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委員會主管於本特別預算案合共編列295億6,223萬6千元,包含「強化國土防衛能量」279億837萬8千元、「提升資通作業環境及設備」16億5,385萬8千元(機關別請詳表1)。謹評析如下:
表1 海洋委員會主管本特別預算案編列情形表 單位:新臺幣千元
機關名稱
預算數
分配數
114年度
115年度
116年度
海巡署及所屬
28,462,938
450,941
7,449,810
20,562,187
國家海洋研究院
1,099,298
─
537,312
561,986
合計
29,562,236
450,941
7,987,122
21,124,173
資料來源:本特別預算案。
一、海巡署辦理籌補各式海空無人載具,惟觀察近年辦理無人載具相關計畫迭有缺失,允宜引為借鏡並精進改善
海巡署及所屬(以下簡稱海巡署)於本特別預算案「強化國土防衛能量-提升海域立體偵巡量能」編列148億9,370萬8千元,係辦理海域偵蒐及巡防裝備籌建,以提升海域情資掌握與反應能力,強健岸海空立體監偵能量等(請詳表1),金額龐鉅;惟海巡署表示考量計畫書草案內容涉密,無法提供。其中編列籌補各式海空無人載具等所需經費40億9,473萬1千元,謹就現有相關資料說明如下:
表1 海巡署於本特別預算案編列「強化國土防衛能量-提升海域立體偵巡量能」計畫概況表 單位:新臺幣千元
項次
項目
金額
1
籌補各式海空無人載具等所需經費
4,094,731
2
建置海巡監偵系統等所需經費
7,267,448
3
籌補海巡無人機反制干擾設備、生命探測器等裝備等所需經費
1,913,100
4
建置通訊偵查即時定位系統及籌補雙眼夜視鏡等偵蒐裝備所需經費
189,931
5
建置艦船艇情監偵及資通訊裝備等所需經費
1,428,498
合計
14,893,708
資料來源:本特別預算案。
(一)近年海巡署辦理2項無人載具相關計畫
1.海巡署前為因應組織再造人力精簡及募兵制推動,復因102 至105年度各安檢所整併縮減,基層執勤人力大幅減少,亟須以科技輔助勤務執行,俾提升整體海域及海岸治安維護,爰辦理「旋翼型無人飛行載具試辦計畫」(107至108年度)總經費9,000萬元,決算數8,986 萬5千元,執行率 99.85%,已達成目標籌建20架無人機。
2.又為強化無人機隊量能及海難事件獲救效率,並擴大違規案件查處成效,海巡署續辦理「旋翼型無人機試辦計畫」(112至116年度),預計購置12架旋翼型無人機,總經費為1億7,226萬元,主要係提升「滯空時間」、「抗風能力」、「導控距離」及「圖傳距離」等性能,並規劃增配部分零組件(詳表2)。
表2 近年海巡署辦理無人載具相關計畫概況表
計畫
項目
「旋翼型無人飛行載具試辦計畫」
(107至108年度)
「旋翼型無人機試辦計畫」
(112至116年度)
總經費(預算數)
9,000萬元
1億7,226萬元
內容(包括機型、用途、數量等)
機型:旋翼型無人機
用途:空中偵巡
數量:20架
機型:旋翼型無人機
用途:空中偵巡
數量:12架
計畫差異之簡要說明
「旋翼型無人機試辦計畫」主要係提升「滯空時間」、「抗風能力」、「導控距離」及「圖傳距離」等性能,並參據109、110年度東沙執勤經驗,規劃增配警燈、探照燈及喊話器等零組件,以提升夜間目標辨識、輔助海上驅離勤務之能量。
資料來源:海巡署。
(二)辦理前開2項無人載具相關計畫迭有缺失
1.為瞭解「旋翼型無人飛行載具試辦計畫」(107至108年度)執行情形,審計部前於111年度辦理專案調查,發現海巡署事前未詳實評估海上風力環境對無人機操作影響,後續協請廠商加裝之輔助裝置未能通過交通部民用航空局型式檢驗而停用,又無人機專責操作人員實務經驗不足,且專業操作證通過率尚待加強,均影響無人機建置效益及計畫目標達成等;上開情節經審計部揭露於110年度中央政府總決算審核報告,並由監察院出具調查報告,審計部追蹤已改善。
2.洽據海巡署表示,「旋翼型無人機試辦計畫」(112至116年度)因計畫契約所規範之無人機引擎技術超越廠商能力所及,無法繼續執行本案契約,雙方業於114月2月4日解除契約,迄114年9月15日止修正計畫尚待核定中。檢視該計畫迄112年底、113年底及114年7月底之累計執行率分別為6.75%、3.40%及3.05%,均未及一成,各年度執行情形大幅落後預期,顯有未洽(詳表3)。
表3 海巡署辦理「旋翼型無人機試辦計畫」(112至116年度)執行概況表
單位:新臺幣千元;%
年度
截至本年度已編列預算數A
可支用預算數
執行數C
累計執行數D
繳庫數
註銷保留數
執行數/可支用預算數(執行率)C/B
累計執行數/截至本年度已編列預算D/A
以前年度保留數
本年度預算數
合計B
112
50,000
0
50,000
50,000
3,373
3,373
0
0
6.75
6.75
113
102,040
46,627
52,040
98,667
100
3,473
2,023
40
0.10
3.40
114
156,120
96,504
54,080
150,584
1,289
4,762
-
-
0.86
3.05
說 明:執行數112至113年度為決算數,114年度為截至7月底執行數。
資料來源:海巡署。
綜上,海巡署於本特別預算案「強化國土防衛能量-提升海域立體偵巡量能」編列148億餘元辦理海域偵蒐及巡防裝備籌建,惟海巡署表示考量計畫書草案內容涉密,無法提供相關資料;有鑑金額龐鉅,尚待海巡署對外妥適公開及釐清。檢視其中編列籌補各式海空無人載具等所需經費40億餘元,惟近年相關之「旋翼型無人飛行載具試辦計畫」(107至108年度)、「旋翼型無人機試辦計畫」(112至116年度),因事前未詳實評估海上風力環境、未建立評估驗證機制等,屢發生若干缺失甚而解約情事,影響無人機建置效益,允宜引為借鏡並精進改善,俾如期如質完成。
二、海巡署辦理籌建各級巡防艦艇,除審酌充實人力來源、強化維修設施與提升備料效率,允宜建立相關量化指標並妥處長期人力短缺,俾有效達成任務持續性
海巡署於本特別預算案「強化國土防衛能量-強化海巡基地與設施韌性」編列119億1,537萬2千元,係辦理各級巡防艦艇籌建及海巡基地設施強化,以提升海域巡護量能及基礎設施防衛韌性等(詳表1),金額龐鉅;惟海巡署表示考量計畫書草案內容涉密,無法提供。其中編列籌建100噸級、300噸級及2,000噸級巡防艦艇等所需經費61億6,641萬1千元,謹就現有相關資料說明如下:
表1 海巡署於本特別預算案編列「強化國土防衛能量-強化海巡基地與設施韌性」計畫概況表 單位:新臺幣千元
項次
項目
金額
1
籌建100噸級、300噸級及2000噸級巡防艦艇等所需經費
6,166,411
2
籌補艦船艇主機料件、海巡基本裝備及關鍵基礎設施(備)改善等所需經費
2,171,144
3
辦理無人機操控訓練場域建置及勤務指揮中心強化升級等所需經費
482,351
4
辦理東南沙島區基地整建與防務設施強化等所需經費
517,680
5
辦理興達港與各海巡駐地碼頭及廳舍韌性提升工程等所需經費
2,577,786
合計
11,915,372
資料來源:本特別預算案。
(一)海巡署迄114年7月底進行2項籌建巡防(護)艦艇計畫
1.行政院於107年6月核定「籌建海巡艦艇前瞻發展計畫」(107至116年度),建造巡防艦艇141 艘,總經費426億512萬3千元,及於110年7月核定「籌建海巡遠洋巡護船發展計畫」(111至120年度),新造6艘2,000噸級具高端科技之新型遠洋巡護船,總經費129億3,409萬4千元。
2.檢視迄114年7月底海巡署「籌建海巡艦艇前瞻發展計畫」、「籌建海巡遠洋巡護船發展計畫」預算編列及執行概況(詳表2),「籌建海巡艦艇前瞻發展計畫」迄114年7月底累計分配數331億9,633萬5千元,累計分配預算執行率為100.7%,已交船105艘,預計114至116年度各交船17艘(含已交7艘)、16艘及10艘;又「籌建海巡遠洋巡護船發展計畫」迄114年7月底累計分配數21億9,580萬7千元,累計分配預算執行率為88.99%,預計於115至120年度每年各交船1艘。
表2 迄114年7月底海巡署「籌建海巡艦艇前瞻發展計畫」、「籌建海巡遠洋巡護船發展計畫」預算編列及執行概況表 單位:新臺幣千元;%;艘
計畫名稱 (期程/年)
計畫
總經費
迄113年底累計決算數
預算編列及執行情形
迄114年7月底交船情形
迄114年底累計預算編列數
迄114年7月累計分配數(1)
迄114年7月累計執行數(2)
累計分配預算執行率(2)/(1)
籌建海巡艦艇前瞻發展計畫小計(107至116年度)
42,605,123
31,071,123
36,968,054
33,196,335
33,427,225
100.70
105
4,000噸級巡防艦4 艘籌建計畫(107至114年度)
11,747,885
9,751,486
11,747,885
10,449,878
10,444,568
99.95
3
1,000噸級巡防艦6 艘籌建計畫(108至116年度)
7,042,720
4,307,920
5,122,658
4,570,837
4,745,890
103.83
3
600噸級巡防艦12 艘籌建計畫(107至115年度)
14,447,785
11,282,762
13,250,326
11,906,522
11,867,096
99.67
9
100噸級巡防艇 17 艘籌建計畫(107至116年度)
4,234,748
2,255,341
3,058,696
2,723,749
2,590,829
95.12
10
35噸級巡防艇 52 艘籌建計畫(107至116年度)
4,851,175
3,197,071
3,528,986
3,291,807
3,488,013
105.96
38
沿岸多功能艇 50 艘籌建計畫(108至115年度)
280,810
276,544
259,503
253,542
290,829
114.71
42
籌建海巡遠洋巡護船發展計畫(111至120年度)
12,934,094
1,562,032
2,713,136
2,195,807
1,954,055
88.99
0
合 計
55,539,217
32,633,155
39,681,190
35,392,142
35,381,280
99.97
105
說 明:1.本表格累計執行數為實現數、預付數、應付數及賸餘數合計。
2.本表「迄114年底累計預算編列數」不含114年度追加預算數7億1,153萬4千元。
3.「籌建海巡遠洋巡護船發展計畫」(111至120年度)迄114年7月底執行率未達九成,係因第2艘船需有充足之時間依首艘船使用意見辦理精進設計,台灣國際造船股份有限公司綜合考量後調整建造規劃,延後第2艘船開工期程至115年1月21日前達成,前開調整亦無違契約之規定。
資料來源:海巡署。
(二)籌建大規模造艦計畫,除審酌充實人力來源、強化維修設施與提升備料效率外,允宜建立相關量化指標並妥處長期人力短缺
1.有關大規模造艦計畫可能面臨之問題與精進措施,洽據海巡署表示,主要係人力資源、維修設施、保養零件之需求增加等,該署已朝充實人力來源、強化維修設施與提升備料效率等方向著手規劃辦理(詳表3);惟觀察所提相關精進措施,較欠缺量化與時間說明,難以比較前揭供需落差之短、中、長期改善情形,允宜建立相關精進措施之分階段量化指標,俾有效達成任務持續性。
2.另綜觀近年海巡署人力缺額情形(詳表4),自108年底之79人增為114年7月底之1,391人,增加缺額1,312人(增幅16倍餘),且逐年擴大中;實際員額亦自108年底之1萬1,647人減為114年7月底之1萬1,504人,減少143人(減幅1.23%),概呈減少情事;為因應近年大量交船之海巡勤務需求,允宜妥處長期人力短缺情形。
表3 海巡署就大規模造艦計畫可能面臨之問題與精進措施說明表
問題
精進措施
人力資源需求增加
艦隊分署為應造艦需要,每年均計畫性委託中央警察大學水上警察學系及警察專科學校海洋巡防科代招訓學生,並提列相關考試進用人力,另為充實人力來源穩定及多元,將逐年擴大提列一般警察特考及海巡特考考試名額。
維修設施需求增加
新造艦船艇密集交船,艦船艇維修需求與日俱增,致各艦檢查期限及保養期程相近,維修船廠短期無法消化,維修碼頭屬稀有財,維修席次短缺,影響定期檢查期程及緊急維修需求,爰於114年度向臺灣港務港勤股份有限公司高雄營運所租用專屬維修碼頭,提供旗后碼頭、船架及十號船塢使用,以利艦船維修調配使用。
保養零件需求增加
主機保養所需零組件多從國外下訂進口,近年因Covid-19疫情、通膨及關稅影響,各設備廠供應鏈不穩定或中斷,連帶原物料及工資持續上漲,造成維修金額龐大,且待料期程長達半年至一年不等,如遇隱蔽性零組件損壞或超限因素,恐因待料致維修工期延宕,影響艦艇妥善率及勤務調度。為達成縮短待料目標,持續爭取資本門預算,並建立維修長期合約,提早備料及預先規劃船塢,強化維修品質與有效提升艦船艇妥善率。
資料來源:海巡署,本中心整理。
表4 近年海巡署人力缺額情形表 單位:人
年度
預算員額A
預算員額較上年增減
實際員額B
實際員額較上年增減
缺額A-B
108年底
11,726
─
11,647
─
79
109年底
11,726
0
11,629
-18
97
110年底
11,840
114
11,553
-76
287
111年底
12,021
181
11,450
-103
571
112年底
12,300
279
11,452
2
848
113年底
12,605
305
11,656
204
949
114年7月底
12,895
290
11,504
-152
1,391
累計增減
1,169
-143
1,312
說 明:1.111年後預算員額為行政院核定海巡署「111年至115年軍職人力計畫」及各機關(單位)勤業務實需規劃進用人力目標。
2.表列預算員額及實際員額均不含依法令進用之技工、工友、駕駛及約聘僱人員。
資料來源:海巡署。
綜上,海巡署於本特別預算案「強化國土防衛能量-強化海巡基地與設施韌性」編列119億1,537萬2千元辦理各級巡防艦艇籌建及海巡基地設施強化,惟海巡署表示考量計畫書草案內容涉密,無法提供相關資料;有鑑金額龐鉅,尚待海巡署對外妥適公開及釐清。檢視其中編列籌建各級巡防艦艇計61億餘元,海巡署迄114年7月底進行2項籌建巡防(護)艦艇計畫,已交船105艘,預計114至116年度各年交船逾10艘;現以本特別預算案大規模籌建各級巡防艦艇,除審酌充實人力來源、強化維修設施與提升備料效率外,允宜建立相關精進措施之分階段量化指標,並妥處長期人力短缺,俾有效達成任務持續性。
三、國海院辦理海床與海域水文監測建置,允宜妥適規劃後續維運經費及建立資料共享機制,俾發揮最大效益
國家海洋研究院(以下簡稱國海院)於本特別預算案編列「強化國土防衛能量」10億9,929萬8千元,係辦理海洋地形、海床災害潛勢及水文監測,以提升海域環境監測能量,加強海況預警及即時發現潛在危害威脅等所需經費。經查:
(一)計畫內容概況
1.國海院自112年度起執行「國家全海域基礎調查與海洋大數據建置計畫」,該計畫包含「海洋水文」、「地形底質」及「生態環境」等三面向之基礎調查,為我國海域例行性重要調查任務。本特別預算案編列及執行內容係「加強海域監測以提升安全韌性」,包括辦理「海床變動監測」經費5億4,474萬元、辦理「海域水文監測」經費3億2,487萬元及建置「海域水文快速偵監系統」經費2億2,968萬8千元等3項計畫。
2.又「海床變動監測」係因應海床地質災害,將原本使用船測補足空間覆蓋任務,加入海床固定監測站掌握長時間之海床變動資訊,以補足三維空間覆蓋及海床變動事件掌握;「海域水文監測」及「海域水文快速偵監系統」則係分別擴大原本設置之定點式水文監測系統,及新增先進成熟之無人載具技術,提升空間覆蓋以掌握三維水體動態紀錄。計畫內容明細請詳表1。
表1 國海院於本特別預算案編列辦理海床與海域水文監測建置之需求項目及辦理內容明細表 單位:新臺幣千元
需求項目
合計
115年度
116年度
辦理內容
一、海床變動監測
544,740
294,158
250,582
1.海床地形調查
150,000
80,000
70,000
東部海域為主、西部海域補充調查為輔
2.海床底質調查
140,000
75,000
65,000
震測及岩心技術進行海床構造及穩定性調查
3.探測船費
51,000
25,500
25,500
千噸級船費約32天、百噸級船費約60天
4.約用人員
16,800
8,400
8,400
約用人員(碩士級)8人,(博士級)1人
5.資料分析軟體
10,000
5,000
5,000
底質、震測、水深、環境分析等軟體年費
6.淺水海床監測
55,000
25,000
30,000
淺水海床監測系統及預警平台建置應用
7.深水海床監測
56,500
28,250
28,250
深水海床監測系統建置應用
8.地熱探測
9,500
3,000
6,500
地熱探針及底質採樣器購置及資料收集
9.多參數岩心儀
30,000
30,000
-
岩心多重感應系統購置及應用於岩心分析
10.資安經費
25,940
14,008
11,932
資安經費約為總經費(1至9項合計)5%
二、海域水文監測
324,870
146,685
178,185
1.布放船費
33,000
16,500
16,500
千噸級船費約22天
2.約用人員
14,400
7,200
7,200
約用人員(碩士級)8人
3.浮標
90,000
30,000
60,000
大型浮標觀測系統建置及科研倉儲租賃
4.水文剖面觀測
70,000
35,000
35,000
垂直水文剖面觀測系統建置
5.深水錨碇系統
42,000
21,000
21,000
深水海流錨碇系統及水下麥克風組
6.深水生化監測
30,000
-
30,000
深水水文化學錨碇系統建置
7.深水紊流儀
30,000
30,000
-
深水環境調查及紊流監測。
8.資安經費
15,470
6,985
8,485
資安經費以總經費(1至7項合計)估計5%
三、海域水文快速偵監系統
229,688
96,469
133,219
1.布放船費
6,400
3,200
3,200
百噸級船費約16天
2.約用人員
3,600
1,800
1,800
約用博士級及碩士級探測員各1人
3.水下無人載具
90,780
45,390
45,390
水下無人載具系統建置及資料收集
4.水面無人戴具
52,970
26,485
26,485
水面無人載具系統建置及資料收集
5.水下自主探測儀
65,000
15,000
50,000
水下定位組及水下自主探測系統及其工作母船建置
6.資安經費
10,938
4,594
6,344
資安經費以總經費(1至5項合計)估計5%
合計
1,099,298
537,312
561,986
資料來源:國海院。
(二)以本特別預算案支應海床與海域水文監測建置經費,允宜妥適規劃後續維運經費及建立資料共享機制
洽據國海院表示,後續維運管理所需之經費將循年度預算籌編程序,提報中長程計畫或由行政院主計總處增賦,又本案建置之系統或儀器設備等多數仰賴國外進口,維運金額需俟完成大部分購置程序後,始能準確估列(目前預估為建置金額40%至80%)。有鑑以本特別預算案10億餘元大規模建置多項海床與海域水文監測系統,如浮標、無人載具、深水監測系統等皆需高額維護費用,然目前僅編列建置經費,允宜妥適規劃後續維護及汰換經費,俾利正常運作。另本計畫強調資料收集與軟體分析,惟未見提出跨部會機關(如國防部、海巡署、中央氣象署等)即時共享與應用規劃,允宜建立資料共享機制。
綜上,國海院配合112年度起執行「國家全海域基礎調查與海洋大數據建置計畫」,為加強海域監測以提升安全韌性,於本特別預算案辦理「海床變動監測」等3項計畫;然國海院編列10億餘元大規模建置多項海床與海域水文監測系統,以後年度維運費用恐不低,又未見提出跨部會機關之資料應用,允宜妥適規劃後續維運經費及建立資料共享機制,俾發揮最大效益。
(分機:1932 陳如慧)
