機械
5,471
3.97
5,996
4.10
5,726
2.96
4.66
-4.50
塑橡膠製品
3,354
2.43
3,498
2.39
3,699
1.91
10.29
5.75
化學品
3,057
2.22
3,397
2.32
2,064
1.07
-32.48
-39.24
中國大陸及香港
122,607
24.88
130,231
25.44
126,678
21.49
3.32
-2.73
歐洲
100,991
20.49
100,684
19.67
84,624
14.35
-16.21
-15.95
東協
49,545
10.05
48,641
9.50
98,265
16.67
98.33
102.02
日本
28,826
5.85
29,641
5.79
29,223
4.96
1.38
-1.41
資料來源:經濟部統計處外銷訂單調查。
(三)涉及美國關稅變革之廠商家數及員工人數甚鉅,並以中小微企業為主
迄114年8月8日止美國公布各國之對等關稅,其中我國主要競爭國日韓2國15%(且美國對日本採不疊加方式)較我國20%低,彙整我國對美出口結構比較高之機械(機械設備製造業)、基本金屬及其製品(基本金屬/金屬製品製造業)、電機產品(電力設備及配備製造業)、資通與視聽產品電腦、電子產品及光學製品製造業)及電子材料(電子零組件製造業)等產業概況,參據經濟部統計處「112年工廠校正及營運調查報告」(113年11月版),相關產業家數及員工人數分別為4萬9,144家及173萬3,258人(詳表4),以「基本金屬及其製品」相關產業2萬5,773家及「電子零組件製造業」60萬8,134人最多。其中員工人數未滿200人中小企業之家數共4萬7,940家,占比達97.55%,員工人數逾86萬人,顯示本次美國關稅課徵對中小企業影響亟鉅。另據行政院說明略以,關稅稅率由原32%調降至20%,對我國出口、產值、GDP及就業之影響將減緩約五成,其中工業就業影響人口自12.5萬人降為4.2萬人至5.9萬人。
表4 經濟部評估受美國實施對等關稅影響產業別之家數及員工人數概況表 單位:家;人
產品
產業別
我國113年對美國
出口產品結構比
產業家數
員工人數
規模大小(員工人數)
家數
機械
機械設備製造業
5.23%
0-49人
12,966
134,910
50-199人
938
84,208
200-999人
142
53,703
1,000人以上
2
3,450
小計
14,048
276,271
基本金屬及其製品
基本金屬製造業及金屬製品製造業
6.35%
0-49人
23,975
276,842
50-199人
1,637
137,433
200-999人
152
53,121
1,000人以上
9
22,685
小計
25,773
490,081
電機產品
電力設備及配備製造業
4.88%
0-49人
2,711
32,958
50-199人
343
31,514
200-999人
90
33,926
1,000人以上
10
14,763
小計
3,154
113,161
資通與視聽產品
電腦、電子產品及光學製品製造業
61.17%
0-49人
1,910
27,455
50-199人
426
40,833
200-999人
180
72,221
1,000人以上
51
105,102
小計
2,567
245,611
電子零組件
電子零組件製造業
7.76%
0-49人
2,376
37,114
50-199人
658
65,582
200-999人
424
185,503
1,000人以上
144
319,935
小計
3,602
608,134
合計
85.39%
0-49人
43,938
509,279
50-199人
4,002
359,570
200-999人
988
398,474
1,000人以上
216
465,935
合計
49,144
1,733,258
資料來源:經濟部統計處「112年工廠校正及營運調查報告」(113年11月版)。
(四)近年臺商移轉或擴增產線至東協地區比例增加,113年度赴美投資創新高,對等關稅後續對於廠商產線移轉之影響,允宜詳實評估並研謀因應對策
我國政府自105年起推動「新南向政策」,並於107年美中貿易戰後加速協助臺商回流及協助移轉生產基地至新南向國家,依經濟部114年6月公布之「外銷訂單海外生產實況調查統計(資料時間113年)」,我國外銷訂單海外生產占比逐年下降,113年度國內生產已逾五成,歐美及東協地區亦概呈上升趨勢。至海外生產貨品銷售流向,「當地銷售」於113年度增至24.6%,顯示廠商布局多元生產基地,就近市場或在地化供應漸成趨勢(詳表5)。
近年就產線跨國移轉或擴增之地區調查,110及111年度逾五成選擇於國內「擴充產線」,惟113年度已降至22.9%(詳表6),復彙整經濟部投資審議司106至113年度核准對部分新南向國家及美國投資情形(詳表7),累計8年投資美國金額高逾330億美元,主要投資「電子零組件製造業」及「批發及零售業」等,且113年度我國廠商赴美投資141.26億美元,為歷年最高,至新南向國家以投資越南為主,泰國次之,投資行業別除「金融及保險業」外,亦多屬「電子零組件製造業」及「批發及零售業」。惟目前新南向國家印度及越南之對等關稅稅率高於或等於我國20%,未來臺商海外供應鏈之配合移轉等協助,亟待政府重視,俾減緩對等關稅可能造成之衝擊。
爰此,過去「臺灣接單、中國生產出貨、美國消費」等三角貿易模式,已漸朝在地生產、短鏈供應等方向演進,有關美國對等關稅及後續美國232條款對於半導體產品之調查結果,國內廠商為降低生產成本配合移轉擴大投資美國及調整供應鏈等,對於國內重要關鍵技術產業之影響,允宜重視並妥作因應。
表5 近年外銷訂單主要生產地及海外生產產品銷售流向調查概況表
單位:%
年度
有效
樣本(家)
外銷訂單各主要生產地占比
有效
樣本(家)
海外生產產品銷售流向占比
國內
生產
海外
生產
中國及香港
東協
其他亞洲地區
歐美
地區
當地
銷售
回銷
國內
轉銷第三國
越南
107
2,734
47.6
52.4
46.9
1.6
-
2.2
1.6
747
20.7
4.6
74.6
108
2,755
47.4
52.6
44.8
1.9
-
1.7
3.2
758
21.5
4.9
73.6
109
2,768
46.0
54.0
45.5
2.9
-
1.6
3.4
784
24.0
5.8
70.1
110
2,816
48.4
51.6
42.4
3.2
-
1.9
3.5
781
25.4
5.1
69.5
111
2,810
48.8
51.2
38.7
5.8
2.3
2.3
3.8
779
23.6
5.2
77.2
112
2,795
49.1
50.9
37.8
7.0
2.6
2.0
3.5
798
25.8
5.1
69.1
113
2,804
51.4
48.6
33.1
9.2
3.4
2.2
3.5
788
24.6
5.6
69.9
說 明:依有效樣本各地生產之金額等計算,廠商有1種以上貨品類別,故各貨品類別家數加總不等於有效樣本家數
資料來源:經濟部統計處「外銷訂單海外生產實況調查統計(資料時間113年)」,114年6月。
表6 近年廠商產線跨國移轉或擴增地區調查(占比)概況表 單位:%
項目別
調查年度
家數
亞洲
美洲
歐洲
其他
中華
民國
中國及香港
東協
印度
其他亞洲地區
擴充
產線
110
127
69.3
25.2
26.8
-
0.8
3.1
-
-
111
72
51.4
19.4
36.1
4.2
1.4
5.6
-
1.4
112
50
28.0
14.0
56.0
4.0
2.0
8.0
4.0
2.0
113
96
22.9
13.5
68.8
3.1
1.0
4.2
1.0
1.0
新設
產線
110
20
5.0
10.0
55.0
20.0
-
10.0
-
-
111
24
12.5
8.3
70.8
4.2
-
12.5
-
-
112
41
2.4
14.6
73.2
12.2
2.4
2.4
-
-
113
46
2.2
19.6
60.9
4.3
6.5
17.4
2.2
4.3
說 明:新設產線指該國家原本無生產線,調整布局於該國新設產線;可複選,故各選項占比加總不等於100%。
資料來源:同表4。
表7 我國廠商106至113年度對新南向國家及美國投資概況表
單位:百萬美元
年度
越南
泰國
印尼
印度
馬來西亞
美國
106
683.09
558.28
122.26
30.56
312.72
836.64
107
901.41
146.38
134.61
361.22
54.11
2,038.98
108
914.87
327.69
148.80
70.38
101.97
561.03
109
767.44
165.97
512.37
152.62
40.79
4,194.37
110
1,061.46
341.36
263.76
172.76
124.14
476.85
111
549.08
275.23
304.59
108.59
86.39
1,088.76
112
1,033.41
928.12
265.86
162.99
283.43
9,690.04
113
1,032.77
681.36
183.83
187.81
695.81
14,126.49
合計
6,943.53
3,424.39
1,936.08
1,246.93
1,699.36
33,013.16
加徵對等關稅稅率
20%(轉運關稅40%)
19%
19%
50%
19%
-
說 明:表內對等關稅稅率係截至114年8月8日止美國白宮公布資料。
資料來源:整理自經濟部統計數據分析系統-投資審議視覺化圖表-國外投資(含港澳地區)。
(五)鑑於我國部分本土產業長期受國內關稅政策保護,未來恐面臨開放市場,允宜妥謀配套措施,並加強防杜洗產地等違規行為之對策
以截至114年8月8日止各國與美國對等關稅達成協議觀之,多數國家以開放市場(取消關稅壁壘)及投資美國作為降低關稅之談判籌碼,因我國仍持續與美國談判,鑑於我國過去為扶植本土產業,對於部分進口產品(如進口車及保健品)課徵較高稅率之關稅,未來恐面對市場開放,允宜審慎盤點對相關製造業之影響,並研謀配套措施,以降低產業衝擊。
另美國政府為改善貿易執法與反傾銷及反補貼稅令之徵收,105年起實施「執行及保護法」(EAPA),惟據美國統計105年至114年6月6日間EAPA調查案件結果共405件,其中因轉運(亦即「洗產地」)調查案件數高達379件,且以中國大陸248件為最多。為因應違規轉運持續上升趨勢,美國除對於部分產品類別及存有轉運可疑性之產品進行加強查驗調查外,並就越南轉運出口之貨品課徵40%對等關稅,以反制中國製造產品藉由「洗產地」方式降低關稅之可能性。
揆諸我國近5年度(109至113年度)針對違規轉運案件裁處情形(詳表8)可見,除113年度外其餘年度案件數均逾150件,雖由4個海關裁處之案件數概呈減少趨勢,惟自由貿易港區於112及113年度案件數超過10件。又我國為防堵中國大陸及第三地出口貨品繞經我國偽冒臺灣製造,違規轉運規避美國加徵關稅,於114年4月間成立強化違規轉運查核小組,迄同年8月底已查獲168件疑涉違規轉運案件(共裁罰50件),允宜持續加強查核機制,並研謀精進因應預防措施,俾維國內產業利益。
表8 我國近5年度對違規轉運案件裁處統計表 單位:件;新臺幣萬元
年度
基隆、臺北、臺中及
高雄等4關
自由貿易港區
合計
案件數
罰鍰金額
案件數
罰鍰金額
案件數
罰鍰金額
109
149
756
3
9
152
765
110
176
784
3
9
179
793
111
154
601
8
25.5
162
626.5
112
134
255
18
57
152
312
113
110
302
11
40
121
342
小計
723
2,698
43
140.5
766
2,838.5
說 明:裁處案件包含警告及處以罰鍰之案件。
資料來源:財政部關務署及經濟部國際貿易署提供。
綜上,美國對等關稅措施已於114年8月7日實施,我國暫時為20%,雖較同年4月初公布之32%降低,惟仍相對鄰近競爭國日(15%,且不疊加)、韓(15%)為高,為因應地緣政治快速變動及減緩市場波動衝擊,行政院114至116年度於本特別預算案分別編列「支持產業」780億元及「安定就業」150億元,合共930億元用於產業支持,惟鑑於我國出口至美國產品屬232條款調查範圍占出口金額比達75%,其中半導體占比即高達64%,屬對等關稅產品占比則約22%,又最終關稅課徵結果仍存高度不確定性,允宜賡續關注後續美國關稅政策之變化,盤整我國產業可能面對之衝擊,滾動調整因應對策,積極協助弱勢產業升級及拓展布局全球市場,並加強因應違規轉運措施,以減緩對等關稅實施可能造成之影響。
(分機:1922 羅玉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