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主管於本特別預算案編列200億元(悉數編於教育部),114至116年度分別編列32.2億元、72.2億元及95.6億元(詳表1),謹評析如下:
表1 教育部主管本特別預算案編列情形表 單位:新臺幣千元
機關名稱
預算數
分配數
114年度
115年度
116年度
教育部主管
20,000,000
3,220,000
7,220,000
9,560,000
教育部
20,000,000
3,220,000
7,220,000
9,560,000
資料來源:本特別預算案。
一、教育部補助大專校院校務經營以確保辦學品質,鑒於年度預算已例行性補助大專校院基本維運及整體發展所需經費,相關措施允宜妥謀長遠規劃,以免因特別預算補助結束而影響校務正常運作
教育部於本特別預算案編列200億元,用以辦理「強化高等教育人才培育」,期因應當前國際與產業快速變遷之趨勢,培養符應未來社會及國家發展所需用之人才,其中100億元係補助大專校院提升校務經營,經查:
(一)提升大專校院校務經營補助等100億元辦理內容
包含補助大專校院因受關稅衝擊所增加之辦學成本及運作經費65億元,而獲補助學校於114至116學年間不得調漲日間學制學士班及副學士班學雜費,同時應提撥經費用於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及因此次國際局勢影響而遭逢生活變故學生之獎助學金等;以及補助國立大學附設醫院購置智慧化儀器設備及軟體系統等所需經費35億元,以協助減輕學校之負擔,精進校務經營,確保辦學品質(詳表1)。
表1 教育部於本特別預算案編列「提升大專校院校務經營補助」預計辦理內容概況表 單位:新臺幣千元
項目
特別預算案數
內容
提升大專校院校務經營補助
10,000,000
-
1.提升大專校院辦學成本及運作經費
6,500,000
因應本次國際局勢及關稅衝擊對各大學校務經營之影響,規劃依學校日間學制副學士、學士、碩士及博士班之學生人數規模,核算補助增加之辦學成本及運作經費,確保學校辦學品質。獲補助之學校於114至116學年間不調漲日間學制學士班及副學士班學雜費,同時應提撥部分補助經費,用於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學生及因此次國際局勢影響而遭逢生活變故學生之獎助學金,另私立大專校院之兼任教師鐘點費支給數額不低於公校等。
2.補助國立大學附設醫院購置智慧化儀器設備及軟體系統
3,500,000
為使醫院醫療量能趨近完善符合貼就醫民眾需求,並藉AI工具協助醫院永續經營、填補醫護人力缺口,提供良好醫療品質,編列35億元補助執行「健康臺灣」願景相關重大公共建設計畫之大學校院,購置所需智慧化儀器設備及軟體系統,以藉採購建置智慧化醫療儀器設備、軟體系統,強化我國臨床醫學教育及智慧化醫療科技產業人才培育、提高醫療服務品質,並促進我國AI智慧醫療產業競爭力提升。由各國立大學附設醫院提出重大公共建設計畫案內,未受補助或已由行政院公共建設經費補助仍不足以建構完成並且係規劃做為智慧醫療、永續發展使用之儀器設備(如遠距健康管理智慧照護系統、衛教機器人等)購置經費補助需求,報教育部逐案審定後補助。
資料來源:教育部提供。
(二)鑒於年度單位預算已例行性補助大專校院基本維運及整體發展所需經費,相關扶助措施允宜長遠規劃,以免因特別預算補助結束而影響校務正常運作
教育部為協助公私立大專校院改善教學研究環境、提升教學品質、改善師資、儀器、設備等,已於單位預算例行性補助大專校院基本維運及整體發展所需經費以扶助學校健全發展,113至115年度相關工作計畫之預(決)算介於1,194至1,347億元間(詳表2)。其中高等教育深耕計畫(以下稱高教深耕計畫)第2期(112至116年度)延續第1期(107至111年度)基礎(第1期決算數840.28億元),第2期計畫預計總經費970億元,112至114年度已編列555.89億元,115年度預算案編列196.54億元,以全面提升大專校院品質及促進高教多元發展,並協助大學追求國際一流地位及發展研究中心,據教育部提供高教深耕計畫第2期112至113年度績效指標達成情形(詳表3),4個面向實際達成值雖均逾預期目標值,惟於「提升高教公共性」之面向,113年度實際達成75.70%略高於預期目標值71%,相對其他3面向達成比率偏低。
鑒於教育部年度預算已例行性編列經費協助大專校院提升校務整體發展、深化高教人才培育及改善教學研究環境等所需經費,該部於本特別預算案再編列提升大專校院校務經營補助100億元,包括補助大專校院辦學成本及運作經費與國立大學附設醫院購置智慧化儀器設備及軟體系統等,允宜審慎預為長遠規劃,以免因特別預算補助結束而影響校務正常運作。
綜上,教育部於本特別預算案編列提升大專校院校務經營補助100億元,以因應本次國際局勢及關稅衝擊對各大學校務經營之影響,惟該部年度預算已例行性補助大專校院基本維運及整體發展所需經費,相關扶助措施允宜審慎研謀預作長遠規劃,以免因特別預算補助結束而影響校務正常運作。
表2 教育部單位預算關於高等教育主要工作計畫113至115年度預、決算概況表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
113年度
決算數
114年度
預算數
115年度
預算案數
辦理內容摘要
高等教育行政及督導
18,213,623
23,975,250
26,218,737
改善教學研究環境、提升高等教育服務品質、深化高等教育人才培育與產業需求連結、引導學校多元發展及提升教學品質等,以提升辦學績效。
技術職業教育行政及督導
9,337,152
11,081,484
10,823,723
辦理輔導改進技專校院之管理發展、推動產學合作人才培育、技職教育行政革新等,以強化技專校競爭力。
國立大學校院教學與研究輔助
50,717,026
52,140,570
52,278,002
輔助實施國立大學校院校務基金學校及附設醫院教學與研究經費。
私立學校教學獎助
36,845,422
40,999,989
39,757,230
輔助私立大專校院整體發展、辦理私立大專校院師資及儀器設備獎助等,以扶助私立學校健全發展。
國立大學校院校務及附設醫院基金
4,268,652
4,014,579
5,649,523
輔助實施國立大學校院校務基金學校及附設醫院之房屋興建及設備購置經費。
小計
119,381,875
132,211,872
134,727,215
說 明:114年度預算數未含追加預算數。
資料來源:教育部各年度預、決算書。
表3 高教深耕計畫第2期績效指標達成情形表 單位:%
4大面向
112年度
113年度
預期
目標值
實際
達成值
預期
目標值
實際
達成值
教學創新精進:
透過提升學校教學品質以培養學生資訊科技與人文關懷、跨領域、自主學習、國際移動等關鍵能力,據以激發學生學習動機,以因應社會環境及國家政策,推動資訊科技能力,落實教與學符應社會需求。
71
85.25
71
77.50
善盡社會責任:
著重學生社會參與能力,透過學生參與社區導向學習課程,促進優質教育發展,例如:透過數位學伴模式,協助偏鄉或弱勢地區教育與學習、協助原住民語言文化教育等傳承與保存等;另因應疫情帶來之社會變遷,學校透過數位轉型建構韌性校園,以給予學生、教師及社區正向、積極之學習支持。
71
90.42
71
90.42
產學合作連結:
強調提升學生問題解決能力,透過做中學的教學方式,培養學生發現問題、分析問題、構思策略、執行與評估,並從中訓練學生自主負責之學習活動,以達成問題解決能力之目標。
61
76.25
61
82.75
提升高教公共性:
主要透過提高經文不利學生進入公立大學就讀、提供輔導機制強化經濟不利學生學習及原民生之就學協助等,使學校扮演促進社會階級流動之角色;另配合教育部政策提升私校治理、學生校務參與、教師權益保障及校務資訊公開等項目,使社會大眾了解學校在獲得政府資源挹注後,辦學成效是否相應成長,以提升高等教育之公共性。
71
89.10
71
75.70
說 明:據教育部說明該計畫績效指標係由學校設定衡量方式及教學目標,並由該部管考學校指標達成情形,賦予學校彈性與自主空間。學校可依據自身辦學特色、發展目標及實際需求,規劃合適的績效指標。本表係該計畫於行政院政府計畫管理資訊網(GPM系統)各年度列管之預期目標值與實際達成值。
資料來源:教育部。
二、鑒於彈性薪資方案對新聘、聘任國際人才或青壯世代學者未具顯著成效,且產學合作尚有積極推動空間,本特別預算補助大學校院延攬與留任初聘教師及精進大專校院產學合作教學等,允宜妥予規劃,以達穩定優秀師資並精進培育與實務接軌人才之目標
教育部於本特別預算案編列支持高教與產業合作共培人才等100億元,說明如下:
(一)支持高教與產業合作共培人才計畫內容概述
包括推動「高等教育人才永續發展促進方案」,補助研究型大學延攬及留任初聘教師80億元,以及推動「因應國際情勢強化高教與產業合作共培人才方案實施計畫」,補助大專校院精進產學合作教學等所需經費20億元,以延攬及留任優秀大學教師,並精進高等教育人才培育與產業實務接軌(詳表1)。
表1 教育部於本特別預算案編列「支持高教與產業合作共培人才」預計辦理內容概況表 單位:新臺幣千元
項目
特別預算案數
內容
支持高教與產業合作共培人才
10,000,000
-
1.補助大學校院延攬及留任初聘編制內專任教師
8,000,000
因應大學教師退休潮、國內產業人才競爭、大學教師薪資待遇缺乏競爭力及全球人才移動等因素,規劃推動「高等教育人才永續發展促進方案」,以特別預算補助研究型大學延攬及留任新進優秀「初聘」教師,並研議提供獎勵措施,以鼓勵教師長期留任。本計畫係由學校規劃10年攬才計畫,各校應自行規劃並訂定聘任條件、獎勵措施、設立績效指標及校內監督管理機制等。
2.補助大專校院精進產學合作教學
2,000,000
政府與企業共同挹注大學相關資金,精進產學合作教學,推動高等教育體系與產業實務接軌,確保課程內容可靈活應變產業變遷,強化學生即戰力與創新應變能力,規劃推動「因應國際情勢強化高教與產業合作共培人才方案實施計畫」,措施包括:課程與教材規劃、業師與企業參與、師生創新創業教學、其他與產學合作、技術應用推動及高階人才培育等符合本計畫推動目標之相關事項。
資料來源:教育部提供。
(二)鑒於現行彈性薪資方案對新聘或聘任國際人才未具顯著成效,且對副教授及助理教授職級之青壯世代學者獲彈性薪資補助之成效仍待提升,允宜多方衡平考量,以達延攬及鼓勵教師留任之目標
1.為提升我國大專校院教學及研究能量,教育部自99年度起推動彈性薪資方案,透過發給法定加給以外之給與,以不牽動現行月支本薪(年功薪)及學術研究加給等基本薪資結構改變之方式辦理;高教深耕計畫實施後,教育部則訂定「教育部補助大專校院實施特殊優秀人才彈性薪資作業要點」作為補助依據。
2.據教育部統計,彈性薪資方案自99學年度實施至111學年度止經費支用數額逾200億元,且獲補助人數亦逐年增加,由109學年度1萬1,934人增至111學年度1萬2,648人,主要係留任且獲補助人數增加所致,而同期間新聘且獲補助人數卻由513人減為326人,每年占比均未達5%;另獲補助之國際人才於111學年度雖增為1,105人,惟每年占比亦均未達10%(詳表2),爰彈性薪資方案對留任國內人才尚具成效,惟對新聘人才及聘任國際人才未具顯著成果。另如以職級別觀察,109至111學年度均以「教授」職級獲彈性薪資補助占比最高(詳表3),副教授及助理教授職級之青壯世代學者獲彈性薪資補助仍待提升。
表2 109至111學年度彈性薪資方案補助人數概況表 單位:人
補助身分別
109學年度
110學年度
111學年度
留任人數[A]
11,421
11,446
12,322
國內人才
10,592
10,599
11,336
國際人才
829
847
986
新聘人數[B]
513
522
326
國內人才
386
392
207
國際人才
127
130
119
合計[A+B]
11,934
11,968
12,648
國內人才
10,978
10,991
11,543
國際人才
956
977
1,105
資料來源:教育部113年9月提供。
表3 109至111學年度彈性薪資方案獲補助者職級別概況表 單位:人;%
職級別
109學年度
110學年度
111學年度
人數
比率
人數
比率
人數
比率
教授
6,249
52.36
6,222
51.99
6,499
51.38
副教授
3,287
27.55
3,222
26.92
3,359
26.56
助理教授
2,190
18.35
2,295
19.18
2,291
18.11
講師
無統計
163
1.36
193
1.53
其他
208
1.74
66
0.55
306
2.42
合計
11,934
100.00
11,968
100.00
12,648
100.00
資料來源:教育部113年9月提供。
3.審計部於113年度總決算審核報告提出審核意見略以,我國高等教育師資素質持續提升,惟大專校院專任教師高齡化現象加劇,未來5年將面臨約二成二教師屆齡退休情勢,為維持教學品質及學術研究能量,有待就師資之供需妥謀善策因應。而教育部回復為於教師退休潮中進行年齡結構轉型,於113至117年度推動「因應高教人才斷層-提升教研人員待遇計畫」,調增教師學術研究加給15%,並透過彈性薪資方案及加碼補助辦理成效良好學校等方式,鼓勵學校積極延攬教師以提升教研水準。
4.據監察院調查報告略以,彈薪方案補助對象偏重現職人員,對國際人才之延攬顯欠積極,又接受補助為現職教授者達五成以上,資深與青年優秀人才二者間比率允宜適切拿捏;另彈薪方案財源幾全仰賴政府預算支應,在政府財政資源有限之情況下,允宜綜合考量高教整併、法規鬆綁等相關策略,以厚植國家長遠發展之人才實力。
是以,彈性薪資方案對新聘或聘任國際人才未具顯著成效,而副教授及助理教授職級之青壯世代學者獲彈性薪資補助仍待提升,且審計部決算審核意見及監察院調查報告均指出需及早規劃因應大專校院教師退休潮,並衡平考量資深與青年優秀學者人才等,以維持良好之教研能量。教育部於本特別預算案規劃推動補助大學校院延攬及留任初聘編制內專任教師80億元,係由學校規劃10年攬才計畫,各校自行規劃並訂定聘任條件、獎勵措施、設立績效指標及校內監督管理機制等,該部允宜多面向審慎評估各校所提攬才計畫,確實督導執行,以達延攬及鼓勵教師留任之目標。
(三)補助大專校院精進產學合作教學,鑒於既有產學合作計畫或研究學院等產學合作措施繁多,恐有疊床架屋之虞,允宜釐清各措施之目標及所需經費,以妥適配置財政資源並發揮綜效
教育部於本特別預算案編列補助大專校院精進產學合作教學20億元,規劃由政府與企業共同挹注大學相關資金,精進產學合作教學,推動高等教育體系與產業實務接軌,確保課程內容可靈活應變產業變遷,強化學生即戰力與創新應變能力,規劃推動「因應國際情勢強化高教與產業合作共培人才方案實施計畫」之措施包括學校與業者全作共構、共編課程與教材,導入實務案例;並共同邀請企業實務員參與授課(協同教學、實習指導、研究生指導等);鼓勵學校為師生提供支持與誘因參與創新創業教學活動,共同培養具有創新思維和實踐能力之人才,以及其他與產學合作、技術應用推動及高階人才培育等符合計畫目標之相關事項。
據教育部產學合作資訊網資料,現行推動產學合作包括產業學院計畫,鼓勵技專校院對焦政府重點發展產業,推動「產業實務人才培育專班」,及鼓勵師生接軌業界實務推動「精進師生實務職能方案」;並成立「教育部促進產學連結合作育才平臺」,設有1個產學連結總推動窗口、5個產學連結執行辦公室及9個重點領域工作圈(對焦未來重點產業領域),針對產業所提人才培育需求與核心職能等,研議強化或開發產學合作人才培育模式或方案,促進產與技職學校相關系科合作育才;另國立大學依國家重點領域產學合作及人才培育創新條例成立研究學院,截至113年底止計核准11所國立大學設立13個研究學院,而據審計部113年度總決算審核意見,部分研究學院招生率未及八成,或尚未訂定成果型指標及妥適建立畢業生就業追蹤機制等。現行產學合作計畫種類繁多,惟各計畫之差異及目標不易為外界所明瞭,為避免政策措施疊床架屋,允宜研議統整相關資源,妥適配置經費以發揮綜效。
綜上,教育部於本特別預算案編列支持高教與產業合作共培人才等所需經費100億元,包括補助大學延攬及留任初聘教師80億元,以及補助大專校院精進產學合作教學等所需經費20億元,鑒於現行彈性薪資方案存有對新聘或聘任國際人才未具顯著成效,且對副教授及助理教授職級之青壯世代學者獲彈性薪資補助仍待提升等問題,允宜多方衡平考量,以達延攬及鼓勵教師留任之目標;另現有產學合作計畫或研究學院等產學合作措施繁多,恐有疊床架屋之虞,允宜釐清各措施之目標及所需經費,妥適配置經費資源,確實督導各校按期達成以達政策效益。
(分機:1921 林佑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